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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第2页)

而他们正开在茫茫的,无路的戈壁里,这荒漠占了埃及70%以上的国土,也许苏丹还要更多,她可以100%的保证所有荒漠看起来都差不多。

李竺倒抽一口冷气,怔怔地望着傅展,傅展冲她耸耸肩,似乎在嘲笑她的后知后觉。

“不然我该怎么认路?”他反问,“GPS?你知不知道这是哪个国家出的导航系统?”

“……那,我们不是也有……”

“北斗?抱歉,北斗目前刚能覆盖亚太,想要全球导航,那是2020年的事。”傅展把手机和地图一起丢到一边,他的车开得很随意,反正这一路也不会有什么行人。“目前来说,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美国人,也不是盗火者——而是这鬼斧神工的神奇大自然。”

……李竺把地图捡起来看了下,“我们的目的地是哪里,瓦迪哈勒法?”

“对,那是距离埃及最近的渡口,不到50公里,但我们不能顺着纳赛尔湖或尼罗河开,那里的人太多了。一定会有关卡。最好是从周围绕过去。”

傅展扭动方向盘,用随意的语气说,“所以,你可以认为我大致上还能算是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开。”

真的?李竺回头看了一眼——这里的戈壁地质松软,被风一吹车辙就没了,她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感,甚至找不到来处的方向。

她又扭头看了看傅展,他要笑不笑地看着她,像是在问她,有没有胆揭穿他的唬弄——这个鬼地方你怎么去辨认方向?

李竺瞪了他几秒,跳起来摇上车窗,打开空调。忽然间,她不再去想那些沉闷的问题了。

“早点死就早点死吧——如果要迷路死,那也至少让我凉快着死。”

她咬牙切齿地说,傅展放声大笑——他倒像是很喜欢这一望无际的戈壁,兴致要比之前高昂。“放心吧,废不了多少油的,太阳一斜下去这里就会凉起来了。”

他说得是真的,没过几个小时李竺就把空调关上了,到了晚上,根本不需要开空调,他们甚至还得披着毯子御寒,沙漠的星空非常美丽,这片荒漠倒是宿营的好地方。

——50公里的直线距离,开了七八个小时,但瓦迪哈勒法依然毫无征兆,这也意味着,他们是真的迷路了。

第57章撒哈拉沙漠(1)

地球撒哈拉沙漠

这是全球最大的沙漠,面积几乎快赶上一整个中国,这片沙漠几乎没有生态系统,这里时常数年不下一滴雨,植被和动物一样珍贵。在这里,能存活下来的生命少之又少,撒哈拉沙漠大概是全球面积最大的孤寂国土,除了横穿过它的尼罗河谷,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广袤领土上从来都少有人烟。如果你在撒哈拉沙漠的中心还找不到安宁,那恐怕全世界也就没有一片安静的国土了。不论是人声又或是虫鸣,这里都没有,只有永恒的风声,呼呼地吹过沙丘。还有又圆又大的月亮,因为纬度的关系,又或者是这片天地的元素过于稀薄,夜空的存在感很高。天地间只有两个颜色,夜色,还有被笼罩着的朦胧的灰沙。

今天,在这灰沙中燃起了一点点火光,如果你在用谷歌地球的话,把镜头拉近,拉近,再放大,放大,也许还能发现一个小小的宿营地,一辆灰扑扑的牧马人,还有坐在火堆边烤火的两个人。

“其实我们现在完全是融入当地,完全的浸入式旅游。”坐在小马扎上的男人说,他穿着很典型的沙漠游牧民族装束,缠头布一丝不苟,这在这儿是很实用的,不但从远处看着可以迷惑边境守卫,也因为这儿的天气,缠头布可以拉下来挡住头脸,免得沙吹进眼睛。

“真的假的?”女人坐在他身边的地上,她的语气说不上太好,充满了‘歌剧院景法式大餐’的味道。

“当然是真的,中东这边上到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都喜欢这么搞,随机找片沙漠,建个营地,一群人拉过来对着篝火喝茶,拉琴、唱歌、跳舞,他们的婚礼一般都是这么办的。这地方这么贫瘠,你让他们去哪里找风景?”傅展把一节枯枝丢进火堆里,“从平时居住的沙地到另一片就算是度假了。”

“所以,这就是你特意迷路的理由吗?”李竺问他,“让我们体会一下当地的民情?阿拉伯风情沙漠夜宿?”

