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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Holidaytime餐厅的日常十分安稳,安稳得就像是它在大都会一样,连小贼都没有一个敢路过这里,客人们似乎也都变得十分有素质,不少人冲着这一点选择来这里进餐。

老板娘为此给了我一笔奖金,夸我干得好,虽然我什么都没做,不过我想是有料理方面的缘故在内的。

是的,在布鲁斯·韦恩离开的当天,韦恩财团直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入资了Holidaytime。

我的手艺得到韦恩的认可不奇怪,我家里人擅长料理到仿佛刻进了DNA的程度。

我的父母都是料理方面的从业者,白先生是甜点师,我的母亲刘女士是料理人,二人生的孩子似乎也完美继承了他们的天赋。

不过我在这方面的天赋是有缺憾的,我学不会烤面包,在烤面包方面就像是中了什么黑暗料理的诅咒,弟弟倒是做什么都好吃,而我做的烤面包,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的人除了弟弟,也就只有那个少年了。

窗外响起鸟鸣时,我便睁开眼醒了过来。

自从来到哥谭,我就没有睡过一次懒觉,没有在自家那么安心自在。

我想家了,我梦到了高中那一年,不喜欢争斗的弟弟第一次饱含怒意的对着其他人挥动了拳头。

他无法理解自己眼里那么好的姐姐会受到别人那样的对待,却不知道只有在他眼里的姐姐才是近乎完美的好,还为此自在事后哭得稀里糊涂,不理解为什么姐姐会不在乎,是好人就是别人能够随意伤害、把刀指向她的理由吗?

那个时候我就心想,大概是因为有个笨蛋又热血的弟弟会代替我愤懑和难过,会为了保护我而义无反顾,毫无疑问的,他就是我的梦比优斯。

那一年,我知道自己不适合当英雄,也是那一年,我也知道自己不会成为一个冷血的人。

——真的好想家。

在家里的时候,和弟弟赶工几个通宵后我们随地都能睡,扯过手边能盖的东西,甭管是皮套还是坐垫,就是那椅子都能给自己硬拽过来盖上,睡个昏天黑地昼夜不分。

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看着是要下雨的样子。

因为生意好,老板娘大手一挥又聘了几名服务生,我可以过上做二休一的日子了,今天就是我的休息日,我看了一眼手机,依旧是老样子,没有一点新消息。

发了一会儿呆,我想起先前那个快餐店小妹,打算去那里吃一顿,只因为那是我在这里为数不多面熟的人,或许是雏鸟情节,对这个第一个对我传递了善意的人,我记忆特别深。

在经济并不优渥的情况下,乘坐韦恩集团出资建造的轨道列车是个不错的选择。

和老板娘说了一声后,我带上伞开始前往目的地,我并不知道那家快餐店的具体位置,但是没有关系,虽然当时并没有在意路是怎么走的,但我感觉自己大概、应该、约莫是能找到的。

这种感觉名为‘琢磨着能行’。

以从小的经验,我可以确定自己琢磨能行的时候一定能行,就像是我帮老板娘修烤箱,明明在此之前从未系统学习过机械维修,但是因为见过弟弟制作过更加复杂的机械便琢磨着自己试试应该能行,结果自然是修好了,并且如新一般好用。

覆盖着暗淡且黑的破片云的天空不出预料的开始下雨了,这个月正值多雨的时候,随手带伞不赌徒心理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从轨道列车下来,我撑着伞跟着感觉选了个方向走,找到快餐店后没有发现那个店员小妹,便顺口问了一句看见我后如临大敌的其他服务员,得到对方出去丢垃圾到现在还没回来的答案。

我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

“你们丢垃圾的地方在哪。”我又向对方问道。

“就、就在后面的暗巷……”

得到了回答,我直径走出店,在暗巷看见了那把跌落在地的透明伞,伞柄上的罗宾娃娃跌入肮脏的水洼里,被脏水浸染得发黑恶臭。

——这和我没有任何的关系,我和对方不过萍水相逢一面之缘,在哥谭,有人在阴暗的角落遇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我握着伞的手却不由自主地紧攥了起来,生疼,未声张的怒火在胸腔中升腾而起,烧得我心闷烦躁。

我要去做点什么?我能去做点什么?

我的心告诉我,我必须做点什么,可我又该怎么去做点什么?

于是如初来哥谭那夜一样,作为一个平静生活了21年的普通人,我陷入了迷茫与无措,被心头因怒火而生的质问撞了个懵。

“一路没人领导没有朋友的异乡客。出门总有许多不方便。*”

我身后传来的声音平铺直叙毫无起伏,如同没有感情的AI,而这口吻可谓是充满了代表性,我头都不回就能第一时间知道是谁在说话。

——韶年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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