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牧在天亮前,带着副手们来找狼崽子。
天逐渐变亮,天地交界线像被橘色的风吹得上下翻滚。
这条橘色的线给地表镶了一条边,直到完全清澈。不断有砂石被吹起来,预示一场狂风暴正在靠近,一周后就会到达营地的位置。
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在这片微光里,他们看到狼崽子正在石头上磨短刀,在他身后是宋捡,虽然看不清眼前的一切,还用小手给男孩编辫子。
“小狼哥,我给你扎紧些,扎紧了你跑得快,不挡眼。”宋捡眼睛红肿,昨晚哭了半宿,不敢大声哭最后只敢默默流眼泪,“不挡眼了,你跑得就快,你早点回来。”
“跑快了,我很快回来。”男孩偏过头,啃了下宋捡的手背。
手背上还有一个红印子,昨晚被打了。
“我不在,捡不哭。”男孩又说。
“我不哭,可我害怕啊……”宋捡抱住男孩的后背,又想让小狼哥放心,“那我不哭了,我听你话,你带着狼快点儿跑,找着地下掩体了,就回来。”
男孩点头,扎好了一条低马尾,头发又长了。可是他没有剪头发的概念,倒是宋捡会让张牧给他剪。
小狗需要剪毛,狼不需要。
“我们来送送你。”张牧带来了两个简易背包,一个是水和晒干的肉干,一个是一整包的蓝色信号弹。只有蓝色,没有红色,这是最后的希望。
男孩拿过来看了一眼,把食物那包递给了宋捡,另外一个背在身上。宋捡也不知道给他的是什么,傻傻一接:“小狼哥你给我什么了?”
“你吃,我不在。”男孩说。
张牧立刻懂了。“你放心,你出去的这些天,我们这些大人会给宋捡送饭送水,不会饿着他渴着他。背包你带着吧,在沙漠里,迷了路可是要命的。”
“狼不迷路。”男孩说。不远处已经有狼群等着他了,他不是自己走,他有狼。
“可狼需要吃东西。”张牧说。
男孩摇摇头:“饿了,狼会捕猎。捡,不会捕猎。”
这话从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嘴里说出来,很难不让人动容。张牧也没再劝,狼崽子主意大,根本说不通,他想的是饿了就和狼临时捕猎,可万一捕不到呢?狼崽子想不到那么多。
野生动物从不为以后打算,它们只关注当下,所以没有忧虑,没有惧怕,所有能跑更远。
太阳开始往上升了,男孩把宋捡脖子上的麻绳往宋捡的腰上栓,一端在脖子上,一端在腰上系了一圈:“捡要乖,多吃,吃胖。”
宋捡假装自己不害怕。“那你和狼别死,你们要赶紧回来。”
“捡不会死,我和狼,也不会死。”男孩最后说。
“等等!”张牧的心狠狠敲碎,才发现到了现在,男孩都进入青春期了,还没有名字。每个人都叫他“喂”,只有宋捡,真情实意地喊他“小狼哥”。
“你应该有个名字了。”张牧和副手们交换表情,通过刚才他和宋捡的道别,每个人都看出这是一个懂感情的小孩儿,“有一个人类的名字。”
男孩却摇头,紧了紧麻绳腰带,别好了他的短刀。刀把上有一个十字刻痕。他穿裤子,却不习惯穿上衣和鞋,赤脚在沙漠里跑得比兔子还快。
“狼不要名字,狼,就是狼。”男孩说完便走了,自己是狼,可宋捡是有狼的小狗。
宋捡很想追,但是跑了几步就摔一跟头,好在都是沙子也没摔疼,只是吓了他一跳。他赶紧抬头,只看到小狼哥的背影,突然一下子发现这个影儿变得更高了,也变得更宽了。
他的小狼哥要开始长大,将来还会更高,更宽,走得更快。自己却跑几步就要摔跤。
自己要跟上他才行。
男孩跑得很快,没几分钟便跟随狼群进入沙丘地带,看不到了,只剩下一串凌乱的脚印,有狼的,有人的。
张牧把宋捡扶了起来:“没事吧?”
“小狼哥呢?”宋捡还看着远方。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