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何晏:“……”
不是,好的是什么意思?他就没认出来我也在这家酒店吗?
唐乔跟在王助理身后,想到一会儿要见沈知行的朋友,心里有些紧张。
沈知行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他的朋友就算家世方面比不了,也不会差到哪里。
唐家在海市称得上贵,放到京市还不够人填牙缝的,他担心自己表现不好,沈知行会不高兴。
看到何晏来的信息,他匆匆地就回复了,连图片也没点开来看。
“唐少爷,到了。”王助理停下脚步,礼貌地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唐乔给自己打气,他推开门,向坐在最里面的沈知行走去。
“先生。”唐乔坐下来,他看着对面两个生面孔,不知道怎么喊,只能无措地看着沈知行。
沈知行淡淡地道:“少撒娇,”他给唐乔介绍坐在对面的两个人:“卓希,付玉。”
“这介绍也太简单了吧,”卓希擦汗,他一把揽过身旁的付玉,对唐乔笑嘻嘻地开口:“嫂子你好,我是卓希,是你老公的小,这位是付玉,是我的男朋友,跟你一样,也是美院出来的。”
沈知行冷着脸:“乱喊什么,”他看向唐乔:“付玉跟你一样大,现在在市一中任教,一周的课程不多,你以后可以约他出来看画展,别整天闷在庄园里。”
一天到晚在别墅等他回家,也没别的事情可做,像个粘人精一样,看到他就贴过来。
唐乔看向付玉,付玉身形纤细,乌黑的、白皙的皮肤,一双盈盈秋水般的眼睛,像个玻璃一样脆弱的人。
“你好,”付玉怯生生地开口,他偷偷地看了沈知行一眼:“我可以喊你乔哥哥吗?”
唐乔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付玉哪里怪怪的,他笑着道:“当然可以。”
“乔哥哥,你可以喊我小玉。”付玉也笑了起来,虽然还是那副怯生生的样子,但放开了不少。
菜肴66续续端上来,卓希给付玉夹菜,一副贴心男友的样子:“这里海鲜不错,小玉你尝尝。”
付玉看着碗里的虾,又看了眼正低声跟唐乔说话的沈知行,突然开口:“乔哥哥,你不喜欢吃虾吗?”
唐乔一愣,随即耳朵烫,他没想到自己把剥好壳的虾夹到沈知行碗里的一幕让付玉看见了,他脸热热的。
卓希哈哈笑道:“他们在秀恩爱啦。”啧啧啧,给老公剥虾什么的,简直秀死个人。
他拿手机偷偷拍了一张,给秦琼,配字:他俩看着挺好的,应该不是你说的那样。
秦琼摸鱼了一整天,看到信息,秒回:哇靠哇靠哇靠,这男人谈起恋爱来就是不一样,铁树开花,不容易啊。
卓希:所以你可以放心了。
秦琼:放心放心。你们吃的啥,给我康康。
卓希:……
卓希把手机塞回口袋,抬头就看见沈知行靠着椅背,脸色冷冷淡淡的样子。
沈知行像是刚开完会出来,一身挺的黑色西装,袖扣胸针都是用宝石雕刻,价值连城,让本就矜贵优雅的男人愈难以接近。
卓希心虚地拿起筷子,往嘴里塞菜。
沈知行收回目光,落在唐乔烫得红的耳垂上,这么害羞?
他夹了一只虾放进唐乔碗里,唐乔的耳垂更红了,完全不敢抬头看沈知行。
“先生,你不吃吗?”他旁边的碗空空的,除了刚才他夹过去的那几只虾,沈知行都没有动过筷子。
“我不饿,你吃你的。”沈知行的手机嗡嗡作响,他看也没看,直接挂断。
中途付玉去洗手,卓希陪他,包间里一时间只剩下唐乔和沈知行两个人。
唐乔把剥好的虾都放进沈知行碗里,咬着唇正要开口,一只微凉的手掐起他的下颚,轻轻抬起:“你真的好容易害羞。”
是沈知行的声音,唐乔长睫颤动,心跳都要失率:“……先生……”
这一句“先生”柔肠百转,沈知行眼眸一暗,直接吻了下去。
这是一个火热而缠绵的吻,让人心尖烫,身心沉沦。
“好了,这种事适可而止,”沈知行放开唐乔,低声跟他说话:“我今晚有约,就不回去吃饭了,你乖一点,不要太粘人。”
唐乔乖乖点头,脸色还是红红的,沈知行又道:“我先回公司,吃完了让保镖送你回去。”
付玉洗完手出来,看见沈知行带着助理和保镖离开,神经质地咬了咬指甲。
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推开包间的门:“乔哥哥,我刚才看见沈哥哥进电梯了,他要走了吗?”
