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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痕忍无可忍,一把捏住了我的脖子,阻止了我的叫嚣和谩骂。他贴在我的脸颊,幽幽道:“真相掐死你。”我憋红了脸,用力摇了摇头,我还不相死。吴痕轻轻松开手,我一顿猛咳嗽。吴痕说:“馨儿,别再试图惹怒我,我还不想将你的血液喝干。来,你乖乖的,听我给你讲个故事……”我能说不吗?不能!吴痕说:“从前呢,有两个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孩子。男孩从小就对自己发誓,要保护女孩一生一世。长大后,男子幸福地娶到了梦中仙子。一年后,她们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这是男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吴痕的眼,仿佛透过时间,穿越了时光,回到了过去,浸在了幸福的回忆里。突然,他那洋溢着幸福笑容的脸变得狰狞恐怖,声音更是阴冷得如同地狱恶魔,“可这个时候,偏偏出现了一个人!我待他如同兄弟,他却是个狼心狗费的东西!他是个小偷!无耻的小偷!他偷走了我一生的幸福!”吴痕满眼愤恨地瞪向郁森!咦?难道是郁森偷了他最珍贵的东西?哦,不对!吴痕口中的小偷,应该是指郁森他老爸。只不过,令我疑惑的是,吴痕的年纪看起来和郁森不相上下,怎么会认识郁森他老爸呢?好吧,评心而论,吴痕可比郁森嫩多了。吴痕冷冷一笑,接着道:“有几日,我有事外出。为了早日看到娇妻,我日夜兼程、披星载月地赶回家。原本,我想给她一个惊喜,却在后山上,看见了最无耻的一幕!我最爱的妻子和我最信任的朋友,就这么赤身裸体地纠缠在一起!他们像两只发情的狗,交配着!哈哈……哈哈哈……”吴痕看似笑得十分开心,但他用来钳制我的手,却是颤抖的。“男人听见他最‘信赖’的朋友,对他最‘爱’的妻子说:‘跟我走!’呵……我当时甚至在想,如果妻子说她爱得是我,不肯和他走,我便可以装作一切不曾发生过,还像以前一样爱她,疼她。尽管,那对我而言,是一种凌迟般的痛苦。但是,比起失去妻子,失去家庭,我宁愿选择自己痛不欲生!“然而,可那贱人居然什么都没有说!我想立刻杀了他们这对奸夫淫妇!可是,我还是退了出去,终究没有下得去手。我告诉自己,一定要亲口听妻子说,她为什么欺骗我,为什么背叛我?!“为了抑制住自己的杀意,我跳进冰冷的潭水中,疯狂地拍打着水面,发泄了着的愤怒。“然而,当我收拾起伤痕累累的身心,决定回去面对那对儿贱人的时候,他们却已经人去楼空!屋子里,只留下了襁褓中的女婴和一封信!”吴痕说得很平淡,脸上还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可在我看来,他不笑还好点。那笑容,不止是恐怖,还有着扭曲的心酸。我完全可以想象,他当时所承受的痛!那一定是撕心裂肺的。若是我,也会发狂。吴痕看似毫不在意地挑了挑眉毛,说:“那个贱人居然在信中请求我的原谅,说她离开我,是因为她不曾爱过他,只是把他当成了哥哥!哥哥?哈哈哈……哈哈哈哈……哥哥?!居然说我是她的哥哥?!如果她是我美美,那么……那这孩子又算什么?!!”吴痕的目光一凛,一种残暴之气瞬间勃发!他的手豁然手紧,我忍着疼,不敢叫出声,生怕刺激到那三个情人。他们现在无法动弹、无法说话,除了干着急,又能如何?我转眼去看吴痕,发现他好像变得有些错乱,三分亢奋、三分痛苦、三分茫然和一分自责,混合在一起,变成了十分不妙。我心中有了几分计较,却不敢相信自己的设想。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颤声问道:“你……你对那个孩子做什么了?!!!”对于那个孩子,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吴痕笑颜如花,轻飘飘地说:“呵呵……呵呵……孩子?馨儿,没有孩子了。”我的汗瞬间流下,瞪大了眼睛,质问道:“你杀了她?!你杀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人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虎毒不食子,他为何能对襁褓中的孩子痛下杀手?!吴痕突然叫喊道:“不是我!是她!是她!是她不要女儿了!她说对不起我,让女儿陪着我。可……我的心已经死了。女儿要陪着我,只能去陪我那颗死掉的心脏!只有在那里,她才是安静的、纯洁的、永远不回背叛我!”