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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去给狗准备晚饭了(第1页)

  两姐妹在卫生间相遇,一个洗脸一个刷牙,郑景南说:“早上起来没看见狗,难道是跑了?昨晚还在的。”

  薄荷味盈满口腔,郑景西吐掉牙膏沫,“半夜跑去我房间睡了,一大早上我都醒了它还没醒,别人家的狗不都是天不亮就起吗。”它可倒好,像个活祖宗。

  狗粮没到,郑景西煮了点鸡胸肉放在碗里,她回到房间,狗还在睡。

  郑景西知道这狗通人性,听得懂人说话,她说:“外面有饭,饿了自己吃。”

  狗安静地趴在地上,太阳透过玻璃窗照进来,它的毛在阳光下着光,显得毛茸茸的。

  郑景西福至心灵,给它想了个名字,“从今天开始你就叫郑茸茸,多可爱的名字。”

  两姐妹踩着点出门,家里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一只狗。

  它威风凛凛地站起来,下一秒,灰色的狗化身为人,青天白日,大变活人。

  他的长相俊美,看着是少年人的模样。睫毛浓而密,瞳色并非是冰蓝色,而是墨色,让人想到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空。

  身上是黑色的长袖衫和黑色的裤子,头也是纯黑的,衬得他说不出的阴郁俊秀。

  赤着脚走在地上,他皱了皱眉,背上隐隐作痛,是牵动了伤口。

  巡视一圈,屋子的摆设陈旧而普通,收拾得很干净,他的目光停在梳妆台上的一张照片。

  那是郑景西高中毕业后在外地旅行时拍的,照片上的她稚嫩而快乐。

  目光停留两秒,他脸色淡漠,随后躺在了郑景西的床上。

  郑景西的被子从来不迭,被窝里还有隐隐的温热,他扯过被子盖上,浅淡的洗衣液香味立刻蔓延在他周围。

  和她身上的味道一样。

  郑景西工作的厂是生产电子元件的电子厂,厂里的人际关系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她在待人接物上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平时也懒得和别人闲聊,久而久之别人干什么都不带她。

  同厂房有个叫赵丰兰的大姐特别喜欢郑景西,她一直说郑景西和她在外地上大学的女儿很像,所以她对格外地好。郑景西在厂里的大半年没少受过她的照顾。

  赵丰兰人热心,善良,就是太爱操心别人的终生大事。

  她知道郑景西父母双亡,于是自动带入了长辈视角。

  几天前她和郑景西说,自己有个在县里开店的外甥条件很好,人长得也端正,他父母拜托自己给他找个女朋友,她想来想去,最合适的人就是郑景西。

  放在以前,按照郑景西的性格她会直接拒绝,可赵丰兰对她确实很好,她不想伤了赵丰兰的心。

  换工作服时,赵丰兰特意凑到郑景西身边,她脸型是方圆的,看着和蔼可亲,“小西,前几天说的那件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郑景西想好了,不就是见一面吗,看不看得上还两说。纵然赵丰兰一腔热情,她也明白相亲这种事讲究的是你情我愿,无法强求。

  她说:“好,我和他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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