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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简念的情绪好一点了,阮甜才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会喜欢他。”
八年前,简念才十二岁,那时候的封妄都已经二十岁了。
一个正常的小女孩,哪怕是情窦初开,会喜欢的也应该是身边的同龄人才对吧,像是那种青梅竹马之类的。
简念眼睛红红的,像极了一只受了委屈的小兔子。
她咧嘴笑了笑,用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回道∶“因为他长得好看呀。”
阮甜微讶,随即笑道∶“这个理由,倒还挺朴实无华的。”
确实,人都是视觉系动物。
谁会不喜欢美的事物的。
唐泽宇不就是这样对简念一见钟情的吗。
只是,就因为这样而喜欢了八年……
母胎单身的阮甜有些无法理解。
“其实,”简念敛下笑意,用一种很轻的语气缓缓道,“他救过我。”
“嗯?”
简念红潋的眼眸有些放空,像是回忆起了一些很难忘的久远记忆。
“我十二岁那年,有一天放学差点被人拐卖。他发现了被人强行拖上车的我,开着车一路跟着人贩子,不顾危险在大马路上别停了对方的车,从三四个大汉手里把我抢了回来。
那天,他就像个英雄一样。”
那天她被吓坏了,封妄紧紧的把她抱在怀里,温言细语极尽耐心的安慰着她,为了哄她开心还给她买了草莓蛋糕。
其实她对草莓过敏。
第一次在宴会上见到封妄时,他随手给她的就是一块草莓蛋糕,哥哥简言当时明确的跟封妄说了她过敏不能吃。
但是很显然,封妄没记住。
是了,他怎么可能记得住一个交往不深的小朋友的喜恶禁忌呢。
她不能吃草莓蛋糕,可是那天,在封妄的注视下,她一边哭,一边一口口的把整块草莓蛋糕全都吃完了。
因为那不是封妄在电影院里随手给的两颗糖,而是封妄第一次正儿八经的买东西送给她。
所以就算是过敏,她也想要吃掉。
没多久接到消息的爸妈就把她接回了家。
后来,她因为过敏进了医院,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星期才好。
她没把封妄给她买草莓蛋糕的事情说出去,封妄到现在也不知道,上次抽烟,并不是他第一次让简念过敏。
阮甜听完她的话,对于简念喜欢封妄的这种感情,好像稍稍能理解一些了。
危难无助的时候,有这样一个人如同天使降临般解救了自己,怎能不惊艳了往后余生的时光。
从此目之所及,皆不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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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我对他的喜欢到底是源于初见,还是因为后来他救了我。
在我发觉的时候,对他的喜欢已经深到我难以割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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