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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七十六文,最近家里的账上有出无进。
原先留下备用的四贯钱现在总共是三千三百三十三文。
等过几天房子收拾好了还要买些物件。
李氏和沈清棠一起把才买回来的物资归置好之后开始生火做饭。
晚上吃铁锅炖大骨头糊饼子。
简单、省事还有吃有喝。
晚上吃饭时,沈清棠问李氏,“娘,我们今天碰到了二伯家的文姨娘……”
沈清棠把文姨娘在王家的事说了说,“娘,文姨娘在王家做什么?”
李氏和沈屿之对视一眼。
沈屿之愤愤:“二哥真是掉到钱眼里了!这钱也赚?!”
李氏摇摇头,轻叹一声开口:“文姨娘应该是做了典妻。”
沈清棠:“……”
好小众的字眼。
典妻她知道,通俗讲就是租妻。
夫家把合法的妻子(小妾也算)租借出去,给有需要的人家生孩子。
出典妇女的所有权还属于夫家,只是在契约时间内属于租借的人家,期满后还回归夫家。
通常需要典妻的人家往往是妻妾不能生育或者妻生不出孩子偏在家里话语权大不允许纳妾,亦或是家里条件有限娶不起媳妇儿又想留个后代的人家。
看王夫人做派,应当是不允许夫家纳妾但自己又生不出孩子才租文姨娘的。
其实就是古代版的代孕。
代孕还可以通过科技手段直接把受精卵植入子宫,而典妻是实打实要跟买家生关系的。
沈清棠不知道二伯是不是真缺钱到把妾室让给其他男人,但是他一定足够不要脸。
否则但凡能活下去哪个男人能主动在自己头顶种满青青草原。
最可怜的还是文姨娘。
现在王夫人不容她,只怕三年后,二伯也不会容她。
“不止是文姨娘。”沈清柯补充,“月姨娘也在内城给大户人家当奶娘!”
李氏无语半晌,又是一声长叹:“作孽!”
沈屿之没说话,咬得软骨咯咯响。
没多久,“啪”地把筷子拍在桌上,愤愤道:“二哥真不是东西!为了几个铜板连为自己生儿育女的女人都能卖!”
“吓我一跳!”李氏轻抚着心口,“二哥二嫂一直唯利是图,做出这种事让人瞧着恶心,但也像他们风格,你何至于这么生气?”
“若是真穷到需要卖妻妾的程度也就罢了!可以二哥二嫂的为人,又怎会真到揭不开锅的地步?
但,我知道以前二哥为了贪墨公中的银两,在经营沈家产业的同时也悄悄开了些小铺子挂在二嫂远房亲戚或者心腹家人名下。
这些铺子大都跟沈家有生意上的往来,可以说都是被沈家养起来的。
他的私铺跟沈家无关,抄家应该没动着才对!
当然,铺子挂在别人名下可能有趁火打劫的,也可能因为沈家抄家流放生意一落千丈的,但,再怎么说也不至于卖妻妾。”
李氏“啊?”了声,“我说这两年府里的吃穿用度越来越紧张呢!二嫂还说是因为生意不好做。大哥知道这事?”
“不知道大哥知不知道。反正大哥不懂经商,为人又过于……清高,就算知道也不会较真去找老二的把柄。反正再紧张也不会克扣大房。”
“你这样说的话,还是大哥好一点儿。让沈炎他们分家出去单过总好过卖了他们。”李氏道。
“大哥只是要面子而已!他不是不想他只是还想着日后东山再起,调回京城。”沈屿之“哼”了声,“若真有那一天,‘穷到典卖妾室’这种把柄,足够他政敌参他几本,也会被同僚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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