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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太明显了。朋友说,你刚吃过饭,我执着地摇头。我似乎能感觉到饱满的青团里面活泼的豆沙馅在欢快流动。它们正召唤着我的亲吻。他说。好吧,我去给你买。要几个?我伸出一根手指,喜笑颜开的说,一个。一个,一个就可以了,一个小小青团,一口咬下就能牵连起我童年所有的温暖。我不是要吃,我要的,只是回忆的味道。我的外婆是个厨艺很拙的人。她做家常菜很好吃,可是做点心就基本不会。为此我很失意,因为得不到,益发坚定了点心比主食好吃的信念。馋嘴的习惯,对美食的贪恋,大约就是那时孕育的吧。我的记忆中,她米糕做得好吃,和面的时候往里面加了甜酒。蒸出来,撒上一小撮桂花,还没出锅就闻到甜香四溢。好幸福的味道。再有就是青团。早上从河边摘来嫩艾糙。那时候没有榨汁机,就放在锅里蒸,加入一点石灰水,直到蒸烂了。小时候没有耐心,长大了才懂得,等待和被等待都是很奢侈的事情。无论是人,食物,还是物件。你等待它起变化,最终成为你要的那个样子的过程是很悠长的。缓慢变化的过程中,你的心也在悄悄起伏,微妙的起了感应。蒸好之后,要拿细白的纱布小心包起来,仔细的过滤掉叶渣,我对这种安静的仪式特别着迷。看清汁一滴滴流进碗里,凝聚成一小碗精华。那被包裹丢弃在一旁的艾糙,又让我觉得难过,惋惜。它就好像是为我牺牲了,而这一小碗绿水,就是它一生全部的眼泪,人的眼泪是透明的,植物的眼泪是有颜色的,藏着它还没来得及对我说的秘密。外婆在忙碌着,做青团要准备馅料。猪油的,豆沙的,芝麻的,山楂的。馅料的香味,变化多端的白色水气迅速转移了我对不幸的艾糙的悼念。我喜欢吃豆沙和山楂馅的,这两种味道都浓郁清淡,游刃有余。猪油就太油腻了些,芝麻又稍显浓稠,霸占着味蕾,好似不让你记得不罢休,我喜欢情深却不那么痴缠的东西。正文《世有桃花》:跋(2)要洗干净手。手心残存一点湿意,糯米温柔地覆盖过来,将馅料安放在里面,像安抚它们睡去那样温柔地掩藏起来,温存的搓揉。我最喜欢这个过程,一个年少时的我,被允许踊跃参与的部分。看似轻松,却要用心。不可放多,不可放少。也不可急躁。生死之间的奥秘,人的一生都在参悟着。艾糙借着和糯米豆沙的媾和重生了。当它经历了水和火的洗礼,重生为碧绿如玉,芳香柔软的青团。来年外公的忌日,我要为他亲手做一碟青团。也许就用桂花吧,我亲手种下的桂花。暖暖的青团握在手里是故乡的明月,回忆的苍凉。我不能忘记他老人家,但我甚少特意为他写下文字,将感情演变成文字的过程太伤人。我未曾刻意回避过。却不堪一再回忆的重负。我记得是外公教会我背第一首苏轼的诗:《惠崇春江晚景》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篓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我是在日本,第一次吃到河豚。是朋友请客,席间言笑殷殷。第一口鲜美的河豚入口,我心里泪如雨下。我知他从未远离,他深藏在我心底。很多时候,忙碌的我,忙碌的以为自己忘记了。他会在某个深夜回来看我。每一件细小的事情,只要和他,和我们的曾经相关,仍会牵连我。那天,我坐在临河的露台上晒太阳。坐在幼时才见的那种小藤椅上。一直对太过喧闹的环境厌烦,对陌生人亦有隐约抗拒。但看见老人,心存亲近。人在孩童时,生活单纯,性格未经磨砺,不露棱角,与人与己均无计较,及至年长,在千丝万缕,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历练,渐渐锋芒毕露,棱角分明,惟有临到老来,一生所求所望差不多俱已到手。即使心有缺憾,却乐天知命。心态转为慈和。棱角又自行磨折消退。到此时,心境思想又是另外一番天地。正文《世有桃花》:跋(3)他高高的身影,清瘦的面容,在我的眼前出现,在这么多人中间,我依然轻易的看到他,他看着我,伸出手。宽大,瘦,温暖,有力。我站起来,决定和他一起走。南方的夏天,有充沛的雨水,每年如期而至的汛期。很小的时候,是很喜欢涨水的。觉得满大街汪汪浑浊的水,每个人都湿漉漉在水里奔来跑去,景象可爱而新奇。自己可以堂而皇之坐着木盆,在自家的厅堂院子里划船,玩的不亦乐乎。大人也顾不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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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死靡它至死不变,忠贞不二。6清年自杀了,死在和沈慕尔结婚后的第二年,当看着水晶棺材中躺着毫无血色的人时,向来在外人面前不显于色的商业精英,沈氏集团的掌权人沈家大小姐沈慕尔落泪了。她哭得不能自已,怎么都想不通原本应该在家里等着自己的人此刻会躺在如此冰凉的地方,手腕处血肉翻滚的刀痕更是让她崩溃不已。查,先生好好的疯批病态宠溺6教授无处可逃...
一个美丽娇俏的女孩子挽着凉时走在北青校园的消息,飞一般的度传遍了整个北青大学。哎,柠柠,你也是Z市的,你认识凉时吗?正盯着电脑屏幕的路柠,内心五味杂陈,听到室友的问话,轻轻的叹了口气我和他是同学,准确的说,他是我暗恋的人。哇哦,柠柠女神竟然也有暗恋人哪。可是对象是凉时就不奇怪。柠柠,你们在一起了吗露凝霜重入凉时...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
简介关于知青娇,兵哥优,随军火得四宝云安歌穿书了,成了七零娇又作的炮灰小知青,被书里的渣男主忽悠瘸了脑子,放着闪闪光的军官老公不要,和男主搞起了纯洁地下情,被女主设计和村里的二癞子搞破鞋,最后完成了炮灰的使命成功下线。换了芯子的云安歌,毫不犹豫紧紧粘住了赡养自己三年的冤大头,秦令年同志,我们去领证吧我想去随军那个,你今晚睡在我屋吧某日,某部队。秦令年牵着自家小媳妇的手在白杨林里散步,小媳妇走了几步开始娇喘,他突然蹲下来,上来!我背你!不用!万一给人看到了影响不好!秦令年用最严肃的语气说着最腻人的情话我背我媳妇是在宣扬男人爱妻顾家的优良作风,我骄傲我自豪我光荣!不远处几个猫着身子跟踪的单身汉不仅被塞了一嘴狗粮,还被上了一节思想教育课。自由恋爱找的媳妇就是好啊,瞧瞧这个闷嘴葫芦的冷脸男多幸福多甜蜜啊!我呸!别听老秦瞎说,这么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娇俏小媳妇,肯定是老秦穷追不舍威逼利诱骗到手的。某娇俏小媳妇脸红得像血滴子,那个,我要是说,这老公是我耍心机骗来的,你们信吗?!...
王清歌穿越到平行世界,一名被家人赶出家门,又被女友分手的废物身上,并获得了娱乐逆袭系统。从此这个世界少了个废物,多了个娱乐天王,作曲天才,他的每一歌总能让无数人闻之泪目。别人对他的评价,永远只有一句,那就是他到底被多少人伤过?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事。在怎样的绝境下,才能写出如此伤感又动听的歌曲来。落选后我歌爆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