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倦不咸不淡地睨了他一眼,南寄欢耸耸肩,语气极为欠揍:“瞪我也没用啊。”
他指了指宫殿外面那几位跪在地上瑟瑟抖地旧臣,咧开唇角一笑:“我身上的血腥气太重,冲撞到新人就不好了。”
“所以等会儿我就不跟哥哥一起迎娶嫂嫂进门了。”
“不过……”南寄欢舔了舔唇,阴戾黑眸中闪着恶趣味的光:“哥哥记得在宴会上给我留个好位子。”
“为了引出那几条大鱼,我可没少被人取笑是废物草包。”
“哥哥可得补偿我一下,让我仔细瞧瞧这场好戏。”
沈倦侧过身子,回他:“少不了你的。”
南寄欢的笑意加大,甜丝丝地应了好。
待沈倦的身影彻底消失在他目光所及的范围之内,南寄欢敛了笑,面无表情地拔刀出鞘,一脚踹飞了一个离他最近的旧臣。
在那人挣扎着想要爬起的时候,南寄欢走至他身后,黑靴踩在那人的脑袋上。
声音毫无起伏:“阿巴古将军,我依稀记得你当时用的是右手的第三根指头指的我?”
被他踩在脚下的人整张脸都陷在雪地里,挣扎着不出一丁点声音。
南寄欢拍拍手,守在身边的宫侍立刻会意,为他呈上烧红了的铁钳。
下一瞬,整方庭院里响起撕心裂肺地惨叫声,连人骨被碾碎的声音都被完美掩盖。
南寄欢假装惊讶道:“我只是想给将军修剪指甲而已,将军怎的这般反应?”
他尤为可惜地摇摇头:“我第一次干这种伺候人的活计,不小心多剪了些,将军不会怪我的吧?”
他悠哉悠哉地哼着小曲,挨个修剪过十根手指。
痛苦的哀嚎声不断在院中回响。
待阿巴古被人抓着头抬起头,其他人这才现他的舌头不知在何时已经被蛊虫咬掉,此时正大股大股地往外流出血来。
见了这幅恐怖场景,其他被龙骁卫压在地上的老臣们一个个都吓白了脸。
一位不死心的魔族怒吼道:“你身上留着先皇的血!怎会甘心和沈倦这种杀了你父亲的魔混在一起!”
南寄欢歪头,像丢垃圾一般丢掉了手中拎着的脑袋。
黑靴踩在雪上,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宛若阴差索魂般恐怖。
南寄欢径直走到那位被压在地上的旧臣面前,黢黑无光的瞳孔微转。
他用脚尖抬起那只魔的下巴,恶劣地扬起唇角:“因为我们很像啊。”
“我喜欢钟熠,他也喜欢。”
那名老臣被这个理由气得呕出口血来。
南寄欢被膈应得只想吐,一脸嫌弃踢了那只魔几脚。
“别教老子做事,我亲娘都不管我,你算老几?”
想到看似坚韧顽强,实则一身病骨支离的南渐微。
南寄欢忍不住又骂了应北辰几句。
那只魔不死心,缓过一口气后继续吼道:“你本可以接任魔皇之位,就这般甘心屈居人下?”
南寄欢不堪其扰地掏了掏耳朵,动作迅地拔了他的舌头。
见老魔头被人压着在地上痛苦挣扎,南寄欢蹲下身子,身上的银饰相互碰撞,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声响。
他一只手搭在腿上,另一只手拍了拍老魔头的脸。
“都说了别教我做事。”
“怎么听不懂话呢?”
“没意思,不玩了。”
南寄欢无趣地直起身来,随后轻轻摇晃银铃。
蛰伏于暗处的蛊虫密密麻麻地从宫殿各处涌来,如同一片黑色的潮水。
那些蛊虫避开了院中的宫人和龙骁卫,目标准确地朝着那些老臣而去。
虫子啃噬血肉的声音令人不适,很快雪地上就只剩下五具森然白骨。
南寄欢心情颇好地两手枕在脑后,悠哉悠哉地侧殿走去。
眼角余光瞥见远处的藏星宫一角,南寄欢眼眸微眯。
那是为一人而打造的金玉笼。
钟熠性子活泼灵动,会不会也被困成自己母亲那样缠绵病榻的模样?
南寄欢深深地看了眼藏星宫,随后收起目光,没事儿人似的转身离去。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