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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瑞比亚咬着自己的触手不放,还好海怪说话不是用嘴的。夏意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只浑身水红色偏粉的大鱿鱼,在海里徘徊来徘徊去,努力的试图找到吃的,找不到就含着自己的手过瘾。因为它的动作总是慢别的海怪半拍,凡是有仓皇游过或者遇到的鱼虾贝类,立刻就被抢了,连涅柔斯都会伸着触手,狠狠蛰过去,螃蟹也露出一双钳子,时不时闪电般出击,啃得津津有味,却不分给辛苦带着它赶路的鱿鱼。【咕,好饿…】尤瑞比亚眼巴巴的看着同伴。如果换了人类,搞不好会同情怜悯心大起,分出一点残羹。可惜啊,自然界的生物哪怕不是海怪,都有吃独食的爱好!同伴饿得生生盯着自己看,只会让它们产生警惕心,没冲过去张牙舞爪把对方赶走就够客气了。最要命的是,尤瑞比亚的胃口还特别刁,热带海域的所有食物口感都不对呀,它老家在罗斯海,最爱的美味是南极磷虾…咕咚,好想念。于是它只能继续啃自己的触手‐‐这是咬手指的动作吗?【不去斐查兹行吗,那里更没吃的!】【可是,尤瑞比亚,那里很凉快哟!】【呃!】傻乎乎的鱿鱼开始纠结了。要凉快,还是要吃的?‐‐孩纸,纠结个毛呀,你回家不就好了,南极很远不假,但你又不是咕噜噜,你游得回去啊!这群海怪所过之处,除了海藻之外,海水里能吃的东西都被扫荡一空,哦不,海龟陶玛斯正趴在海床上津津有味的啃一丛茂盛的褐色海藻呢!它虽然动作慢,但是胜在没人跟它抢,多么悠闲自在。【咦,你醒了?】陶玛斯吃惊的看着从它背上滚下来的夏意。能看不见吗,正好掉到它鼻子前的海藻堆里。夏意没有看见那条淡银色的人鱼,虽然这些海怪都很有趣,不过光用看的还是觉得有些毛骨悚然,比如鱿鱼腕足上的倒钩,在海水中竟然都能反射阳光,可见锋利。跟这群大家伙待在一起,可不是夏意的希望。活动了下酸麻的手脚,还有点使不上力,不过已经勉强可以游了,而且也不知道是否饿过头,胃里那种火烧火燎的抽痛也消失了,海洋这么大,他哪里不能去,只要远离人群,相信凭他的异能,应该不会有太大危险。【等等,你不能走!】陶玛斯看见夏意的动作,立刻就明悟过来,但是它太大,四肢就跟船桨一样,想抓住夏意还要调整好身体位置,颇艰难,于是只好大喊:【阿碧瑟,尤瑞比亚,拦住他!】瞬间那么多触手就冒出来,夏意只能待在原处不动。陶玛斯气喘吁吁的追上来,晃着脑袋说:【你不能走,你走了,塞壬怎么办!塞壬可是好不容易有看得顺眼的同类,现在海里人鱼太少了,不像很多年前,你不留下来,在别处也是找不到同类的,难道你要一直这样?】处在发情期的人鱼可不好过,要是找不到同类,就只能一直维持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这多麻烦,不是鱼尾连在海水里游动都艰难。所以陶玛斯的振振有词到了夏意这里几乎是啼笑皆非。不过夏意没这个反应,他就是愣在那里,感觉很尴尬很古怪,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要跟海怪解释?算了吧,发情期这三个字他都说不出口!要知道不是强烈专注的意念控制,次声波估计还没办法传出去。大海龟说着忽然悲从中来,眼泪哗哗滴从冒出来,不过因为在海里,哭死了都不明显,太悲剧了:【不像我,我才叫倒霉,我跟斐查兹出来的它们一点关系也没有,呜呜,我也曾经是很普通的,可是活呀活,一直就没死掉,然后就长这么大了,根本找不到交配对象…呃,算了,反正我老了…】这个思维跳跃度,真是比夏意的逻辑还奇怪。不过看着这只体型庞大的海怪,夏意忽然想起曾经为演一部戏特意去找的珍惜物种图片。太平洋蠵龟,好像已经是濒危物种了吧!小个的都找不到。【塞壬?】陶玛斯还在不着边际的乱扯,忽然听到这么一句,还没反应过来,半晌才一愣,又仔细看了夏意一眼,的确不太像人鱼,可是又的确是次声波。【塞壬去给你找食物了。】人鱼的眼光与胃口,比尤瑞比亚还挑,何况现在还不是只填饱它自个。【你很喜欢吃牡蛎?哈哈,我也喜欢。】陶玛斯兴奋的说。夏意发高烧迷迷糊糊的时候当然啥也搞不清楚,而且牡蛎,正经的碳烤生蚝都没吃过几次,谈不上有好感,看起来之前人鱼给他吃的是那个?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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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