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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别气,以后您可以和我回家,我家里人都很好相处的。”小职员跟着他,又笑了笑,“我都见过您的家人了,那……老婆,你愿不愿意和我回家啊?”
“你有多大本事,能把我带回家啊?”总裁朝后看,勾着嘴角笑出来,“没出息。”
“我马上就有出息了,等代言这个项目顺利完成,就带你回家。还有你答应要戴戒指的,我戒指都选好了,不能反悔。”小职员追着说,突然总裁停下来了,他也跟着停下来。
总裁还没回答反不反悔,而是困扰面前这一面水,不深不浅,好几米的距离,又没地方绕路。踩过去,精心擦拭过的鞋面肯定会湿。他不喜欢湿,鞋底儿湿了都不喜欢。
小职员也看着这面水,冲刷的太干净了,水面像镜子一样,倒映出的是天上放晴的蓝天。碧蓝碧蓝的,真像自己高中时候天天能见到的那种蓝天,无忧无虑,只想着怎么努力学习,偶尔打几场篮球。
他回头看看,确定没人注意这边,往前一步,抱起了总裁的腰。总裁正考虑要不要绕路,突然被人抄起来了,可能是在家习惯了,竟然下意识地去搂狗男人的脖子。
“我抱你了,你就得跟我回家,戴我的戒指。”小职员将人横抱,温柔地蹭他的耳根,踩着干净的雨水,一步一步地淌了过去。
总裁的头微微后仰着,笑着往上鼓涌了一下,这一次,也没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笑着看小职员认真到开始抿嘴和动耳朵的表情。“那得看你戒指够不够大了,小了我可不要。”
第107章狼狗篇91
起风了?少年从蹲着慢慢站起来,视线水平线每抬高一厘米,就把台上看得更清楚一些。台下的人,他看不清,但心里在鼓动,像被吹了风。
他听到,有人在喊男人的名字,他听到了那首歌的名字。起风了,终于有一首自己听过的歌了,但是还不如没听过,因为少年知道,这首歌特别难唱。连自己这么个五音不全、调不在调上的人都能听出来,这首歌难度很大。
这一轮的歌曲全部是节目组准备的,每个人手里拿到三首备用,只能从三首里面选择,几乎等于没有选择的余地。少年懵了,他不懂男人为什么要选这一首,更不懂节目组为什么给他准备这一首。
是故意刁难么?这真的不是最优选择,不仅因为难度高,更因为……少年听过这首歌的翻唱,每一个版本都可以封神了,顶到天花板。这是一场带有赌局性质的比赛,太冒险,简直不像那个人的风格。
光线由亮转暗,只剩下一道追光,将男人的白衬衫打得又透又白,仿佛能把这个人解剖开,去看看他的内里到底是什么颜色,是肮脏的还是干净。男人冲着台下笑了,台下昏暗,只能看到自己的灯牌。灯牌的意义大概就在这里吧,会有人去骂粉丝瞎花钱,做这种东西,台上的艺人又不会看。
不是的,会看,每个灯牌,其实艺人都会看的,因为那就是黑暗里的勇气,足以让一个摇摇欲坠的艺人站稳脚跟。黑暗中亮着自己的大名,注视自己的人当中肯定有一个那样的少年,他性格冲动,行事莽撞,但是对待自己一心一意,带自己买遍了整个鞋店的鞋,却不知道要问自己要一块钱。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他,也曾指尖弹出盛夏,心之所动且就随缘……”一开口,就一段清唱,不带任何伴奏、技巧,他像说故事,说心里的那点儿秘密。右手拿着麦克风,左手在空气当中真像弹钢琴。他从不敢告诉媒体,自己的钢琴技巧都是临时学的,但只要自己弹出来那就是自己的音符,自己能抓住它们。
