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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分为几种。麝脐容易腐烂,经常会流血,待到天晴之时必须仰在草地露出麝的脐暴晒,脐眼凸出,异常腥臭,待蚊蝇前来啄食之时突然缩入,小虫被碾成粉末,一日数次脂渐凝厚,此种称为草头麝。药材常用的品种则是吸入蜂蝎、蜈蚣这类的毒虫,脐有朱红点,此种称为红头麝,这样的很是少见。但最为珍贵的则是蛇头麝,毒蛇吸吮其脐,麝被惊痛用力地吸缩狂奔,蛇身盘结,用不了多久蛇头和身子便断开,蛇头腐烂在其脐内。脐内有双红珠,是为蛇眼,如若得到用于合药香味久经不散,治毒症非常有效果。
他还告诉我,以前听他爷爷说,那时候猎麝采麝香并不容易,因为麝这种动物非常有灵性,而且善于奔走,如果让它发现了追捕的猎人,它会很快自己吃掉分泌出来的麝香,所以熟练的捕麝高手,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埋伏在其周围,声东击西,让它无暇顾及。如果受伤了被人追捕它便倒地哀鸣遮掩其脐或是四脚紧抱。并不是捕到所有的麝都会有麝香,所以麝香很是珍贵。
后记讲故事的人
“如果家中突然发生火灾,你只来得及带上一件物品逃生,会是什么东西?”记得曾被朋友问到这样一个问题,然而我当时想了许久,都没有找到确切答案,似乎我家里根本没有什么收藏品和传家宝。考虑到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电脑硬盘”,因为里面装着“存稿”。大概对于一个作者而言,最重要的身外之物,就是尚未完成的“稿件”了,一旦损毁丢失,说心疼吐血都是轻的,恐怕跳楼卧轨也干得出来。就像没有顶着炎炎烈日在田间地头辛勤劳作过的人,永远无法真正体会粮食来之不易;没有写作经历的人,也很难想象其中的艰难。
这几年写作的体会,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痛苦”,感觉前半辈子都没这么苦过。从2005年10月份,我开始写《凶宅猛鬼》至今,将近五年的时间,眨眼就过没了,出版的实体书也有十几本,好几百万字,偶尔也能有些成就感,但仔细回想起来,留下最多最深刻的印象还是“痛苦”。
之所以说我写作的过程“痛苦”,很大的原因,在于我个人的性格与能力,都不适合从事专业写作。首先不能忍受孤独,没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更达不到心无旁鹜的专注境界;其次不是科班出身,没受过系统培训,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引。
在2005年年底,我看到公司里有个女孩整天上网看小说连载,就问她要了网址,发现原来网上有很多人,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给大家讲述他们的故事,内容五花八门,题材广泛,路子很野,水平则是参差不齐,与我印象中摆在新华书店里的小说,有很大区别。其中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网络连载中与读者形成的互动氛围,我喜欢热闹,哪人多就往哪扎,时下流行的东西都有兴趣尝试尝试,所以当时就动了心,打算混进去玩几天,也没想过要有什么追求。
谁知这种网络连载的形式,看似轻松愉快,其实将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每天连载的内容,字数虽然不多,却完全属于现炒现卖,都是即兴发挥,在没有故事大纲的情况下,“灵感、逻辑、创造力、精神状态、叙事节奏”差一点都不行,已经发出去的部分即成定局,再也无法修改,我想写的故事类型又必须充满悬念和张力,稍有疏漏就无法自圆其说。
那时候也从没想过,要把自己放网上的作品出版实体书,因为我很清楚,各行各业都会有相应的规则,而我的作品很可能达不到审查要求,面临的困难会成倍增加,后来与出版商签了合同,才知道果如先前所料。
不过这一写就没收住,除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每天都用半天时间,写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就像是写日记一样,成了我这几年一成不变的习惯,从业余写作转变成了半职业写作,有人问我是不是想改行当作家或网络写手,我回答不是,并没有考虑过把写作当职业,顶多算个“票友”。
在此透露一些秘密,我此前听过几条关于大师级作家的传闻:“一、真正的大师都不是亲自用手写作,而是通过口述,由助理在旁边打字记录,所以只要躺在摇椅上动动嘴就好了,科学家也承认——躺着会比坐着更能调动想象力。二、名家身边,都有个智囊般的秘书负责提供信息,可以随便问她世界上古往今来所有的事。三、说什么每天熬夜工作,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实际上赚到钱就会立刻跑去娱乐场所,所以才有很重的黑眼圈。四、以采风或寻找素材为借口,到各地旅行,并且白吃白喝白玩白住。”这其中到底有几项是真实的呢?嘿嘿,不告诉你。
我想如果真能享受这些待遇,那么把写作当成终生职业来奋斗也不错,可直到我真正接触过许多大师之后,终于知道现实与传闻相去芝何止十万八千里,写作确实是件非常孤独的事情,也许只有创作自己感兴趣的题材,并且完全沉浸到故事当中,才能享受这种寂寞。
