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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话:第一卷:初识李云龙!
概要:通过很多事情,李云龙对徐振华,从陌生到熟悉,到欣赏,到惺惺相惜,再到可以把性命交给对方!现代思想与老旧观念的碰撞!
想看李云龙是怎么被徐振华算计,气的主动去学习认字的吗?
超时空大脑传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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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民国二十三年,距离抗战全面爆发还有两年。
红军渡过赤水,以一种让所有人匪夷所思的方式,突破了白军三十万大军的围堵,在桂杨城外围虚晃一枪,再无踪影。。。
正当所有人震惊于是神在用兵时,鲜有人知道,桂杨城南三百华里,黔桂交界之处,同样发生了一件改变世界走向的小事。
徐振华蹲坐在河滩边,展开信笺,淡淡的墨香萦绕,一行繁体字映入眼帘!
‘春寒料峭,善自珍重!’
行书工整,笔墨娟秀,字里行间似透着幽兰芬芳,徐振华还有些不适应民国的竖排书写格式,继续向下阅读。
‘妈了个巴子的,徐老爷子,俺是黑水寨的薛二黑,准备五万大洋,俺三天后来取,大洋跟你徐家几十个脑袋,只能留一样!’
额!民国的山匪还挺别致!
信中的徐老爷子是原身的便宜老爹,薛二黑则是远近闻名的山匪头子,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拳头攥紧,信纸也被挤成一团。。。
特娘的,老子居然穿越了!
上一世徐振华正在退伍回家的路上,最后的记忆,是冰冷刺骨的江水,以及让人眩晕的窒息感,眼前一黑就到了这里。。。
妈的,好像人没救到,自己还搭进去了,隐隐记得溺水的是一个小女孩,希望她没事吧!
抬手,手腕一抖,纸团划过一道曲线,落入河中,溅起微微涟漪,飘向下游。。。
徐振华注意到,自己身上穿着黑缎长袍,衣袖在阳光下粼光闪烁,手上皮肤白皙,十指纤长,指甲修剪的非常整齐,原身是个爱干净的主儿。。。
妈的,这苟鈤的也叫徐振华,地主豪绅出身,在外游学五年,刚到家就收到了山匪的勒索信。。。
“少爷,刚才真的吓死我了,多亏少爷有祖先护佑,福大命大,从石桥上跌下来,一点伤都没有。。。”
自顾自说话的人叫老贵叔,皮肤黝黑,眉眼之间褶子有如沟壑,深蓝色马褂褪色得有些发白,腰间缠着一圈黑条布,正弓着腰归拢满地的柴火。
徐振华融合的记忆中,老贵叔是徐家的仆人,不到十岁就跟在自己那个便宜老爹身边,在徐家待了有三十多年了。。。
环顾四周,河滩上柴火散落一地,不少柴火已经顺着河水飘走。。。
横跨小河的石桥上,老黄马喷着响鼻,后面的两轮平板,一个轮子悬出桥面,上面的柴火堆塌了大半,隐隐可以看见里头藏着一个大木箱子。。。
箱子里面有五千大洋,那是原身用来‘孝敬’白军长官刘长青,除掉山匪的威胁。。。
徐振华百感交集,原身噶了,自己鸠占鹊巢,一个现代人该怎么样活在民国?
微风徐徐,一股恶臭飘来。。。
“他娘的,这马吃什么了?怎么拉的屎这么臭?”
徐振华掩着口鼻,一脸的嫌弃望着石桥上,长长的马尾巴翘起,稀里哗啦的像极了三哥家的。。。
“啊?少。。。爷。。。你怎么。。。”老贵叔吞吞吐吐道。
徐振华忽然察觉不对,前身可是诗书传家,向来温文尔雅,自己一张嘴可就露馅了。
没办法,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前世的徐振华张嘴就是脏话,为这事没少挨班长收拾,说到头还得怪经常看的亮剑,就是因为李云龙这苟鈤的,徐振华才会投身军伍,开口就是五颜六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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