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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契兄弟(第1页)

白天始终阴霾闷热,到了夜间,反倒起了凉风,夜风飒飒总算吹去了几分暑热。由于来了大批考生,广州的夜并不沉闷。即将走上考场的学子并不清楚太平景象下的波涛涌动,最多就是听说码头打了架,或是哪里闹了贼,但不会有什么危机意识,更不会认为这些东西和自己有关。

广州作为广东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又是个重要商埠,吃喝玩乐的地方一样不缺,这是大多数县城乃至府城都无可比拟的优势。初入花花世界的学子,多半抵不过丝竹引诱,毅然投入温柔乡内,红袖添香不读书。

清楼里样子不太差的伎女,现在都是抢手货,歌舞饮宴通宵达旦。肥佬王住的地方,距离花街并不算太远,歌声与丝弦声顺着风,向院落里飘来。范进敲响了门,应门的依旧是肥佬王,不过态度上已经比白天沉稳了许多。

等走进院里,见林氏负手站在院中,样子颇为潇洒,但是模样似乎与白天有一些区别。天色太黑,也看不十分清楚,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范进朝她一笑,将手上的东西一晃。

“买了些猪头肉外加一小坛烧酒,给你当点心。等到三更天,我带你去锦衣衙门,先让你和林凤见一面,算是我们给出的诚意。我说过,我这个人很讲究的,既然答应了做生意,我的诚意会先拿出来。”

肥佬王没让林氏上手,自己摆上杯著,又点了蜡烛,但是对女人的态度已经很冰冷,只朝范进道:“二妹三妹她们知道你有公事要忙,没留下,回你那小院去睡了,孩子也跟她们在一起。妹夫,我回房里去,你们说话,有事记得喊我。”

女子的兴致并未因肥佬王对她的冰冷而有所消退,提起酒壶各满了杯酒,双手捧起酒杯对范进道:“范公子,这杯我敬你!不管事情成与不成,你能让我见大哥一面,我就要先说声谢字。”

借着灯火范进才发觉女子跟白天的区别在哪,她的肤色变了。原本白皙的皮肤,现在变得蜡黄。这种黄很是病态,看上去仿佛是严重的肝部疾病患者,按这个时代的说法,称之为黄病。

不管多美的女人,变成这样的肤色都会大为减分,更何况黄病的传染性摆在那,男人看到她只会远远躲开,自然不会再有什么非分之想。如果不是白天见过,即便范进怕是也不敢和她同桌吃饭。

女子朝范进一笑,原地转了个圈,“怎么样?你让我易容,我就易容成这样了,除非是遇到疯子,否则没人想脱这样女人的衣服吧?”

“只要你自己不脱,就很安全。姑娘倒是好手段,短时间内,就能伪装成这个样子,当真是高手。”

“范公子过奖,我的手段比起公子来可是差的远了,下毒的把戏都被你戳穿掉,你才是高手。不过你这人没意思,我又没有把他们怎么样,只是骗他们混套房子住,你这样一说,我的上房就没有了只好住厢房,如果再住下去,他们说不定要报官捉我。咱们打个商量,你那院子能不能借我住几天?”

“房子的事,我们回头再商量。我娘子来过了?”

女子点点头,“她是来向我炫耀的,说你们两个走到一起有多艰难,又说有多恩爱,言下之意自然是让我放聪明点,要是招子不亮勾引她相公的话,就把我大卸八块。她身手很厉害,我现在这样子多半打不过她。”

“姑娘误会了,我让她来,是给姑娘处理伤口的。”

“伤口也处理了,很疼!”女子说着话,已经把喝了两杯酒,伸手抓着猪头肉就往嘴里送,边吃边道。“我知道她是故意整我的,算是给我个下马威,告诉我如果抢她男人,就会死的很惨。你的女人很美,本事也很棒,伤口弄的很舒服,比我们岛上的郎中还要好。而且她讲了很多东西……很有用,对我们来说,这些东西可以救命。做我们这行受伤是很寻常的事,很多人受了伤,本来不严重,但后来伤口莫名其妙就烂了,要么砍下来变残废,要么只能死。今天学了这些,如果我有命回去,就能把它们告诉自己的手下,这样就可以少很多残废也可以少死很多人。为了这么多人命,被她弄的很疼也不算什么,再说像那么好的女人,她怎么对我我都不会生气。最后她又告诉我,这些东西是你教她的。书生,我之前小看了你,要向你赔罪,这杯酒我敬你。”

();()  “林姑娘客气,无非是懂一点不成气候的学问,不当如此。姑娘这么豪爽自是好事,可你不怕我在酒里下蒙汗药?官府中人无所不用其极,我虽然是白丁,但是也在巡抚衙门做事,按你们的话说也算鹰犬,咱们两下又有过节,这酒你敢喝?”

