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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镇因为靠近五台山,居民多信佛,因而民风相对淳朴,少有仗势欺人之辈,那正在打扫灰尘的当铺伙计见到风华一个小人儿进当铺,以为是贪玩误入的,也不恼,只笑眯眯挥了挥手中的鸡毛掸子,很是和气地道,“哎,小家伙,走错了,这里不是你耍的地方,快出去吧。”
风华正四处打量着这个活生生的古色古香的小当铺,听见当铺伙计的话,见他并不像电视上常演的势利,弯了弯粉红的小嘴,“我是来当东西的,死当。”
那当铺伙计愣了愣,虽然平时也不乏小孩拿着东西来当铺,但看着风华的气度相貌,明显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这样的人家,就算要当东西,那也是奴仆出面才对,何况还是死当。
当铺伙计仔细打量着风华,他从小在小镇上长大,对小镇上的居民不说了如指掌,也没有不熟悉的,可这个小孩,看着眼生啊。
想了想,他走到柜台后,趴在柜台上,笑眯眯地冲还不到柜台高的风华道,“小家伙是外地来的吧?我以前没见过你。”
被人这样俯视的感觉可真不怎样!!
不过也没办法,谁叫她现在的小身板实在太悲催,风华抿了抿嘴,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把小盒子放到他面前,扬扬下巴,示意他打开。
当铺伙计狐疑地打开了面前这个朴素的小盒子,顿时被一阵宝光闪花了眼,待眼睛适应了珍珠的光华,发现盒中足有二十颗一模一样大小浑圆的珍珠,忍不住惊叫一声,“这这,这可是极品东珠……”
风华点点头,见这当铺伙计神态不对劲,为了让这笔财富合法化,风华还编了个小故事,煞有介事地道,“这是我随父亲做生意收来的,只是我们在路上惨遭劫匪,家父和随身家丁拖住劫匪,把我藏匿了起来,我流落到此地,也不知道父亲他们怎么样了,”说着,眼眶红了,大眼睛里慢慢充盈了泪水,欲掉不掉,看上去可怜兮兮的,“所以我想把这些死当了,先换些银钱,就在这里住下来,等我家人找来再说。”
这番话漏洞百出,若换成一个成年人说,当铺伙计见多识广,未必会相信,可换成一个还不及柜台高的小孩,这番漏洞恰恰说明是出自孩子之口,而不是事先编好的谎话,何况风华故意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湿漉漉的大眼睛就那样怯生生地盯着当铺伙计,倒是惹得对方心里一热,升起一丝心疼之意,反倒安慰起风华。
“恩,有你这么孝顺聪明的孩子,相信你父亲定能逢凶化吉,你要留在咱们小镇上等人的想法也不错,不过最好还是让人给你家里送封信,也免得家人着急啊。”
风华垂下了头,胖乎乎的小手揉搓着衣角,一副不安的样子,低声道,“我没有家人了,我只有父亲。”
那当铺伙计一听,更是同情,因这珍珠宝贵,当铺伙计也不敢擅自估价,便请了掌柜掌眼,并下定决心要为这可怜孩子多争取点银钱,于是为风华说了不少好话。
那当铺掌柜窝在这小镇上,虽说有南北客商往来,到底不如大城镇繁华,等闲也碰不到什么好货,忽然之间得了这一匣极品珍珠,高兴之余,又唯恐风华反悔,也就没有如惯常那样压价,倒是给了双方都满意的价钱,总共一千六百两,虽然远不及那二十颗珍珠的价值,可这也是小当铺能拿出来的资金极限了。
风华要了一千两银票,五百五十两银锭,四十五两碎银,另外五两全部换了铜钱。
因当铺伙计热心,风华要给他一两碎银答谢,那当铺伙计却告诉风华小小年纪不要露财,免得招来祸事,无论如何也不肯收她银钱,还给风华介绍了镇上一些信誉良好的客栈饭馆,方便风华暂住下来,倒让风华感慨遇到了好人。
☆、落户安居
风华根据当铺伙计的指点,找到了一家看着干净整洁的客栈,一出手便付了半个月的房钱,这里住宿,却不像现代那样非得掏出身份证才行,否则风华的计划可没那么容易实现。
那客栈掌柜已有五十多岁,经营客栈数十年,他还真没见过一个小孩独身住店的,眼前这位粉嘟嘟的小客人,看着比自家孙子还小几岁,穿着打扮也平常得紧,可只是那么淡淡地扫他一眼,也没见疾言厉色,他居然连问都不敢问什么,直接就收下了订金,他不由得在心里暗叹,这富贵人家的小孩果然不一样,气势不凡,自家那个还在玩泥巴的孙子,也就只有继承他这小客栈的命。
风华终于迈出了这第一步,在客栈居住的日子里,她没有乱跑,平时都呆在房里,三餐在隔壁的饭馆解决,一边细细地收集着一切信息,一边规划着自己未来的生活。
这里虽然只是远离大都市的小镇,可给她的感觉很不错,背靠高山峻岭,山间云遮雾绕,十分优美,山下的小镇一色的黛瓦白墙,古意盎然,民风也相当淳朴,加上交通不便,田地较少,没有什么过大的地方势力在这里盘踞,居民们很能自给自足,日子过得悠闲安然,很适合居住。
期间,风华让客栈的小伙计帮忙找来了布店的裁缝,量做了几套中档的衣裳,等衣服都做好了,风华一大早便出了房门,找到窝在柜台里点算酒坛的掌柜,这几天的观察,她心里也有了数,这家客栈能成为小镇上信誉最好的客栈,跟掌柜的朴实厚道也有些关系,这样的人,倒也适合打交道。
“掌柜大爷?”
风华趴在柜台上叫着掌柜,那掌柜抬头一看居然是风华,顿时受宠若惊地站了起来,搓搓手,下意识地绽开一个职业性的热情笑容,“哎,这位小公子,找小老儿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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