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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周围先落下了数道铁闸门,将这里与整个地下要塞隔开,同时也隔断了部族战士与那些围站在地道里默默流泪的人们对望的视线。洞顶车轮灯随着地面震动不停的摇晃,部族首领深吸一口气,举起手中的长斧:&ldo;打开石门!为了罗马尼安!&rdo;&ldo;为了这片自由的荒原!&rdo;战马顺着斜坡向地面奔驰,费伊也被夹在中间,他还是密林会议幽暗密林,木精灵的地底宫殿。比尔博巴金斯显得很紧张,今天的王宫好像很热闹,精灵王的王座台阶下面竟然放置了两排雕刻精美的木椅。褐袍巫师瑞达加斯特坐在左边第一个位置上,他对面是爱隆,爱隆与褐袍巫师旁边的椅子都是空的,其他位置都坐着穿着斗篷或披风的精灵。有一些跟木精灵差不多,除了一些宝石,衣服上什么装饰也没有。有的精灵袍子的袖口却很宽,跟爱隆差不多,他们多半是黑色或金色的头发,看上去更优雅,也更符合人类对精灵的想象。比尔博见过这些精灵,他们是瑞文戴尔的诺多族精灵,与西尔凡精灵有细微的差别。他们聚集在一起,导致任何人只要一走进这座殿堂,就能感到辉煌的白光笼罩在四周,像月亮初升时,远方山脉反射出的那种柔和朦胧的美丽光辉。这让宫殿穹顶上镶嵌的宝石与珍珠,都变得比平常耀眼。瑟兰迪尔也没有像往常一样靠在弯曲的柏木枝干构成的王座上,因为这里坐的不止是他统治的精灵族,所以台阶下方的中央另外放置了一张椅子,王宫卫队长正站在他旁边低声说着什么。&ldo;半兽人……罗马尼安荒原……&rdo;比尔博只听到这两个模糊的词汇。事实上他走进来的时候,两边的精灵们都停止了交谈,好奇的注视着这个霍比特人。&ldo;比尔博巴金斯。&rdo;爱隆从他的座位上站起来,比尔博慌忙向他行礼,爱隆同样朝他微微点头致意,然后神色凝重的说:&ldo;请将那枚你从迷雾山脉得到的戒指取出来,放到这里。&rdo;殿堂中间有一张表面反射着银光的圆形石桌。桌上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比尔博走过去,他将手塞进口袋,手指碰触到冰凉的戒指后,忍不住紧紧握住。他试图努力从口袋里将这枚戒指拿出来,心底却冒出一个声音‐‐&ldo;这些精灵说它会带来可怕的灾祸,却又不肯保管它,我根本就不稀罕这枚戒指,但是有了它,就可以帮助矮人进入巨龙的巢穴。原来冒险旅途应该是这样的,根本不是待在这座漂亮华美的地底宫殿,被精灵像犯人一样看守&rdo;。比尔博立刻本能反驳这个念头‐‐&ldo;我相信爱隆大人,就像那些流传千年的歌谣一样,我相信他所说的一切,现在只要将这个戒指交给精灵,我就能去帮助我的伙伴,不知道他们是否在孤山找到了宝藏&rdo;!想起那些矮人,比尔博立刻挣脱了魔戒的蛊惑,他将戒指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同样冰冷的桌面上。最容易被魔戒蛊惑的就是人类,然后是实力强大的贤者。因为贤者能清楚的感觉到魔戒的强大力量,并且知道自己得到这股力量后,将会成为除了维拉之外最强的存在,永远不死。比如巫师与精灵王,或者爱隆,他们都需要强大的意志力才能挣脱这种迷惑。魔戒最难蛊惑的就是霍比特人,因为他们朴实,没有野心,也不贪婪,只热爱食物与地里生长的作物,除非用时间慢慢腐蚀思想与灵魂,否则魔戒很难对付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受到魔戒的影响已经很深了,但他拿出戒指的挣扎却很细微,甚至没有精灵能看出来,爱隆的目光也落在那枚戒指上。褐袍巫师朝比尔博招手,然后把蹲在身边空椅子上的松鼠抱走。比尔博拖着沉重的步伐坐在那张椅子上,他勉强扯出一个笑容,然后低声问瑞达加斯特:&ldo;甘道夫呢?&rdo;&ldo;咦?&rdo;褐袍巫师呆呆的转头,尖顶帽下的眼睛瞪得溜圆,&ldo;我没看到,木精灵不是说他出发去孤山找那些矮人了吗?&rdo;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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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