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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年织捡起我的包,牵着我的手,“我们先出去买身新衣服换上。”
“不该先去找杰森吗?”我面无表情地说出重点。
“不用担心,如果您想要他成长,就该彻底放开手。”韶年织看着我,“现在您已经成为他驻步不前的原因了。”
因为眷恋自己所拥有的温暖而不愿意离巢的鸟儿怎么可能学会在风暴中飞行呢?哪怕他曾经便是从风暴中来的。
杰森·陶德,该离巢了。
我听懂了韶年织的意思,顺着他的力度被他拉着走了。
因为爆炸的声响传得十分远,所以周边的商店看见再怎么狼狈的人都见怪不怪了,让他们奇怪的是明明这些在演唱会场所的人们看着那么灰头土脸的,但精神面貌却可以用精神焕发来形容,每一个人都那么的振奋,脸上带着笑容。
“下次还来!”来自其他城市的鸦群们坚定道,“哥谭!酷毙了!”
“这就是我们哥谭的光!”哥谭的鸦群们激动地挥舞着拳头。
“刺激!”
没有人对下半场演唱会的取消而感到颓丧与不满,对他们而言,上半场已经赚翻了,对于[Mebius]而言,这场演唱会也算是圆满结束了,不管是影响力还是收益,他们都达到了目标。
这也要感谢韶年织和杰森通过分析了建筑结构和炸弹位置,在有限的时间内拆解了重要位置的几l个炸弹,让会场的倒塌没有太过严重。
至少观众席上的粉丝们最多只是被碎块砸到或是最开始人群慌乱拥挤时造成的轻度伤势,最多骨折或是皮肉伤,并不危及生命和健康。
有的人小腿骨折躺在担架上的时候还能高举手臂大呼“我永远喜欢黑鸦少女!!!”呢。
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是英雄呢?
我的手机传来一声银行入账的提示音,是特里诺给的报酬,那一连串零让我震惊,内心感慨老板对我的厚待,也明白这多半是黑鸦少女所得的一部分营业额。
我第一次有了钱不过是一串数字的不真实感。
在韶年织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一家装潢一看就不便宜的服装店,韶年织以最快的速度按照我的穿衣习惯给我挑了一身新衣服。
很普通的衬衫长裤加开衫,不过配色与我平日的风格相差甚远,衬衫是甘蓝色,开衫则是深绯红,搭配黑色的西裤和长靴,有种亮眼却又沉稳的感觉。
我第一次穿如此亮眼,有些不太适应,但见少年眼睛亮亮的,我就打消了换掉它的想法。
韶年织拿着从店长那要来的剪刀来剪掉吊牌,我将一头披散的头发用手抓成高马尾并把发尾撩到身前,感觉到剪刀那冰冷金属逐渐接近后颈的冷意,那一处皮肤便不由得产生一种紧绷感。
少年的呼吸声也很近,因为知道是他拿着剪刀,我感到了安心。
一声锋利的“咔嚓”声,吊牌被剪了下来。
“好了。”韶年织把剪刀放在
等候区的茶几l上。
我点点头(),起身走到男装区?()?[(),认真的挑挑拣拣后最终搭配好了一套并看向韶年织,少年十分自觉地接了过来,走进了换衣间,我坐在店内的沙发上等待着。
杏色的Oversize风假两件冲锋衣,简单的纯白色圆领T,与杏色相近但更偏灰暗调的日系工装阔腿裤,锈红发的少年的肩腰比堪称一绝,他有着一双大长腿,因而穿什么都像是模特。
他属于不会让女性有被威胁感却无法忽视其侵略性的狼系少年,身高170的他或许在追求男性最好188乃至190高的女性看来根本不高,但有着绝佳身材比例的他看上去也绝对不会矮。
——合适。
他对我而言是绝对合适的,完全卡在我的偏好上。
我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词汇。
当他隐含殷切望来时,就诠释了什么是完美的少年感,三无属性只会给他狂增萌点和反差感。
Oversize风的冲锋衣袖子偏长了一点,稍稍盖过了他手掌的一半,我似乎挑尺寸的时候因为不太确定所以挑大了一号,假两件的里一层的拉链被他完全拉上去,衣领立了起来,把他鼻子下面都挡住了。
他看起来似乎变得娇小起来。
韶年织似乎并不在乎这样是否会让他看起来没有男子气概,双手十分自然地抓住袖子边缘后抬起来,对我面无表情比了两个剪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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