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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喝口水。”张牧把水递给他,“是张艺,你还记得吧?你现在有人类的名字了吗?”
张艺?周允轻微地摇摇头,脑袋里剧烈疼痛。“周……周允。”
“周允……周允……你不记得小艺了?你可真是狼崽子,说忘就忘。”张牧笑着说,“小艺是我儿子啊,比宋捡年龄还小。你们离开营地那年,他也是个小孩儿,发现你们偷偷走了,他还哭了好久呢,说已经和宋捡约定好了,下一次转移,要用家里的木板车拉他。”
周允还是摇摇头,那些记忆,他这些年都不敢想。
他的帐篷,他的营地,他的小狗,伴随着自己的觉醒,全部消失了。
“几年前,我妻子死于阑尾炎。”张牧坐了下来,“听别人说,那其实只是一种小毛病,只要可以开刀动手术,就能活下来……从那以后,小艺就变了,他很少再胡闹,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大孩子,学看天气,学开枪,还在各个营地里行走,学习开刀的方法。”
“我去看看。”周允谁都不相信,他必须要看到。
“就在隔壁的帐篷里。可是你不要去,不要打扰他们的手术!他们刚刚给帐篷里消过毒。”张牧知道拦不住他,从小,狼崽子就只记挂宋捡。
手术?消毒?周允扶着帐篷的帘子才站住,能看出来,这里的一切都是临时搭建的。和张牧曾经漂亮宽敞的大帐篷相比,太小,也太简陋。
他扶着往外走,许许多多的流民就在外面的沙面上休息,盖着毯子,没有搭建帐篷,可能是马上还要转移。
不远处,还有一个帐篷,里面一定点了许多的煤油灯,才能在沙漠的夜晚中,那样明亮。
看惯了移动基地的灯光,这点亮度在周允的眼睛里已经不足为奇,可是仍旧可以震慑野兽。
狼群不敢过来。
周允走向黑暗那边,外套掉在了地上。
他走向了狼,他的狼。
狼群已经换了头狼,头狼还是一匹黑色的公狼。大批灰色、白色、岩石色的母狼聚集在旁边。
周允用两条腿朝那边行走,他开始脱衣服。
先是领带。
黑色的领带终于摘下来了,像摘掉了一条枷锁。然后是黑色的衬衫,上面已经沾上了宋捡的血。
赤裸的上身被剥出来,周允摔倒了,他跪在沙面上,动手解他的皮带。
不要衣服,他不想要衣服。
皮带、裤子、高筒的军靴……一件又一件属于人类的装备被取下,周允像一条蜕皮的蛇,蜕掉了这些年的装备。他又脱光了自己,变回了一头自然的野兽,他重新四肢着地,狼一样走向了狼群。
狼群在躁动,它们在紧张,不安,也在期待。
周允越靠近,越能感觉到血液的沸腾。很多狼都是小狼,不熟悉他的样貌,也不熟悉他的气味。它们充满敌意,直到一匹黑色的公狼从狼群中出来。
它在人类周围警惕地绕圈,不断地嗅,鼻尖轻触沙面,感受人类的震动。
野生动物永远不会一下相信人类。
周允却认出了它。
当他的鼻子和狼的鼻子终于碰到一起,公狼一下闻出了他的气味。它瞬间跑远,又跑回来,是兴奋,再将前肢搭在人类的肩上,尾巴摆动。
周允用脸摩擦它的脸和耳朵,闭着眼睛,闻狼皮毛上的味道。
黑狼朝他张开嘴,上牙龈少了一颗尖牙。
这是七年前的头狼。
它第一个听出了周允的叫声,第一个接受了周允,再一次接受了狼群养大的男孩儿。它昂起尖嘴,对着月亮长叫,狼群一匹一匹开始响应,在荒漠的夜晚里,重新聚集。
周允被十几匹认出他的狼包围,他们相互抱住,摩擦,舔舐口腔。狼群更新迭代,有的狼死去,有的狼新生,但总有认出他的,前来迎接。
狼永远不会抛弃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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