女子毫不犹豫地将酒一饮而尽,“我说过,我从小就是在药堆里泡大的,什么样的蒙汗药也瞒不过我的鼻子。再说范公子若想对付我也不用这么麻烦,把我带到锦衣衙门里一声令下,就算我有三头六臂,也是刀下之鬼,何必浪费些蒙汗药呢?我们有过节或许可以算做仇人,但是我们向来敬仰有本领的人,即便是对头,只要有本事,我们还是会佩服。所以我敬你,是敬你的才学,如果你骗我,我也会杀掉你,这是两回事。”

“很好,姑娘快人快语,这性格我喜欢,这杯酒喝着舒坦。”

两人各自举杯一饮而尽,林氏又丢了几片肉进嘴里,吃相很不雅观。范进遇到过的女子里,即便是胡大姐或是梁盼弟这样生计艰难的,见到食物时,也会刻意维持个体面,尽量让自己斯文一些。

只有林氏吃起东西如同抢饭,抓起肉就朝嘴里丢,吃相与那些码头上的苦力没什么区别。一边吃一边咋着嘴:“省城里的东西就是好,这肉卤的真香。在海上,可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范进刚刚在凌云翼那里吃过饭,所以没怎么动筷子,只看着林氏一个人,把买来的三斤猪头肉消灭过半。等到肚子里有了些食,林氏才放慢了进食速度,范进这才道:“你很饿?”

“当然了,把戏被人戳穿了,就没人管我饭吃,当然会饿了。两个女人带着孩子去了你那,那头肥猪看我的眼神像看杀父仇人,守着他什么也吃不下。看到这猪头肉就像看到他被炖熟了一样,吃起来格外解气。再说我已经习惯这样了,在岛上不管男女老少都这么吃,像你这样斯斯文文的,早饿死了。”

“我听人说做没本钱生意的都是大碗酒大块肉的风光,没想到你们过的也挺惨。”

“说书人说的怎么能当真呢?有饭吃谁疯了去当强盗?我们有几万人,就是几万张嘴,每天最头疼的事情就是怎么给这些嘴找到食物。粮食从来都是不够吃,只能数着米粒下锅,手快有手慢无,不抢就要饿肚子。再说官兵、夷人都要和我们打仗,有粮食也要存起来,预备着打起来买不到米的时候,即便是大哥也经常挨饿的,所以见到食物就要吃进肚里,哪怕撑的难过也好过饿死。”

她又看看剩下的猪头肉,再看看范进,“你……不吃了吧?如果不吃的话我想把它带上,给我大哥吃。”

“姑娘随意就好。”

女子欢天喜地的把肉打了包,又到厢房里更换了衣服,等出来时,已经换了身斓衫,做了个书生打扮。时下广州这样打扮的人极多,穿这身衣服确实不会惹眼。只是她走路脚步生风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够斯文,好在惊鸿一瞥间不用担心露馅。

城里一群大户都惦记着林氏的头,他们门下的护卫镖师,亦是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即使在锦衣卫那里达成默契,下面的人搞什么手脚,还是可能出问题,必要的易容,也是安全的一部分。

范进看看天色道:“不急吧?时间还有富裕。”

“路上走走,说说话,留在这里,我怕那头肥猪会在背后咒我不得好死。”站在院子里,女子又朝上房里喊道:“我留在厢房的东西,算是付你的房钱。那几颗人头你交上去,可以换个不错前程,里面断魂枪华龙飞的脑袋,可是值二百两银子,便宜你了。一共也只睡了你老婆几个晚上,这么多银子够本了……”

房间里寂静无声,直到两人出了门,上房里才传出摔碎茶壶的声音和男子的咒骂。

这个时间,街上的行人实际已经不多,大多数书生都已经找到了相好,在听曲子或是喝花酒。偶尔有一些,大多是两两为伴的书生,或双手紧握,或双臂交缠,边走边亲切交谈,甚至还有人将头搭在另一人肩上,与情侣一般无二。