底下粉丝的状态从激动变成了安静,当熟悉的嗓音敞开的那一刻,她们的心已经满足了。十年等待,不,她们也没有在原地等待,她们只是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好好去生活,从高中少女,变成了职场女性,从谈着初恋的大学女孩,变成了坚强的妈妈。她们的人生或好或不好,没有怨言,直到他再次开口唱歌,她们的青春跟随着又一次翻涌。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迈出车站的前一刻竟有些犹豫。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法避免,而长野的天,依旧那么暖,风吹起了从前。”男人听着钢琴的伴奏声,听着耳朵里的声音。耳返不算高档,声音都不是很清楚,和自己从前的那一枚毫无可比性。
他当然知道这一首歌不好唱,但是他要唱,如果说初舞台的歌曲是唱给心爱的男孩儿听,这一首歌,他唱给自己。
“从前初识这世间,万般流连,看着天边似在眼前,也甘愿赴汤蹈火去走它一遍。如今走过这世间,万般流连,翻过岁月不同侧脸,措不及防闯入你的笑颜。”
灯光全部打开,嗓音和鼻音共鸣全部打开,男人握紧了话筒,如同握住自己当年那一根闪闪亮亮的。他都没有看到,他自己本身就闪亮,他在发光。
一张被镜头偏爱的脸,到现在肌肉走向都没有走样,但是难掩盖岁月抚摸过的痕迹。当机位走到面前,男人给了一个左侧脸,十年前他的招牌角度,再一次重现。灯光照着,底下的鼓风机吹着,衬衫真像被一阵风带走了,给他吹上一层薄薄的透明感。他不后悔,唱出来的每个字,都是意外的勇敢。
听众席上,一个灯牌晃了晃,随后倒了下去。不是举起来的手酸了,而是女孩的两只手都要拿不住。台上灯光绚烂,她们作为粉丝,只是为了来看他一眼。单单这一个行动,可能就会遭来白眼,可是只有她们知道,那个人曾经是她们心里的某束光。
趁着光还在,她们都要再看一次。
眼泪流了下来,女孩儿快速地擦去,再将灯牌举起来,随着歌曲轻轻摇动,一切都回到了十年前,他盛装归来,她们如约而至。
“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也沉溺于其中梦话,不得真假不做挣扎不惧笑话。我曾将青春翻涌成他,也曾指尖弹出盛夏,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男人都不知道自己唱着的他,到底是谁。在那栋别墅里,这十年陪着自己最多的人不是那个人,而是那个男孩儿,他长大了,亲眼见证自己是如何从二十多岁走到了现在,他见证了自己的青春盛开,见证了自己开始衰老,他才是自己生命当中的见证人,不是别人,没有别人。
男人不后悔,对于自己走错的弯路,他没什么可后悔的。哪怕现在彻底承认自己识人不清,他也不想去后悔。付出去的感情无法收回,那些密密麻麻的伤痕也刻在心里,但那点滴都是自己认真的付出,因为不后悔,所以绝不回头。
灯光越来越亮了,将打了些高光的颧骨照得更闪,男人站在台上,少年在底下看着他,像是醉醺醺的,昂着脸,抬着头,看着一个大明星,一个下了台才属于自己,上了台属于他自己的大明星。从他歌声里,他的眼波里,少年不觉得这个娱乐的圈子可怕肮脏了,因为自己喜欢的人就在那里啊,他在。
只是一件白衬衫,但男人总能穿出属于他自己的性感,他将舞台完全推出来,用这种性感,给少年看到了这个圈子里最美好的一面。
底下的歌迷们,哭了。
“晚风吹起你鬓间的白发,抚平回忆留下的疤,你的眼中,明暗交杂,一笑生花!我终将青春还给了他,连同指尖弹出的盛夏,心之所动就随风去了。”
男人唱着,随着歌曲摆动着身体,将音乐开发到细微末节里。他唱着的是“你鬓间的白发”,心里想的却是“我鬓间的白发”,因为自己年长这么多,注定要比那个男孩儿先老去,再过十几年,白头发就要冒出来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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