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纪崇基也担心,战火会不会波及至此,但看余歌完全没有想走的意思,纪崇基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因为战乱,药品早就供应困难,纵使开出了药方,也不知要往哪里去抓药。再加上民众只顾逃命,潞州一下子几成空城,更加不会有人来看病,余歌的医馆不过是个空架子而已。
纪崇基知道,余歌犹豫,不肯离开,是因为不愿放弃吴守愚留下的医馆,但是现在的情势下,留下实在太危险了。于是纪崇基想了个办法,对余歌道:“永言,现在反正没活儿干,我们好容易闲下来了,你陪我去七绝山,把我爹的骨灰拿回来,好不好?”
余歌何尝不知道,这是换了一个借口的出逃,可是没有办法,他只能接受。“我们才过了多久的好日子啊?”余歌叹道,“怪只怪我们生在乱世,国家尚且不能自保,我们一个小小的医馆,又如何保得住?”
“怎么保不住了,我们拿了骨灰就回来啊。”纪崇基还在安慰余歌。余歌不置可否,苦笑了下,道:“那,上路时要带的东西,可要收拾好了。”
“左不过带些衣物,带些银钱罢了。”纪崇基道。
“《种子方》可别忘了带,”余歌道,“我见这一年来,日子过悠闲了,你时不时的,便不把这书随身带着了,我不提醒你,怕你忘记。”
“哦,知道了,”纪崇基道,“还有别的什么要带吗?别的书呢,我爹和你师父的牌位呢?”
“那些……就算了吧,”余歌皱眉道,“要都带上了,还真跟逃难似的。”
于是准备次日启程。不料,第二天天刚微亮,便有人来叩门。余歌开了门,和对方没说上两句,便忙忙地回来拿药箱,并和纪崇基说了句:“我出诊去,今天走不了了,等我回来吧!”说完便走了,纪崇基追到门前去看,只看见他的背影,与他同行的那个,穿的似乎是大颂军服。
纪崇基有点慌了,想要追赶上去,想了想还是退了回来,静待余歌归来。
直到晚上,余歌才回来了,将事情向纪崇基说明。一切都和纪崇基猜的差不多,前线的伤兵退到了潞州,军医人手不够,故而满城里找大夫,可是大部分人都已经逃走,最后才找到了余歌。余歌说:“还要再去几天,他们会给酬劳的。现在就麻烦在药品短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口烂掉而没办法……”
“永言,永言!”纪崇基抓住余歌的肩膀摇了两下,严肃道,“你在想什么?你难道要做那支只会逃跑的军队的军医吗?我们不是说好了去七绝山的吗,你还要去几天,那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去七绝山?”
“啊?我……”余歌被他晃得,如从梦中醒来,“我是要去七绝山的呀!我也没想当他们的军医,我只是……我只是看到那么多伤患,不能就这么走了啊。”
“可是,”纪崇基道,“他们退到这里,说明什么?说明西夷军真的不远了!难道你要等西夷人打到城下,才能想到走吗?”
“西夷人哪里会像传说中那么快?”余歌道,“你还真信了他们,说西夷人的马是神马,日行千里什么的?那些将士虽然无能,可是抵御西夷人还是得靠他们!而且,我听他们说,朝廷已经在想办法议和,也许西夷人打不到这里?也许,根本就不用逃跑?”
“别再自己骗自己了,祖宗!”纪崇基急得把余歌一拉,“你不走,我背你走!现在可是在打仗呢,搞不好是要丢命的!我不信你心里不明白,你只是不想走!”
余歌奋力甩开他,也生起气来:“是啊,我不想走!我师父告诉过我,不能见死不救,你去看看那些伤兵,我们可以跑,他们却跑不了!我只不过想留下几天救人,你也等不了?真等不了的话,你自己走啊,我又不拦着你!”
纪崇基气得一甩手:“好,我现在就走,你有本事别拦我!”
说罢转头便走,快走到门后,才停下,自己敲自己的脑袋:“我在想什么呢?他怎么可能拦我?”
这样一个聪明、自负有倔强的余歌,什么时候为了别人,为了他纪崇基改变过?还是认命妥协吧,又不是第一次了。
刚要转身回去时,蓦地,纪崇基觉着,自己的袖子被抓住了。余歌在他身后说:“你别走……我看完这一批的伤患,就跟你走……跟你去七绝山,拜祭你爹,取回你爹的骨灰。”
从没有过的服软口气,听得纪崇基的心软得不行,忙转过身去捧住余歌的脸:“我怎么可能真的走呢?我就是不放心你才劝你离开,真留你一个人在这,我哪里放得下心?”
余歌抱住了纪崇基道:“我们怎么这么命苦,摊上了这样一个无能的朝廷,不管我们怎么努力,他就是不让我们好好过日子……”
“永言,”纪崇基突然想到了自己的身份,“你对朝廷不满,可想过亲手去改变?我是谧南王之子,也许我能……”
“哎,别!”余歌松开手,忙捂住了纪崇基的嘴,“你的身世,别让第三个人知道!我只是想过安稳日子,没想改变什么,如果你的身份暴露了,咱们会过得更不安稳,你想安静过日子,就别动那个心思!”
“行了,行了,知道了……”纪崇基原本也没打那个主意,见余歌认了真,便用手安抚他后背道,“我也没动什么心思。你明天,还去军营?我陪你去吧,我给你扛药箱,打下手。”
“去是可以……”余歌认真想了想道,“你可别乱说话。”
纪崇基答应下来,第二天和余歌一起去出诊。一看到那些伤兵,纪崇基便立刻理解了余歌。伤员们大多与他们差不多年纪,还有许多一脸稚嫩,分明还是少年。但是,这些人,有的伤了腿,再也不能正常地站立和行走;有的残了一只手臂,日后如何生活都成了问题……换了纪崇基,他也不忍就这么丢下这些人,自顾逃命。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