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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是了。你看你这么久,药停过吗?”卓钰彦横他一眼,“你就是那种平时不生病,一病起来就要病很长时间的。不好好养着,以后落下病根有婻沨你受的。”
闻星眉眼低垂,小口吃着碗里的清炒莴笋丝,也不知听没听进去。
卓钰彦吃畅快了,话也跟着多起来:“我跟没跟你说,我部门新来了个同事。他那天约我中午一起吃饭,我期待了一上午,结果他带我去了家专做减脂餐的店。”
“他点了一份蔬菜沙拉!我靠,那份蔬菜沙拉卖九十八!什么黑店啊!”卓钰彦语气愤愤,一筷子精准戳中盘子里的红烧小土豆,泄着对那顿白人饭的怒火。
他是狂热的肉食爱好者,无肉不欢,完全不能理解白人饭的风靡一时。若说是为了健康减脂,还能勉强接受,但无法想象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人喜欢白人饭。
说得不好听一些,那跟生啃楼下绿化带有什么区别?
卓钰彦的手机在这时响了好几声,正是他那位新同事来的工作消息。
卓钰彦看了一眼,脸色臭下来,“我真的觉得爱吃白人饭的都是疯子!怎么会有人在节假日还拿工作来烦人?”
闻星不知在想些什么,不经思考便脱口而出了一句,“沈流云就很喜欢吃白人饭。”
这还是这段时间以来,闻星第一次主动提起沈流云的名字。
卓钰彦愣了愣,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欲言又止,好半天才憋出一句:“那他也是个疯子!”
珍爱生命,远离疯子。
这是卓钰彦对闻星的告诫。
闻星却觉得卓钰彦的这个想法太过多余,毕竟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日后不见得会再与沈流云有任何交集。
这座城市那么大,他们哪会那么容易遇见。*
沈流云上回出门还是去医院换药,如非必要,他不会想踏出小洋房的门。
他这段时间过得昼夜颠倒、饮食紊乱,走进衣帽间时,差点认不出镜子中的人。
身形消瘦和面容憔悴都暂且不计,那根不知何时新长出了不少黑色,格外刺目。
他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染过了。
白金色不好染,要先漂上两三回才好上色。染好之后也维持不久,基本上半个月左右便会开始有褪色迹象,黑色的新也会很快长出,形成尴尬的分界线。
最初的染和之后的几次补色,沈流云都是去的理店。但因为次数太频繁,他很快就开始嫌麻烦,干脆买了一堆染剂和漂剂回家自己捣鼓。
他大学的时候,有位室友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换一次新色,跟做实验一样,时不时就在寝室里折腾自己的头。
托那位室友的福,沈流云对怎么染还算了解,不仅上手很快,也没让闻星察觉出不对,一直以为是他的质特殊,染的色才这么持久。
沈流云打开抽屉,里面的染剂和漂剂还剩很多。可他看了一眼时间,距离音乐会开场已经只剩不到三个小时。
这么短的时间根本不够染的,何况待会儿过去的路上还不知道会不会堵车。
算了,戴顶帽子遮一遮吧。
把头遮好了,他现还有缠了纱布的手臂和太过憔悴的脸需要遮,只好一反常态地穿了黑色立领大衣和高领毛衣,头戴一顶大帽子,连围巾都围上了,将自己全副武装地包裹起来。
临出门前,沈流云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很滑稽,像契诃夫笔下那位装在套子里的人。
或许在实质上,他与套中人也没有区别。
只是从前的套子是无形的,如今的套子是有形的。
他压低帽檐,走出门去。
沈流云今日没有开张扬的跑车,而是选了闻星常开的那辆奔驰,到达剧院后,规规矩矩地将车停进了地下车库里。
距离开场还有一段时间,门口已经有了不少人在排队检票。沈流云等人差不多都进去了,才朝门口走去。
“二维码扫一下。”检票员对沈流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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