“这就是契兄弟了……”林氏显得很有经验一般为范进介绍道:“虽然都是男人,可是论亲密呢,却不输夫妻。听说连京城里也很流行这个,叫什么翰林风的。”她一边说,一边学着那些人的样子挎起了范进的胳膊,将头枕在范进肩上。

();()  这样走在一起,肢体接触是免不了的,范进咳嗽一声道:“你……”

“我什么?这么晚了两个大男人出来,不这样才奇怪吧。万一被仇家看出破绽来砍我,我的武器都被你女人拿走了,可该怎么应付?大不了我们也做契兄弟好了。”女子笑了笑,“我刚才说的话,是真的。我在王家这几天,晚上都是梁氏陪我睡。”

“梁氏……陪你睡?”

“是啊,我们这些人是你们说的江洋大盗,闯到百姓家里,间银烧杀不是很常见的事么?当着丈夫的面搞他的老婆,这是我们最喜欢做的事,不奇怪啊。”

“是……不过似乎男人做这事才不奇怪,林姑娘……”

“我虽然是女儿之身,不代表我的心也是女儿之心啊。我说为夫家报仇什么的,其实都是骗人的话,洪家都死光了跟我有什么相干?我从来就不喜欢洪大安,也没想过要跟他做夫妻,我爱的是女人,不是男人。像是你那个娘子我就很喜欢,她如果愿意嫁给我,我双手欢迎。我也知道年纪大了就该成亲,我想找女人成亲,大哥又不肯答应。非要说女人大了必须嫁人,不能娶女人做老婆,又说难得有个读书人要我,我嫁给他,就可以上岸做好人,不用再吃江湖这碗饭。搞的我没办法,只好答应。我也跟洪大安说过我喜欢女人这种事,问他肯不肯介绍好看的姐妹给我,结果这个衰仔就翻脸不肯迎娶,还骂我不要脸。如果不是这样,我现在已经是他的女人了。你也是书生,来评评理,我是不是很奇怪?”

她看看范进,后者并没有如她想象中那样露出奇怪或是鄙夷的神色,反倒是点点头,只表示自己知道了是这样,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表示。

“喂,我说了,我喜欢女人啊。”

“那又怎么样?我也喜欢女人啊。最多算我们志同道合,我有必要大惊小怪么?,广东福建这些地方,契兄弟那么多,有契姐妹也不奇怪。男人既然可以喜欢男人,女人当然可以喜欢女人,我对这个没什么意见的。只是提醒你一句,不许动我娘子的脑筋,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在前世见多识广的范进,于各式各样的女人见的多了,跟林氏取向一样的也不是没见过,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或是值得反对。虽然说反对她对三姐下手,也是开玩笑的成分更大,如果对方真的去找三姐搞姬,结果只能是大打出手,梁三姐的取向很正常,他压根不担心。

想到梁二姐白天那愤怒的神情,范进此时才恍然,原来她的怒火正来自于这个女强盗要求她陪睡,向来对梁二姐来说,不管男女,这样的事都难以接受。如果不是她出自市井,接受能力比较强,现在怕是出人命都不稀罕。

看到他是这种云淡风轻的态度,林氏反倒是有些迷惘,两人走了一阵,她才说道:“大哥犯了个错。他选错了合作伙伴,如果他是选你做朋友,也许就不用像现在这样了。洪大安这个人读书就厉害,其他就没什么出色的,大哥问过他一些建国的问题,他说的也很迷糊,听了半天听不懂他说什么。像是你这处理伤口的学问他是不会的,你这种器量他也没有。如果当初……算了,现在说这个没有用,反正我把这个秘密也告诉你了,你就该相信我对你没什么恶意。我跟姓洪的没拜堂,也没什么感情,你杀他全家自有他跟你算帐与我没关系。只要我大哥可以出来,我们两边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以后或许还可以做朋友。”

“能不能做朋友,要看缘分,眼下这关过去,才能谈的到以后。林姑娘,你是个聪明人,很多事不需要我多提醒,到了里面请你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否则只会害人害己。如果因为冲动把你自己陷进去,可别怪我不讲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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