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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吸引强大的人在身边,也算是一种特殊的体质和气运吧。
飞蚊女这才站起身来,问道:
“那我们还要去绑架慕镕拿生物芯片吗?”
夫人摇了摇头。
“算了吧,叛军火狐组已经带走了维瓦尔第星,正四处打探我们的消息,还是尽早灭了她们。”
忽然,帽檐一动,夫人想起什么。
“不,我听说那只狐狸是最顶尖的实验体,要活抓她!”
“听说那只狐狸很强……”
“太年轻了,我只擅长杀人,不擅长抓人,打电话给伊尔凡。”
“伊尔凡最近在团里升的很快,任务繁重,怕没那么好联系。”
“他是我的巅峰之作,而我是他最敬重的母亲,宇宙中哪有拒绝母亲的孩子呢?”
留下这么一句话,高大丰满的身影形如鬼魅,消失在地窟里。
天下哪有拒绝母亲的孩子?
可母亲会拒绝孩子啊……
这句话,飞蚊女想了很久,终究还是没敢说出口。
她选择把双子酒馆与银月的对话,永远埋在心中。
第四十四章酒,并不比可乐好喝
烈日如火。
残阳如血。
今天的湖畔星比平时燥热许多,哪怕到了傍晚也没见凉快下来。
店铺都重开门了,本地刑捕骑着飞摩、戴着口罩在街头巡逻。
街上游客比平时要少一点,因为大都跑去湖心岛,等候演唱会。
上午参加游行的人们,没有经过任何治疗,就回到了各自岗位。
而在地下仓库昏迷的人,也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继续昏迷中……
一直到傍晚,小胖子蒙毛毛骑飞行车带着一壶药酒来到了医院。
喝过药酒之后,昏迷的人才66续续醒了过来,一致授予小胖子“小英雄毛毛”的光荣称号。
虽然不是他研的解药,但他当了研实验的小白鼠……
能活下来,也很伟大了。
小胖子第一次体验到了姐姐那种救人于水火的荣誉感。
但一想到在双子酒馆的经历,仍心有余悸,头皮麻。
他转头来到湖心岛,找到在岛畔排队等候入场的李遥。
李遥接下来的任务,是左手抱着一大桶爆米花,右手拿着冰可乐,准备看演……
不对,维持演唱会的秩序。
来看演唱会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人山人海,把岛岸围的水泄不通。
李遥忽然明白,为什么慕镕公子会在三只飞鼠演唱会期间来谈生意……
这是让三只飞鼠开演唱会给他打掩护,让民众注意力集中在娱乐上。
不愧是大才阀……很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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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诡纪事作者荆棘之歌 文案 看文需知朕实力不行,脑洞常有,所以文中所有的bug都是因为架空。架空,一切都有可能。 本文无男主ampampamphe11ipampampamphe11ip吧。小鲜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