唐乔不敢抬头,怕付玉看见自己红肿的唇:“他有事,先回公司。”
付玉失落地道:“沈哥哥真的好忙,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
唐乔猛地抬头,如果说刚才他只是觉得付玉古怪,那么现在他几乎能确定一件事,付玉喜欢沈知行。
“我回来了宝贝!”卓希推开门进来,没看见沈知行,“我行哥呢?这就回公司了?”
那么大一个老婆在这里,居然就回公司了?工作狂魔就是工作狂魔。
“嫂子你吃饱没有?没饱我们接着吃。”卓希一把揽住付玉,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唐乔现,这两个人不像热恋的情侣,卓希给付玉夹的菜,都是他自己喜欢吃的,付玉并不喜欢吃虾,甚至有点厌恶。
身为小地主家羸弱无用的三儿子,连半碗面也不得多吃,只能自寻出路。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只能做个小贩生意营生。怎奈营生被人惦记,无力反抗。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从帮闲白书到经承典吏,只为一步一步走到最高的胥吏没有善恶,只为活的好一些。可以想吃就能多吃半碗面。如此而已!古代胥吏实录...
萧墨穿越到了一个夜晚僵尸横行的世界。身怀系统,杀僵尸,爆装备。白天,他是个普通学生,帅的平平无奇老实无害夜晚,他化身僵尸猎人,强的世界颤抖全民崇拜。第一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校花对不起,僵尸猎人才是我的白马王子,我们绝无可能。萧墨第二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天后抱歉,我非僵尸猎人不嫁,你给他提鞋都不配!萧墨第三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女总裁天下男人唯有僵尸猎人能征服我,你,给我滚远点。萧墨终于,萧墨忍无可忍,他要摊牌了...
本书单女主不开后宫。又是风平浪静的一天,我的旅店照常迎来了一位要来讨伐魔王的勇者。您是第250位来到这里的勇者呢。没关系!我和前面的249位不一样,我一定会杀死魔王的!真的有勇气呢。我一边感叹着一边把百草枯砒霜和氰化物丢进了酒杯嘛嘛,也不是我非要杀死勇者。谁让住在城堡的魔王,现在是我的上司呢?今天的旅店,仍旧没有一个客人上门呢。(又名贫穷魔王让倦怠勇者打工或者是在魔王的指使下我干掉了勇者诸如此类的)...
向阳村的人都知道新来的女知青程巧是个傻白甜,被人骗了还乐呵呵的帮人说话。最终被村里最邋遢最无赖最穷困潦倒的二流子给糟蹋了,带着球嫁给了二流子。没几年,二流子掉下山崖没了又没几年,她跟二流子的那个球也淹死在河里。向阳村的人说她命太硬,是个不祥物,把她赶了出去。程巧不信邪,她总觉得有双黑暗的手操纵着自己的人生。于是她发誓,一定要找出这个幕后的凶手。当凶手得意洋洋的告诉她,就是喜欢看她痛苦的表情时,程巧发疯了,死死的掐住凶手的脖颈,同归于尽。重生归来的程巧,将自己上一世所经历的痛和苦,全部还给了那些曾经欺凌过她的人。而二流子,却被她死死的抱住,没有她的允许,谁都不能要了你的命...
周沫在末日重生后明白了生的一切竟是自己喊了2o多年妈妈的女人造成的。要她捐肾救所谓的弟弟,其实是假千金关真真得了肾衰竭所以拿走了她的肾续命。末日来临后周沫失去尊严任人欺辱换取来的物资,却被他们独占不管她的死活。那位顶替她身份的假千金在末日来临前,意外开启了空间能力,靠着家里的雄厚财力囤了一辈子吃喝不尽的物资,末日降临我撕开假千金的真面目...
杜若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后,被一个无比变态的疯批神尊囚禁强宠了,疯批神尊一边对杜若做着禽兽不如的事,一边在杜若耳边呢喃道,若若,大婚之日,你在本尊面前自杀,你可知道,本尊的心有多痛?若若,既然我们是夫妻,那便一起痛好了。若若,痛吗?痛就对了。若若,本尊那么爱你,可你却千方百计想要摆脱本尊。被病娇神尊囚禁强宠的那些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