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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鸟们总是成群结队,狼群也爱抱团,海里面的鱼更是喜欢聚在一起,游来游去,可是所有生物都畏惧他,在他长大之后,当初那只不害怕他的黑猫也跑远了。
龙当然不会觉得这是自己的问题,一定是那只可恶的猫的错,是对方胆小又没眼光。
不管这段时间有多么的孤独,成长过程中又因为没有前辈指点吃了多大的亏,走了多少弯路,小金龙吸收着天地间的灵气,还是顺顺利利的长大了。
金龙在飞行能力变强了之后,他就离开了自己出生的地方,离开了这片森林。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无师自通的掌握了收放威压的本事,加上最后一片蛋壳吃光了,他才决定出远门去长长见识。
一出森林,金龙就看到了人类的村庄,见到了以前在森林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生物——人类。
其实在森林里的时候,森林外围的动物们,就多次提到人类这种可怕的存在,这也是金龙迟迟不出森林的原因,他只要收了威压,鸟雀们就敢靠近它,但是在这些见多识广的鸟雀,人类非常可怕,虽然没有锋利的爪子、坚硬的牙齿,但是他们拥有很多可怕的工具,而且雄性人类没日没夜都会情,人类随时都能生孩子。
森林里的动物基本上只有春天才会有繁衍的冲动,一些厉害一些的鸟雀生蛋也很艰难,但是人类的村子、城市……却一直有很多很多的人。
金龙本能的觉得鸟雀们的逻辑不太对,但是他又说不出什么地方不对,总而言之,经过飞禽走兽的熏陶,金龙对人类有了提防,一开始表现的非常慎重。
他缩成小小的一团,飞到高高的树上,把在树顶上嗷嗷待哺的雏鸟十分冷酷的挤到鸟窝的一边,居高临下的观察着人类的村子。
人类在种田,人类在捕鱼,人类在编竹篓子,人类在制作陶器……人类和森林中的生物有太多太多的不一样,金龙吃惊的睁大了眼睛,因为一时间接触到了太多从未见过的鲜事物,他选择继续偷偷摸摸的暗中观察。不对,他是光明正大的观察,是因为人类太弱小了,而他收敛气息的本事十分高,寻常人类才根本现不了他。
金龙在人类这种生物上学到了很多,虽然村子里的人看起来笨笨的,一脸憨厚的样子,但是总有那么一些村民非常的狡猾。他学到了人类说话的方式,还学会了工具的制作,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和文字。
他闻到人类食物的香气,还大摇大摆的走进人类的厨房里吃了不少,熟食比生食要好吃一些,但是因为村民们很穷,大部分人都吃得很差,龙津也没有能够体会到食物的美味。
在人类数量比较小的村子里观察了一阵之后,龙津又换了地方,没错,观察了人类之后,金龙依葫芦画瓢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龙津。
他虽然没有父母相关的记忆,但隐隐约约从得到的传承中知道自己这种生物叫龙,龙就是他的姓,孕育他的那颗龙蛋被卡在一条渡河的石缝间,附近的村子叫做津门村,他就给自己取名叫龙津,龙津,金龙,多好一名字。
龙津觉得村子里的人生活十分无,守了他们一段时间之后,金龙就去了村民们口中经常提到的县城。
因为他无师自通了隐身的方法,龙津走的时候特别大摇大摆,还顺走了一个他唯一愿意吃上两口的菜窝窝头。而金龙没想过的是,这一次,他在城里遇到了一个能够看见他的人。如果能够预知未来,龙津一定会告诉当时的自己,不要好奇,不要相信人类,靠近他,只会让自己变得不幸。
作者有话要说:
太困了,怕自己不知道写出什么东西,只能明天一口气把剩下的写完,晚安。
第67章都是鬼话
能看到隐身龙津的人,是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就是那种大街小巷上随处可见的,身上脏兮兮,脸蛋黑乎乎的小乞丐。这年头世道并不好,朝廷腐朽,贪官污吏横行,到处都能看到乞丐的身影,有些甚至是有手有脚的成年男人,做不了多少事情的老人和小乞丐就更多了。
龙津到底是龙,对乞丐们并没有生出太多的同情心,森林里的动物厮杀起来更加残酷,经常有一些过于血淋淋的场面,而且它们毛茸茸的,比浑身脏兮兮,指甲缝都是黑的,乞丐们要来的可爱的多。
因为出生在森林之中,加上龙的本性,他还是更认可丛林法则这一套,事实上,龙津在的大齐王朝,和森林外差不了太多,都是强的人过得更好,弱的人就要受欺负。
甚至人类比动物还过分一些,毕竟大多数动物都喜欢直来直去,不像人类这么狡猾,有的人面上装的很好,可是背地里一肚子的坏水。龙津看过力气很大的乞丐们在富人老爷面前磕头谄媚,结果转头又去欺负更弱的小乞丐。
街道上很多的小乞丐,因为讨不到钱,还有不少是靠偷人钱财为生的。不过能看到龙津的这个小乞丐不一样,对方长长的刘海下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明明是黑色的却流光溢彩,看上去和龙津引以为傲的龙鳞一样漂亮,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什么叫做五彩斑斓的黑。
小乞丐是个外地乞丐,好像是跟着逃难的队伍一起逃到这个城镇的,没错,出了村里的土包子龙目前还暂时停留在小城镇里,并没有一下飞去更远的地方。
他毕竟是一条生的龙,衣,看着人世间的什么事情都觉得鲜,要厌倦了一个地方,才会跑到另一个地方去。而且这个城镇虽然小,但是因为地理位置很好,镇子里的百姓不太缺粮食吃,富饶的程度堪比一些大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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