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前辈。”秦少宇咬牙切齿。
任逍遥:……
“其实也没什么事。”沈千凌打圆场,“镜子挺好看,起码雕工很细致。”
“罢了罢了,教你两招。”任逍遥自知理亏,于是主动服软。不管怎么说,血溅五步这种词听上去是有些过分,秦少宇会生气也是正常。
咦?沈千凌心里一喜,能被天下第一高手教两招,也算意外之得啊。
“下来。”任逍遥纵身跳到练武场。
“多谢。”秦少宇冲慕寒夜一笑。
“秦兄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慕寒夜坐桌上,随手替自己倒了杯茶。
秦少宇跟着任逍遥去了练武场,沈千凌这才反应过来——一唱一和逼别人教武功,还说不是狼狈为奸!
“吃不吃?”慕寒夜替他捏开几个毛栗子。
“谢谢。”沈千凌愈觉得眼前这人不错,也就愈想不通为什么黄大仙会那么怕他。
“怎么了?”慕寒夜问,“沈公子看上去有心事。”
“想黄远。”沈千凌道。
慕寒夜倒是有些意外,“想他?”
“慕王是真心喜欢他吗?”沈千凌问。
“若是不喜欢,也不至于要千里迢迢追来云岚城。”慕寒夜笑笑,“是不是他跟你说了些什么?”
“嗯,不过也没太多事。”沈千凌有点囧,“只说一想到你,他就想去茅房。”
……
慕寒夜哑然失笑。
虽然很好笑,但这种事仔细想想其实很惨好吗!沈千凌好心道,“若是有可能,慕王以后还是不要彻夜守他屋顶了,这种事急不得。”
“想逗逗他而已。”慕寒夜道,“他可曾跟你说过,当初假扮狐仙混入我七绝王宫之事?”
沈千凌摇头。
“从来没见过那么蠢人。”慕寒夜仰头饮下一杯酒。
沈千凌:……
那你还穷追不放,口味真猎奇。
“那日我出宫打猎,他扮作狐仙被我一箭射中。”慕寒夜道,“站起来时候怀中血囊都掉到了地上,他自己居然愣是没现。”
沈千凌目光同情,这一听就是个悲伤故事。
“进宫之后,他是日日胡吹滥侃,又是撒豆成兵,又是呼风唤雨,一天一个花样。”慕寒夜道,“跟他一比,原先那些歌姬伶人简直平庸之极,毫无任何乐趣可言。”
沈千凌忍不住又开始给黄大仙同情卡,千里迢迢从极北雪山跑去西域,就是为了免费给别人演小品,这种人生简直神悲剧。
“也是我对他太过松懈。”慕寒夜笑笑,“一耗就是大半年,没料到他竟然还真有本事将碧泉玺带走。”
“我能不能问一个问题?”沈千凌试探。
慕寒夜点头,“公子但说无妨。”
“慕王到底喜欢黄大仙什么?”沈千凌实是很费解。因为两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十分不般配!虽说黄大仙现样貌清秀,但他刚进入七绝宫时,可是易容成大麻子啊!这样还能看上,除了真爱之外也实想不到其他理由。
慕寒夜道,“大概是因为他出现之前,我很少会如此开心”
沈千凌:……
第一次见到草泥马时候我也很开心,但这也不是爱啊。
“公子为何喜欢秦兄?”慕寒夜反问。
沈千凌愣了一下。
“若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理由,那便对了。”慕寒夜道,“情爱之事,谁又能找出一个确切原因。”
说也是。沈千凌自己剥花生吃。
按照这种架势,黄大仙一时半会怕是跑不掉了啊……
点蜡。
“那你也别总是吓他了。”片刻之后,沈千凌又道,“不然一直去茅房,对身子也不好。”
慕寒夜笑出声,递给他一杯清茶,“公子真是个有趣人,怪不得会被秦兄奉为至宝。”
沈千凌:……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按照任逍遥原本想法,本来打算是教给一两招便收手,不过他显然低估了秦少宇心机和手腕,七绕八绕下来,竟是直到暮色时分才结束。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