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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特殊原因,或者畏光,才必须蒙上一层纱来遮挡?
“就算不靠肉眼辨别,我也能认出你来。”
哦哦,原来是这意思啊,她还以为……
凭他的武功,在她撞入他怀中之前就能够解决掉她,但当时空气之中飘来一股淡淡的、熟悉的馨香,这股体香曾伴随他彻夜长眠,所以他才任由她扑过来。
听他这么说,郑曲尺有些面热,以为这人在说浪漫情话呢。
她脑子一抽,就问出:“你不是去出任务了吗?”
宇文晟顿了下,反问:“这话你是听谁说的?”
郑曲尺你傻啊,问这话岂不摆明就是在告诉他,你知道他是谁了,还偷偷跑去打探他的下落。
“呃……其实是我猜的。”
果然,宇文晟不是那么容被人糊弄的:“我好像没有告诉过你,我是做什么的吧?”
“是、是吗?”她打哈哈,两眼咕噜乱转,赶紧转移话题:“柳风眠,还好那一你没在——”
“哪一?”
什么叫话题终结者,这就是。
她这嘴好像瓢了,说什么都会踩雷。
“柳风眠,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她最终选择了一个最保险的问话。
他道:“我还要处理一些事情,再之后就带你回家。”
回家?
不行,她还得回鬼羧岭呢。
“柳风眠,我有事要做,还不能回家。”
因为着急,她趁着他不注意就一把扯开了披风,想跟他面对面交谈,表明决心。
而宇文晟也反应极快,他当即伸手摘下脸上面具藏于身后,却来不及蒙上眼纱,也好在今日行事以便服着身,夜色皑皑,薄月淡描,应当也瞧不仔细他这一身暗纹矜贵衣袍。
因此,这也是第一次,郑曲尺完完整整看到他的容貌。
当他没蒙眼纱的时候,容色竟然在原来的基础上还能再提升几个档次。
这就跟一个儒雅斯文的帅哥,忽然摘掉了眼镜,露出那一双深邃迷人的眼睛,直接是从帅哥变身为全民偶像的程度。
她誓她真不是色女,可是也没人会不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吧,尤其这个人还是她赌咒誓才争取回来的夫婿。
她此时此刻,毫不吝啬表达自己的感受:“柳风眠,你长得真好看。”
她自内心的赞叹后,又觉得干巴巴的不够具体说明,于是又加了一句。
“尤其是眼角两颗朱砂痣,特别好看。”
原谅理科生的贫瘠形容词吧,哪怕她觉得各种美好词汇都适合堆砌在这张脸上,可偏偏她一张嘴,就只能靠一句“好看”来概括所有。
宇文晟闭上了眼睛,玉魄冰肌,他斜过脸,红唇弯起:“这不是朱砂痣,而是叫凤凰泪。”
“凤凰泪是什么?”郑曲尺没听过。
宇文晟睫尾如蝶翼微垂,那处缀着猩红欲滴的红痣,随他笑意加深,容色艳鸷:“是诅咒,是祸害,是妖孽。”
郑曲尺听完心口骤一紧。
什么鬼?
不就长两颗痣吗?这么封建迷信可能行?
“才不是。”她不敢苟同:“它不是诅咒,也不是祸害。”
听到她这番幼稚的反驳,宇文晟缓缓睁开眼眸,视线投注于暗沉夜色之中:“你又懂什么?”
她对他的感知一向敏锐,她总觉得他此刻心情极度混乱压抑,就像逐渐被撑涨的气球,到了某个临界点就会爆开。
一时冲动,她伸手搂住他的脖子,两眼认真的告诉他:“这是一种遗传,就像你父母一方有,你就有,他们如果没有,但你有,那你这就可能是色素痣,是由痣细胞所构成的一种疾病。”
或许别的人身负文艺细胞能够编个更动人的说法来,可她真没这种细胞,就她这种学土木工程的,当真就占了土跟木的属性,只懂以事实依据来服人。
宇文晟或许也是在等她能讲些什么不一样的话来听听,但他是真没想到,她神神叨叨了一堆不明用词后,最终的结论就是……他有病。
“你说,我这是病?”他似笑非笑。
这不假,她虽不是学医,但她曾经的医学室友跟她科普过这些小常识。
“对,虽然它是种病,可是它不痛不痒,而且不会影响到身体健康,你不信?我身上也有啊!”
说着,郑曲尺就豪迈抡起袖子,露出手臂内侧位置的一颗小小红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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