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上元节灯会那日,程易欢早早的去找了自己的母亲,向她提出要带着少商出门逛灯会。
这是自书案风波之后,程易欢与自己母亲说话最多的一次,可能是觉得自己先前对这个女儿说话有些重,这次程易欢的请求萧母并未拒绝。
上元节灯会那晚,程家人倾巢而动,出门前,三叔母还特意送了两身衣服过来,说是送给程易欢和程少商的礼物。
俩人纷纷将新衣裳穿上了身,程少商一身大红色,程易欢则是黑红相间的搭配,这两身衣物衬的二人相得益彰。
下了马车,萧母这才现自己的两个女儿居然换了新衣,在一看自己身边的程姎,还是一席寻常的粉色袄裙,顿时不乐意了,“舜华,那俩孩子的衣服是你送的?”
三叔母舜华点头:“没错,姒妇不觉得那红色衬的少商和易欢更加好看了吗?”
萧母点头:“可你既然送了他们俩,为何不送一身给程姎,这样才更加公平啊。”
三叔母一脸无奈:“那蜀锦可是我好不容易得来的,就只有那么一匹,给了少商和易欢,便没有了,我就是想给,也心有余而力不足。”
听到是这么个原因,萧母面露可惜的神色:“其实,你给了少商也就行了,易欢就不用再给了,反正平日里她穿衣打扮都很简约,倒是有些浪费了那蜀锦。”
听了萧母的话,三叔母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倒是没想到姒妇会这么不喜欢自己的女儿。
“好了,我给都给了,你总不能让我去要回来吧?再说了,今晚出来就是游玩的,姒妇还是不要在说些让人扫了兴致的话。”说完,三叔母便不打算跟在萧母的身边了,她害怕对方还会说出什么令人震惊的话来,被气着就不好了。
可跟在自己的丈夫身边也不见得好去哪儿,程家大母这一生有数不清的槽点,迷信、爱好金银,还有喜欢美男,她膝下三子,唯有老三,也就是舜华的丈夫长的最像逝去的大公,大母最喜欢的就是大公。
所以,对于和自己丈夫长相差不多的三子自然也是最在意的。
这会儿,舜华看着大母牵着她丈夫的手,试图霸占儿子的全部注意力,觉得既好笑又心酸。
好在她的丈夫眼里也不只是只有自己的亲娘,还是会时不时的照顾她这个媳妇的情绪。
前方,程少商则是像入了林的鸟儿一样,到处对她来说都是稀奇物什,看的她应接不暇。
“阿姊,你以前都待在战场上,是不是也没有来过上元节的灯会啊?”程少商一边忙着大饱眼福,一边抽空问身边的自家阿姊。
这是第一次有人问程易欢这种问题,“嗯,战场上只有血腥和厮杀。”
听了易欢的话,程少商热闹也不看,立马转身朝着自家阿姊看去,犹豫再三,还是将自己的心里话给讲了出来,“其实,在以前,我还埋怨你来着,觉得大家既然是一母同胞的,为什么你可以跟在阿母身边,我却被丢在了家里。”
“可我几乎是忘记了,你待的地方是战场,虽然能和阿母待在一起,可说到底战场上到处都是刀光血影,稍微有个疏忽就会丧命。”
程易欢伸手揉了揉程少商的头,“没你想的那么恐怖,至少在我及笄之前,阿母并未允许我去前线。”
可却在她刚过及笄便将她推去了战场之上,还美其名曰武将家的孩子就得学会面对腥风血雨。
街上很热闹,可程易欢却觉得那热闹和她没有任何关系,也不知道是不是见惯了血腥,她有些不太喜欢待在人多的地方,更是不喜欢掺和进别人的热闹之中。
可程少商却和她相反。
她似乎格外喜欢热闹,就连田记酒楼前的猜灯谜她都显得很有兴趣,那几乎是一整面墙的灯笼,每个灯笼上都附有一道谜题,酒楼的掌柜就站在灯笼墙下说着规则,大约是猜中一道谜题,就可以获得一盏灯笼。
这样需要用脑子的事情,程易欢不感兴趣,并非是她没脑子,而是单纯的不想去浪费那个脑细胞。
可少商却毫不掩饰的展现了自己的兴趣。
程易欢叹了口气,她和少商的处境其实蛮像的,都是不受阿母待见,所以,下意识里,她在心里总是想着自己受过的苦,不想自己的妹妹再尝一遍。
“你看上了哪个?”
少商听了自家阿姊的话,乐开了花儿,“那个,”她指着一盏小兔灯对着自家阿姊说道。
程易欢点头:“明白了。”
好在那谜题倒也不是很难,程易欢并未费多少力气就将它给赢到手里了,原本以为少商得了兔子灯,俩人就可以离去了,可她们刚想走,这田记酒楼的掌柜的便道:“今夜的魁,田记酒楼会送千里醉一坛。”
这下,不论是少商还是易欢俩人都有些走不动道了。
这俩姐妹有个共性,那就是都喜欢喝点小酒。
田记酒楼的千里醉可是在京城很出名的。
“阿姊,”剩下的话根本就不用少商说出来,易欢便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意图。
“那就留下来,等得了千里醉,我们俩分。”
姐妹俩一路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是将那壶千里醉给拿到了手中,酒被易欢抱在怀里,少商则是一脸笑呵呵的,“阿姊,我们走吧。”
而此时,楼上却站出一人的身影,“还请等等。”话音刚落,一个绣球便朝着两人抛了过来,还未等那绣球来到姐妹二人面前,易欢先出脚了,一个抬脚稍用力便将那绣球给踢了回去。
顷刻间,袁善见的身边围满了人。
“呦,这应该是善见兄第一次被人拒绝吧?”有人调侃道。
程易欢冷眼看了那群所谓的学士一眼,那一眼里包含警告,而后便拉着妹妹少商离开了。
俩人刚走出酒楼后院便听见有人在水渠边大喊大叫说是裕昌郡主落水了。
少商自然是不会放弃这送上门的热闹,“阿姊,我知道你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这样,你就在这边等我,等我看完了热闹再回来找你。”
说完,少商提起裙角便朝着人多的地方跑了过去。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