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但是‐‐&rdo;&ldo;至于主教担心的嗜好血液的蝙蝠什么的,他们不会住在这种城堡里。&rdo;&ldo;为什么?&rdo;&ldo;您也说了,萨克森王宫也不是一天出现在地面上的,真有这样一座城堡,几百人甚至千人都可住得下,那些不顾忌平民生死的蝙蝠那还不更多,我们一路走来,怎么能看见活人?&rdo;&ldo;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巫师为什么喜欢往危险上撞……&rdo;距离门最近的贝拉已经看见逐渐走近的人影了,她乱糟糟的头发后面恶毒残忍的眼神里闪过一丝讥笑,那些个远远站着,不住小心靠近的人拿着又长又阔的宽剑,穿着微微有些光亮的全身铠甲,有几个还顺手拉下了面罩,看起来甚至比不上布莱克家族放在拐角的装饰盔甲,起码它附件精巧花纹华美。唯一没有穿那笨拙粗陋铠甲的人有一头栗色长发,穿着长长的斗篷和袍子,衣角上隐约有些纹章花边,但是看不真切,而且这身灰蒙蒙的打扮即使看清了那带着点阴翳的英俊容貌,依旧心生轻视。谁还会穿这样老旧过时的衣服。就算是旅行,这样不讲究的也能称得上是什么伯爵。贝拉的眼角一瞬间跟旁边所有人一样开始抽搐了。一个想也不敢想的不好预感在心中滋生。突兀的意外,被遗忘的城堡,怪异的石化这所有的答案他们都不敢再想。伏地魔眼神更阴沉的看着那个已经走到城堡门口的罗贝尔伯爵。后者明显唬了一跳,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两步,而远远靠近的几个骑士吓得差点要摆出攻击和逃跑的准备。罗贝尔定了定神,不敢再抬头,目光停留在伏地魔手中的魔杖上,中间有骨节突出的部分,但是从动作上来看,依旧没有任何妨碍就能认出这的确是根魔杖,而且这种风格不太可能是奥利凡德的,也不太像法国的里穆尔。真是有趣。这里的每个人,应该都是巫师。罗贝尔就站在城堡门口,带着奇异的笑容从一张张表情各异姿势永远维持在某一秒的人群中注视过去,判断出这一点并不费力,魔杖是非常好的标志,就算手上没有,麻瓜也不会有这样怪异得连他都没见过的衣服,只不过那一张张表情与眼神完全不搭的脸实在是诡异无比,尤其是这些目光全部集中到他一个人身上。迟滞了大约半分钟,罗贝尔伸出手,一道荧光闪烁的微火从门口安静的滑落到哈利身前。哈利背对着城堡大门,实在没办法看见后面发生了什么,不过他从对面伏地魔的眼神里也猜出一二,立刻紧张得连眼睛都不敢煞一下。一个巫师。尽管七年里他无数次知道,甚至最后一年他已经有觉悟会死在伏地魔的魔杖前,虽然预言说的是两个只能活一个,却不管怎么想也不敢疏忽大意。他并不是独自面对伏地魔的,救世主想着,邓不利多在死之前已经做好了大部分的安排,而如果他的死去能够使战争结束,也是非常好的事情。他的眼角已经瞥见了那长长的棕色袍子与斗篷。然后是侧影,还不等哈利仔细看,被一张猛然凑到面前来的脸吓了一跳。&ldo;这衣服倒有趣!&rdo;罗贝尔嘀咕着拉了下哈利身上穿的t恤与白色外套。&ldo;怎么这么薄?&rdo;不过手感特别好。&ldo;什么料子?不像是魔法生物的皮,也不像水生植物……&rdo;哈利僵在那里任凭那个外来的巫师将他从上到下&ldo;观察&rdo;&ldo;试探&rdo;了一遍,脾气再好也忍不住恼了,但是这些怒火在罗贝尔转向他对面的伏地魔,没有差别待遇的准备照来一次时哈利终于忍不住想笑了‐‐只是他脸上没有一根肌肉能拉得动。罗贝尔那扭曲的表情显然是被伏地魔的外貌刺激到了。惨白细长的脸,血红的眼睛,没有头发,没有鼻子……满脸写着这是&ldo;什么生物&rdo;表情的罗贝尔摸了摸长老魔杖以后,看上去很想拿到手里好好看看,不过显然,在没有搞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城堡的人都诡异石化的真相前,他不打算改变或者拿走任何一样的东西。他毕竟是巫师。不过显然敌不过伏地魔可怕的目光,转身去寻找下一个对象了。哈利这会真觉得这个巫师在参观蜡像馆,呃,这个名词是他三年级的时候听达力表哥与佩妮姨妈说的……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