在沙漠宿营确实是极浪漫的,真正是星垂平野阔,古中国诗词在此时自然而然涌上心头,天是一块深蓝色的幕布,星是钉在上头的铆钉,密密麻麻,把夜都照得微亮。这穹庐一样的天,真如一个大碗,笼盖下来,四野间除了这小小的火光以外,什么也没有,这绝对的孤寂和都市形成鲜明对比,在欧洲待久了,知道几百年前文明能繁盛成什么样,很容易会以为人真的无所不能,需要到这旷野中重新体会天地的阔大。中东人民喜欢到这样的地方开派对是有道理的,在这样孤寂的所在,烦恼会被风吹散,所有拘谨也都随人烟一起消失,留下的只有生命中最浓烈的那部分情感,欢笑、纵歌,如果还有点酒,那自然就更好。

酒是没有的,固体燃料也欠奉,在埃及,很多东西有钱你也买不到。为了收集枯枝,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李竺的手也被划破了两个口子,他们的晚饭是在火上随便加热过的大饼,搭配傅展买的维生素,几包肉干今晚暂且不动——在地图上看,阿布辛贝和瓦迪哈勒法真的很近,大约也就是一小时车程,不过并没有直通那里的高速公路,当地人似乎都通过船渡过去,虽然要绕远路,但他们都没想过居然真的迷路到这程度,昨天刚吃过肉,宝贵的蛋白质还是省着点吃。

“不在这里住一晚怎么能算是来过埃及,”傅展大言不惭地说,“让你体会一下当时修建神庙的人是什么感觉——四千年前,阿布辛贝一样是一片荒地,据说人们在沙漠中开凿出这个神庙,是为了震慑前来进贡的努比亚人。让他们乘船通过尼罗河时,能够远望到这座奇迹般的宏伟建筑,明白埃及的国力——努比亚就是现在的苏丹。”

四千年的时光,在撒哈拉也不过就像是一瞬间,完全有理由相信这片土地四千年来都没有过什么变化,他们很可能是数百年以来第一次踏足的人类。他们收集来的枯枝也许就是四千年前旱死的树木遗存。在这片土地上,你会同时意识到时间的伟大与渺小。就像是阿布辛贝神庙,四千年了,人们照旧乘船去努比亚,四千年前的雕塑今天也依然大体完好,人类的生命是何其短暂,但他们的作品却永远留了下来。在这片沙漠里,隔了漫长的时光,却新鲜得像是来自昨天,透过一层薄而透明的轻纱,和四千年前的人类面对面。

那时的宇宙,对他们来说一定很神秘吧,李竺想,她想知道,“四千年前,他们也在烦恼一样的问题吗?”

“什么问题?”傅展拿起一根长树枝,拨了一下,火苗旺盛了些,但他们还是越来越冷,到了午夜,沙漠温度可能降低到零度左右,他们穿得是有些太少了。也就因此不自觉地越靠越近,借着彼此的体温取暖。

“我不知道,生或死吧,还有信仰。”李竺说,她的思绪像是漫游进了头顶的星海,“该相信什么,怎么样才能相信。”

亚当的那番话,依然在她心底搅动,他像是看透了她的未来,为她下了她都未能肯定的定论。其实她哪有他说得那么好,只是靠本能行事,她只是个——普通的,自私的,说是心机深沉也未尝不可的——庸常的人,她渴望回到庸常的生活,去怀抱那些庸常的憧憬,钱与权势,华服与美饰——

这种人是无需去考量相信不相信的,这问题只有像是亚当——和傅展一样的人才需要去思考。就像是亚当所说的,他们过分聪明,看透了人性,在狂风中挂在悬崖边上,相信就是他们手里握着的那枚尖石,把手心刺得血肉模糊。是什么样的力量促使他们继续坚持,让他们继续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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