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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也尝一块。”这个香味刺激得人不停分泌唾液,让苏妈妈才吃过晚饭的肚子,感觉又有些饿了。又见自己的老母亲就着继,吃得特别香甜,忍不住开口道。
苏思诗用牙签挑了一片黄瓜,递给妈妈。
“不错,真的很好吃。”苏妈妈接过,一口咬进嘴里,嚼了几下就下了肚,对这个味道赞不绝口。
“我也尝尝。”屋里坐满了人,大家都开口向苏思诗讨要。
“那我多夹一些到盘子里,大家都尝一尝——”苏思诗笑着提醒道。“不过别多吃,得留给外婆下粥啊?”
“我们知道的。”大家拿了牙签过来挑着吃,嘴里应着,手却不慢,抢着塞进嘴里。
这东西不吃还好,一尝只会更想吃。
于是有人不淡定了。
“诗诗,你这个朋友家里是不是开饭店的?”有人问道。
“是啊?味道这么好的泡菜,普通人肯定做不出来,要不你辛苦一下,帮我们每人买一些回来——”有人嫌吃不过瘾,七嘴八舌地要苏思诗帮他们多带一些回家。
“这是我朋友的独家秘方,只做给自己人吃,外面买不到的。”苏思诗嫌麻烦,又想抬高这些泡菜的价值,就把叶纤红的手艺,往大里吹。
“这么麻烦啊!那我们多出点钱,向她买行不行?”有人依然不死心,求着苏思诗帮忙。
“那我试试看吧,如果她家里还有,就全部买过来。如果没有了,就让她买上再泡几坛,这样总行了吧?”苏思诗也没把话说死,给她们留了点希望。
既然她做的泡菜这么好吃,其实可以把这个当成职业的。
反正叶妈妈在农村也没事做,可以在农贸市场附近找间小店面,叫她来负责管店,专门卖泡菜赚钱。
第四十一章开窍了
今晚风很大,吹在脸上感觉特别清爽,叶纤红姐弟下楼后,走到小区门口,正要找一辆三轮车兜风,看到胡向阳骑着一辆边三轮,等在那里了。
“怎么来得这么快?”叶纤红惊讶地问。
挂掉电话到现在,才过去十来分钟,胡向阳就出现在这里了,就算骑摩托车过来,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更让叶纤红欣喜的是,胡向阳这种出乎意料的暖心举动,老实说她真的没奢望他会过来接她。
“急着见你呗!”能让叶纤红意外,胡向阳得意地笑了笑,习惯地伸手往后捋了捋头发,忽然发现叶纤红身边的郑兴安,正神奇古怪地望着自己,顿时窘了,强作镇定地干笑两声,向他们挥了挥手,“不说了,快上车。”
明确自己对叶纤红的心意后,又得到姨夫这个最重要长辈的支持,胡向阳已准备公开追求她。
如果是其它人,凭他出色的外表和唬人的身份,随便施展点小手段,就分分秒秒让女孩子,死心蹋地得爱上自己了。
偏偏叶纤红不是普通人,以她的眼界和见识,随时可以结识到比自己更优秀的男人,这让他犯了难。
就像一只孔雀,原本打算展开漂亮的翅膀,在异性面前风骚一下,没想到对方见多识广,比他更漂亮的孔雀也见多了,他这几根自以为靓丽的羽毛,对她一点也没有吸引力。
可是要他就此放弃,他更舍不得。
这几天他一直在思考,怎么样才能追到叶纤红,可是一直毫无头绪。
最后还是市长表哥一句话,让他恍然大悟:女孩子嘛,用心追就是了,搞得那么功利干什么?
所以今天接到叶纤红的电话后,他抛下出门前要照半天镜子的坏习惯,跑到楼上骑了摩托车,飞一般赶到叶纤红住的小区门口,就是怕去晚了,她已离开错过了。
本来还想顺便装装帅,博取一点好感,没想到被郑兴安冷眼看了个正着。
叶纤红倒是暗暗高兴,胡向阳终于开窍了,总算拿出行动,有点追求自己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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