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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血散,我每天都准备着,就为了等这一天,只需要服用了这东西以后,我再回归本体,就会污染血魔全身所有血液,让她彻底死亡。”
“那你怎么办?”
夏侯明轩双眼有些湿润。
这十年来,每年她都会来探望米老头。
她是真的把这米老头当爷爷看待的,怎么可能没有感情。
“我?我本就不应该存在,活了这么多年,赚大了。”
“可是……”
“好了,好了,你们别煽情了,你们有没有问过我的意见?”
丰苟插话。
看不下去了。
有哥在,不要这么着急煽情好不好。
“没用的,就算你能杀死血魔,因为血神子的存在,她依旧不会死,知道你的强大,她还会潜伏起来,败血散我已经吃了,时间不多了。”
米老头笑着说道。
只不过在他说话的时候,嘴角,眼角位置,都已经开始有鲜血渗出。
“别着急,别着急,虽然我知道你很着急,很想大义灭亲,光荣的死去,但是!这血魔他娘的是我的猎物!谁准你动了!”
丰苟眼中金色光芒一闪。
米老头的身上开始不停有黑色血珠渗出。
最后汇聚在一起,形成一颗拳头大小的黑色血球。
这是丰苟将他全身当中的毒素一点一点抠出来的。
你别说,这溶血散确实有点东西,直接依附在血红蛋白上面,血魔可能还真没有办法将他驱逐出体内。
但是丰苟不一样。
计算量大,就是这么任性,全身的血红蛋白挨个检查扫描一遍,把他一粒一粒的揪出来。
“怎么样?屌不屌?”
丰苟得意道。
米老头感受到自身状况:“怎么可能!!!”
“不要小看科技党啊!”
“何必呢,就算你把我救下来,杀死血魔,她万一在我身上复活,我还不是一样要去死的。”
米老头有些无奈。
当他觉醒自我意识。
知道自已只不过是血魔的一个血身子分身之后,就做好了准备。
他这一生早就没了遗憾。
“呵,我丰苟想杀的人,目前还没有杀不死的,我想要你活下来自然也有我的办法。”
丰苟手一挥。
一台巨大充满科技风的仪器出现在这农家小院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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