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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大笑过后,库姆心里做了个决定:以后再也不想着嫁人的事儿了!完全是拖后腿。

安排好分工,贺兰定叹息一声,兀得生出一股自我嫌恶出来——自己终究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种领导。

贺兰定知道自己的分工并不公平,论能力、论经验,阿英都强于库姆。可是没有办法,想要带好一只团队,光是公平公正还不够,还需要制约和平衡。

【作者有话说】

贺兰定:我不是个好领导。

第五十八章

库姆很忙,要当好一个掌柜不容易,识字和算术是基本关。基本关过了后才能谈店铺经营、人员管理等更高阶的东西。

库姆认得不少字,可是却不会写,笔杆子捏着手里,胳膊就开始抖啊抖,写出了的全是鬼画符。

库姆不敢去麻烦领,便去请教阿昭——在族人的眼中,整个部落,除了领就阿昭姑娘最有学问了。

“练字不容易的。”听了库姆的苦恼,阿昭小脸皱成了包子,“我也写得不好看呢。”小孩儿臂力弱,写出来的字免不得歪七扭八、大大咧咧。

阿昭觉得阿兄写出的字是精巧可口的饺子,而自己写出的字就是坑坑洼洼的大馕饼。

“你就算现在开始练字,没个一年也练不出个样子来。”而贺兰食肆可是马上就准备开业了。

阿昭给库姆出了个主意,“你见过阿兄用的炭笔没有,那个写字容易许多。”说着,阿昭拉着库姆的手,想去向贺兰定讨要几只炭笔。

“炭笔?”贺兰定看向手拉手的两个小女孩儿,将炭笔递给她们,解释道,“炭笔的确书写方便,可也有弊端。”

“容易更改字迹。”铅笔字要比毛笔字好学很多,但是却不能用来记账。就算没有有心人想要篡改账目,仅仅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炭笔字迹也会在翻阅、储存过程中磨损、模糊。

“原来是这样。”库姆和阿昭都是一脸可惜。

“不过。。。。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贺兰定脑中冒出一个主意,冲二人道,“家里养大鹅没有?”鹅毛笔可比毛笔容易上手多了。

贺兰家没有养鹅,整个怀朔镇都没谁家养鹅。贺兰定只能退而求其次用鸡毛笔做实验。

羽毛笔其实是钢笔的前身,羽毛的翎管相当于墨囊,羽毛端面削成斜尖,相当于钢笔头。只是翎管储墨很少,写几个字就没墨了。因而,羽毛笔书写时需要一边沾墨,一边写。这倒是和毛笔差不多了。

羽毛笔的制作很简单,贺兰定挑了几根最大的羽毛,修修剪剪几下就做成了。

“来试试。”贺兰定将羽毛笔递给阿昭和库姆。

阿昭手小,捏着鸡毛笔,大小正合适。库姆手大,用鸡毛笔写字好似捏着一根头丝,不是很顺手。

库姆很沮丧,郎主已经帮忙想办法了,可自己做得还是不够好。

“不干你的事儿。”贺兰定道,“鸡毛笔总是差点意思,要更大的鸟儿羽毛才行。”比如大鹅、大雁之类的。

“龙鸟的可以吗?”阿昭眨巴着大眼睛问。龙鸟就是老鹰。族里没有大鹅,却是有老鹰的——捕猎时用来侦查。

贺兰定:“阿拉爷爷会哭的。”阿拉老头子是族里的养鹰人,对鹰比自家孙子还宝贝。

“去找你们虎头叔,让他们给你想想办法。”贺兰定将困难丢出去。

又叮嘱,“找到合适的大羽毛后,可以把羽毛管子在热沙子里烫一烫。”如此可以烘干羽毛翎管里的水分,增强翎管硬度,书写更加方便。

将两人打走,贺兰定调整了一下思绪,计划起“怀朔羊毛产业大联盟”的事情来。

贺兰定想象了一下开春后的情景:许多商家涌进怀朔镇收购羊毛毡毯,问贺兰部落,八十钱一片;问斛律部落,七十钱一片。

不等交易,杂胡部落又冒出来,挥舞着毛毡大喊:买我的!只要五十钱!

怀朔镇各部落之间倘若不能拧成一股绳,不能同心对外,恶性竞争之下只会让旁出来的商家们赚个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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