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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巧遇(第2页)

  王国华梳着两个大辫子,穿着一件红格子衬衫,一条深蓝的裤子,打探的很精神,显的她清纯又靓丽,引的街上好多人都回头去看。

  王国华不住的左张右望,右肩上挂着个军绿的小包,她紧紧的攥着书包的带子,看起来挺紧张的。

  不过,她步子迈的并不小,神情也很坚定,就好像是要随时上战场的样子。

  看到王国华这样,沈临仙觉得蛮好笑的。

  不过,片刻之后,沈临仙就笑不出来了,王国华身后跟了几个鬼鬼祟祟的小毛贼,几个毛贼眼睛滴溜乱转,也不知道打什么坏主意。

  沈临仙抿了抿嘴,就想过去护着王国华一点。

  只是,她还没有走过去,其中一个毛贼就趁人不备一把抢过王国华身上的包,转身就跑。

  “抓贼啦,抢钱啦……”

  王国华吓了一跳,一边叫喊一边追着跑。

  另外几个毛贼就过去拦了王国华,不但阻止她去追包,而且还毛手毛脚,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

  王国华性格腼腆,是个挺内向的孩子,她一直在村子里,哪碰到过这种事情,这会儿被几个贼一调戏,又羞又气,再加上着急被抢走的包,都快急哭了。

  沈临仙看着表姐眼里含着泪花,气的什么似的,扔下车子就跑了过去。

  “你们干什么。”沈临仙一过去就把王国华拽到身后,厉声问那几个毛贼。

  几个毛贼看到沈临仙,眼睛只觉得亮,个个笑的不怀好意。

  沈临仙虽然年纪小,可个子却不小,再加上她脸蛋是真好看,穿着打扮也时兴,倒是比王国华更加亮眼,她一出面,几个毛贼只觉得眼睛不够看,更有一个伸手就要去摸沈临仙的脸蛋:“哎呀,小姑娘真漂亮,长的真俊,怎么,想跟哥哥耍……”

  沈临仙面沉似水,一伸手紧紧抓住那个小毛贼的手腕,手上一使劲,就听得咯嘣咔嚓一声,小毛贼的手骨就这么给捏碎了。

  “啊……”小毛贼一声惨叫,不但吓坏了同伙,更是吓的王国华脸都白了。

  “临仙,我的包。”王国华也是个挺奇特的人,都这种地步了,还是舍命不舍财,一边拍了沈临仙一下,一边喊着沈临仙帮她去追包。

  沈临仙冷笑一声:“表姐放心,只要把这几个抓住了,不愁追不回你的包。”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抓住另一个小毛贼踢过来的脚,又是一拉一拽把那个小毛贼脚骨错了位。

  接下来,沈临仙三下五除二打的几个小毛贼哭爹喊娘的,她把几个人扔作一堆,才要问问他们的老巢,就见一个长的高高大大,黑黑壮壮,粗眉毛大眼睛,看起来有些凶相的男人大踏步的过来。

  男人穿着一身挺的军装,头上没戴军帽,而是理着平头,看起来挺精神的,他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军绿色的单肩包,跑的一头都是汗。

  跑过来之后,男人对王国华笑了笑:“姑娘,这是你的包吧?”

  王国华赶紧点头:“是,是,是我的,谢谢这位同志……”

  王国华伸手就要去接包,但是男人并没有递过去,而是憨憨笑了一声:“对不起,再在还不能给你,为了不出错,请你说说包里都放了什么。”

  沈临仙看了男人一眼,对这个男人印象还不错,为人厚道,品性也好,而且,心思又细致,应该是个能成大事的。

  王国华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觉得男人还挺细致的,她轻松一口气,笑着把包里放了什么说的一清二楚,连里头装了几块钱,多少张一块的,多少张毛票,多少张分票都说的一点不差。

  男人点清了包里的东西以及数目,一丁点没错,这才把包递还给王国华。

  随后,他押着那几个毛贼,对王国华和沈临仙笑了笑:“我把他们送派出所,这几个毛贼是惯犯,原先进去没几天就出来了,不过最近要严打,恐怕进去之后没那么容易出来了。”

  沈临仙也笑道:“用不用我们帮你押过去?”

  男人赶紧摇头:“不用,不用,我自己就成。”

  王国华咬了咬唇,虽然觉得挺难为情,可还是上前问:“同志,您怎么称呼?您看您帮了这么大的忙,我们也没什么可感谢了,就是想知道您姓什么叫什么……”

  男人又笑,笑出一口白牙来:“那啥,也不是大事,就别问了吧。”

  王国华很倔强的看着男人,男人没办法,抓了抓头小声道:“我叫李长春,那啥,我先走了啊。”

  说完,他押着几个小毛贼朝派出所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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