我写过的《谜踪之国》《鬼吹灯》《贼猫》《死亡循环》等小说,涉及的时代背景各异,从北宋、清末、民国直至现代几乎都有,尝试用不同的语言去描述不同的地域和年代特征,是件有趣的事情,而冒险题材,则是我比较偏爱的类型,不过这类故事悬念强,情节惊险刺激,却也存在着很大的瓶颈,大致就是“一群人,深入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遇到一些神秘的现象,随后揭开谜底,幸存者逃出生天”的模式化套路,这是类型化作品客观存在的瓶颈,看多了或写多了都会产生厌倦情绪,而且中国不是好莱坞,读者和观众都对“解释悬念”的接受范围有个尺度,包括我个人,也很不喜欢那类将一切超自然现象,都解释为外星人或鬼怪作祟。闹鬼太迷信,外星人太遥远,完全没有技术含量,就连长生不死和时空穿越之说,都显得幼稚,没有真实感。如何能在狭窄的瓶颈之中,写出不落俗套的内容,将出入意料的天大悬念,解释得合情合理,是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其实只要有足够的想象力和灵感,注重细节描写,逻辑清晰,这个目标不难实现,我感觉单是在写作中最大的难点,在于人物的“对话”,文字与电影画面不同,观众看电影,一看人物出场,不用开口,已经能直观感受到角色的相貌和气质,可书里的角色不行,不论怎么强调外表,没有符合他性格特征的话语,就很难使其跃然纸上。如果我一天写作四个小时,大约是三千字左右,也许一个小时就能写完两千九百字,其余不到百十来字的篇幅,都是从角色口中说出的语言,却往往需要花费几个小时。从内到外,是我习惯刻画人物的方式,也是常常觉得自己力不从心之处,有时候一句话反复改个几十遍都不满意,真是急得抓耳挠腮,坐立不安。
另外我还有一个很严重的心理障碍无法克服,就是难以接受编辑对我作品的删改,手机钱包丢了我都不太在乎,曾经在一星期之内,家里的X360接连坏了两部,我眼也没眨,可是如果我发现出版的实体书中少了一两句话,或者被改掉了几个词,就会耿耿于怀,我至今对自己的作品出版后,在哪一页被删改了哪个词哪句话,都记得一清二楚,恨不得找上门去刨根问底。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具有双重人格,可我又不是双子座,总之这大概不是一种好现象。
眼看着写过的文字已经印成了一册册图书,码起来能有半人多高,有时候在机场等飞机,瞧见候机楼的书店里卖我的作品,心里就觉得跟做梦似的,倒不是觉得出几本书是件多了不起的事,而是自己纳闷自己是怎么坚持写下来的?为什么我一想起写作的过程就是痛苦和折磨,全是倒不完的苦水,创作过程中遇到的阻碍,远远超出了我预计,却为何连续不断地码了几年字都没半途而废?
我一度深信这是金钱的力量,是出版商付给我版税我才有动力,但往深处想想,也不完全是这么回事,我从事金融期货行业,整天跟钱打交道,如果我能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买游艇倒不敢奢望,买车买房娶媳妇生娃却肯定不是问题,可是我发现我对工作的态度,已经变得越来越麻木和懈怠,甚至对赚钱都失去了应有的欲望。
究竟是什么维持了我对写作的这份“热情”?我一直试图为自己寻找一个真正的答案,可脑子里只是模模糊糊有个影子,始终说不清楚。去年春节放假,我出门旅行,途中和别的游客闲聊,话题是“最老的职业”。在这个世界上,人类最早的职业是什么?据说现在比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娼妓”。我对这种说法感到十分意外,我本来以为会是“猎人”,正要和他们接着侃下去,可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会不会是“讲故事的人”?
大概在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有童年时代,一边围坐在火炉前,一边听长辈讲故事的难忘经历。越是那种神秘古老的旧事,就越是听津津有味。虽然有些害怕,更多的却是好奇,总是急切地想要追问:“接下来发生了什么?”直到讲故事的长辈说:“今天太晚了,就讲到这里为止,赶快上床睡觉。”但我们却仍是舍不得离开:“求求您了,再讲一点吧。”
这种情景已经不知重复了多少年代,就连那些裹在襁褓中还不会说话的婴儿,似乎也能听懂简单的故事。大概讲故事与听故事,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原始本能,也许从洪荒时代起,出去打猎摘果子的猿人,晚上回到洞穴里就会象这样对小猿人讲述白天的经历。不过考古学家都无法证明,谁是世界上第一个讲故事的人。这比人类文明的起源还要难以考证。我更是没有办法证实“讲故事的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但我相信,这个职业一定足够古老。
如果宽泛些看,写小说的作者、拍电影的导演等,都是这种古老职业的继承者,可能我在骨子里,也希望能够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虽然写作时遇到的困难和压力很多,但最终将自己的故事完成,并且传递给读者,从中收获到的那份“感动”,绝不是任何事物可以替代的。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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