他的情绪起伏很大,一会儿笑,一会儿怒,我怀疑他要疯掉。要疯就快点儿,可别耽误我宝贵的时间!我开始火上浇油,“你这个杀手!你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放过?!午夜梦醒,你有没有听见她在你耳边啼哭?!”吴痕忽然收敛了所有表情,他静静地凝视着我,说:“死人,会哭吗?馨儿,你说,死人会哭吗?如果死人会哭,那些死在我手里的人,岂不是日日夜夜在哭?”我被吴痕问得哑口无言,除了颤抖,不知道要作何反应。吴痕反过来安慰我说:“馨儿,不怕、不怕……”作者留言:大心在准备新的故事,这边暂时两天一更。啵~期待吧,宝贝儿们!.真相与白骨(二)妈地!他越是这么说,我越是害怕!我咽了咽口水,努力找个话题,问:“你的女儿死了,你却还要将女儿嫁给郁森?你是不是有病啊?”吴痕笑着摸了摸我的头发,“若我的女儿长到现在,也该你这么大了。虽说此时出嫁有些晚,但我还是要为她寻个勉强看得过眼的相公。你知道吗?她胖乎乎的好可爱哦!呵呵……就像你,馨儿。胖胖的,软软的。”“靠!敢占我便宜?!你的女儿早就被你掐死了,还跟和别人说你的女儿胖乎乎的好可爱?你个超级大变态!如果不是你这么形容,我能被你的手下抓来当代嫁新娘吗?妈地!唾弃你!再唾弃你一万遍!”我发飙了。吴痕说:“再喊,我就掐死你!”我立刻噤声。吴痕又开始回忆道:“我决心要杀了那对儿罪无可赦的狗男女,无论天涯海角!可当时,我的武功却不如那个无耻的偷儿。为了报仇,我开始练习这半男不女的邪功!靠饮用女人的鲜血来修炼血毒大法!哈哈哈……你们看!我现在多年轻貌美!”他像朵罂粟花般娇笑着,还洋洋自得地转了个圈,向我们展示他的身姿。红色的衣衫,就像无数女人的鲜血浸泡而成,无时无刻不刺激着我的神经。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我一张嘴,吐了。我吐得天翻地覆,连隔夜饭都吐得一干二净。吴痕险恶地躲开,然后又将我拎起,扔到一处盛满清水的凹石前。我洗了洗脸,漱了漱口,感觉好些了。吴痕十分不满地瞥我一眼,然后用调侃的语调,描述着恐怖至极的故事,“一年后,我追查出他们的下落。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出现在他们这对奸夫淫妇的面前。”吴痕笑吟吟地看向郁森,一字一句清楚的说,“血啊,染红了黑色的土地,染红了我美丽的衣衫。那种快乐的滋味,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我砍掉了偷儿的手脚,又切下了他的男根,他像一个废人那般求我,求我放过他的娘子!哈……可笑至极!他的娘子?他怎么会有娘子?那个贱人,怎么配为人妻?!“我让属下去强奸那个贱人!然后,给了那个偷儿一把刀,让他选择,是看着贱人被强暴,还是杀死她。呵呵……“如果偷儿可以忍受贱人被强暴,那么,我就放他们一条生路。可惜的是,偷儿用嘴叼起了匕首,将其送入贱人的腹部!“贱人死了,偷儿也不用活了。多好,干干净净。”吴痕抖了抖衣袖,仿佛将那些过去当成了尘埃,抖掉了,反而干净了。郁森已经目赤欲裂,恨不得欲杀之而后快!虽然事情的起因在于郁森的母亲和父亲,但吴痕的报复手段实在太过凶残。如果妻子背叛,丈夫都会追杀到底,那么这世上,估计最少得减少五分之一的人口。思及此,我心中一寒。如果让逸风和逸清知道,我和郁森的关系,会不会持刀追杀我?反之,郁森会不会一把掐死我?感情,果然恼人。吴痕将我从地上扯起来,抚了抚我的头发,说:“馨儿,你都没有看到,那尸体燃烧是何等妖娆,简直比烤野兔还有乐趣。呵呵……我以为,那对儿奸夫淫妇一死,那个孽种不过是我的囊中之物,不想,他竟然被一个下人救走。那个下人虽然身怀绝技,但中了我的毒,绝对活不过明天。即便他找到缓解毒药的方法,每时每刻也会活在剧痛之中。人哪,总是难为自己。”转头看向郁森,“其实,我知道,那个下人在救下你之后,便将你送至‘风清居’,若不是‘风清居’那个老匹夫武功深不可测,我早就要了你的狗命!可是,随着你长大,我越发舍不得让你死得痛快!你是多么像那个偷儿,我要你生不如死!呵呵……我要让你好好儿活着,让你背负血债,让你被仇恨说累,让你永世不得开心颜!哦,对了,我还想到了一个折磨你最好的办法。等会儿,我们要来尝试一下。”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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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