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作者有话要说:梁霄:巴拉巴拉巴拉认真汇报。
王霸:卧槽卧槽卧槽????
第68章阴错阳差
一个窒息的亲吻,能代替很多言语。
宋捡快要被顶起来了,无力地靠住墙,他的手想抓哥的头发,把手指插进去,像他们以前在小帐篷里。但现在他不敢,万一被梁霄看出来些什么,察觉到什么,发现他和哥在屋里做了哨兵向导绝对不允许的事,在偷情,那周允长官的名誉就彻底毁了。
可是当他张开嘴时,又吸得那么深,深到他恨不得把身体给凿开。
手在硬挺的向导军装上乱摸,摸到了肩线,摸到了肩章,也摸到勋章。这每一个,都是哥带着哨兵上过前线的证明,无数次的英勇作战,无数次的死里逃生。
哥像头狼,带领着部队。
部队里,有得是更强的哨兵,甚至还有漂亮强壮的女哨兵。宋捡把舌头伸进了周允的嘴里,咬他的嘴唇来泄愤,明明知道小狼哥喜欢男人,可是还是会对女人有无限抵触。
大概是小时候那个闯进帐篷里的姑娘吓着了自己,她的话刺激到了自己,在自己还看不清楚这个世界的时候,提醒他,男人和女人的本质区别。
宋捡好害怕,怕哥虽然喜欢男人可是也想要小孩儿,自己不能给啊。自己又不像小丢,好歹能吃进去一个蛋,把肚子撑鼓。
明明他们刚刚相认,可是宋捡已经在脑袋里想了很多,想了一辈子那么长的事。
两个人什么都不说,只靠眼神和动作,力度和深度,他知道他是小狼哥,他知道他是小半瞎。小狼哥变成了S级的向导指挥官,小半瞎变成了B级的捡垃圾小哨兵,可是当他们的嘴相碰,抱起来,互相抚摸对方的背部,一切都没有改变。
什么都没有改变。
宋捡甚至没有机会问,哥你为什么不留长头发了。
哥那头长发,多漂亮啊,营地里每个人都夸,说他跑起来有多么多么帅气,浑身都是力气。当然帅气啊,在自己还看不清楚世界时,两只手已经会用野草丝编精致的头绳了。
每天早上,给哥编辫子,是一个小瞎子最开心的事。哥的头发那么多,那么长,和自己亲嘴时,全部搭在自己的脸上,扫着自己的眼睫毛。
可是现在头发已经不长了,还打了发胶,怎么看都很像是一个人类,不像狼。可是宋捡很想试试,试试这个已经成了大向导的男人,身体里还有没有狼的血性。
两条蛇在他们身上滑动,拧成了麻花。周允的蛇伏在同类的背部,两条蛇盘在一起。
小丢同时也缠住了周允的脖子,这是除了主人之外,第一个抚摸过它腹鳞的人类。
周允知道宋捡很想摸自己的头发,可是不行。
但是他可以抓宋捡的头发,手指插入发根,抚摸他还来不及清洗的头发。里面裹满了沙粒。
沙子,沙子……周允用手推高宋捡的下巴,鼻尖往下移动,去闻,闻他脖子上的气味,闻他佩戴的黑色皮质电击项圈。
小狗离开自己太久,已经没有自己的气味了。周允咬住宋捡的下巴,用牙齿往上硌,一口一口地啃着。
觉醒之后,没有人给自己编辫子了,也就不用再留长头发。他把头发剪短,在人类的管教下学习当一个人类,他觉得自己已经伪装得非常像了。
一旦被宋捡认出来,他一定会依赖自己。不仅仅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缘故,更因为哨兵的基因。
哨兵无法抗拒喜欢的向导,会想要霸占和保护,独享向导的精神安抚和向导素。宋捡本来就不听话,不乖,他一定会想方设法靠近自己。
这就是哨兵和向导的命运。
可是他还是没能忍住,在宋捡苏醒后,他只想拥抱自己的小狗。
宋捡用拍地板的方式,试图引起自己的注意,他那么着急,没有声音地汪汪起来,周允无法抗拒本能。
他只能承认了,否则小狗为了逼自己承认,一定会去干更危险的事。
他还会故意气自己,去找梁霄,去找别的哨兵或向导,把他们当作哥。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