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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贪欢咬着后槽牙看她,“是吗?”

“叔,你先回无良山,我就在这里等你,你什么时候接我都行,大不了我让野兽吃掉。叔,你赶快回去吧,万一被那些杀手追上你想走都走不了!”霍水看到莫贪欢蹲下身子,心里这个慌。

完了,一般长得好看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自恋倾向,她把莫贪欢咬成这样,以他这种骄毛又睚眦必报的性子掐死她都算轻的。想到莫贪欢让酆都城把那个翩翩煮熟了剁碎了喂狗,霍水就感觉自己的胃里直反酸水。

莫贪欢一伸手捏住了霍水的脸蛋子,霍水这心当即吓得乱蹦达。莫贪欢再不济也是个身强体壮的男人,虽然有个爱昏倒的毛病,不过他没昏倒之前体格不知道比她强多少。

“叔,你想干什么?”

莫贪欢嘴角一勾浮现一个冷冽的笑,“让你知道什么叫后果自负!”

话音一落他直接掐着霍水的脸颊把她拽到面前,在霍水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之前,张开嘴咬住了她的脖子。

…………霍大姑娘想杀人的分界线…………

霍水觉得自己的脖子好疼,凉丝丝的还带着血腥味儿,这个bt竟然咬破了她的脖子,他以为他是吸血鬼吗?

就在她以为自己要死在莫贪欢的手里的时候,这个bt松开了嘴,夜色下他那白的近乎透明的脸上红唇沾染着鲜血,妖冶诡谲好像成了精的妖,阴森恐怖中还带着勾人魂魄的美。

霍水感觉脖子疼得有些发麻,狼狈的从怀里掏出帕子要捂住流着血的脖子,目光中带着一丝恐惧,见过bt的,但是能把bt手段发展到吸人血地步的她还是头一次见到。想起第一次见面他拿着白虎尾,后来又被他吃掉的事情,霍水的全身都是一冷。

莫贪欢看着霍水白嫩的脖子上印着他的两排牙印,上面的鲜血和那白希的皮肤相辉映有一种说不出的魅人。伸出舌头舔舐掉唇瓣上的血迹,那股带着血香的腥甜让他眸光暗沉得好像笼罩上了一层乌云。

他掏出一瓶药丢在她的身上,站起身就走,月光下他那紫色的披风在风中呼啸了一下,好像一只振翅飞翔的大蝙蝠……

霍水的脸颊抽搐着,用蝙蝠来形容他算抬举他了,话说,他身上什么时候多了一件披风的?

脖子上的疼让霍水嘶啦一声,看着自己的瘸脚,想到自己被咬得不知道多吓人的脖子,再看一眼扔下她离开已经没了踪影的莫贪欢,她悲从心中来。

想她在现代小时候是孤儿,长大变杀手,吃过了不少的苦,也遭受了不少的罪,哭也哭过,痛也痛过,但是却从来没这样委屈过。她的人生要的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时候的她为了心里的目标努力赚钱,想要在三十岁之前达成自己的愿望。

谁知道她会在自己接的最后一单买卖时倒霉穿越,还穿越到这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的丫头身上。年纪小不说身材还这么差,最主要是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什么人都能欺负她。

霍水把脸埋在膝盖里,嗷的一声就哭了,那哭声把树林里的鸟都震的扑腾了几下翅膀。

哭了半天她觉得心里好受了不少,用手抹掉脸上的泪水,就哭这一次,下不为例!

一个东西从她身上滑落到地上,霍水看到是莫贪欢留下的药瓶。她伸手抓起就要扔掉,不过想到莫贪欢这孙子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不过留下的东西应该不是坏的。

她打开瓶盖闻到一股清淡的香味儿,这香味儿就和莫贪欢身上的香是一样的。

这药是治什么的?霍水拿着药瓶在手心里倒了一下,倒出的不是药丸而是一种水状的液体。

外敷的吧?她眼睛一瞪,那孙子一定是看她脖子流血了觉得愧疚留下药给她止血的,别以为她会感激他,等再见面看她怎么咬死他。

不过,他会愧疚?霍水的嘴唇一抽,自己还是太天真了啊!

给自己的脖子上了药,感觉一丝丝的凉意渗透到皮肤中,疼痛似乎减轻了许多。霍水打了个哈欠,也顾不上有没有野兽出现,抱着膝盖就睡着了。

霍水这一觉睡到旭日东升,她睁开眼睛瞧见身边的火堆已经熄灭,揉了揉发麻的腿,她觉得扭伤的左脚更疼了。

被莫贪欢咬伤的脖子在上了药后已经不疼了,不过伸手一摸还有一圈牙印。她突然庆幸莫贪欢没像她咬他脸一样在她脸蛋子上留个疤,要不然这容毁的有点憋屈。

一想到莫贪欢那张毫无瑕疵的脸被她留了一圈牙印,她有点小心虚。其实追根究底也是她先动嘴的,虽然莫贪欢那孙子撩闲在前,可是她也是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行为。

就算如此她也不打算原谅他,她瘸了脚又差点在水中淹死都是为了谁啊,他这样对她,简直就是丧尽天良没人性!

霍水动了动还肿着的脚,就感觉自己今天也不能走,她总不能单腿蹦吧?再说……霍水的脸上浮现一抹愁容,她和莫贪欢都闹得这么僵了,他还能给她解毒?她就算走的话要去哪里?难道还要死皮赖脸的去无良山找人家?

一想到前途未卜,霍水就泄了气,其实她受点气也不算什么,好歹让莫贪欢把她的剧毒给解了!她解了毒后还要去找霍东风,好歹认了那个弟弟,她总是不能放弃他的。

如果上天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她一定不咬莫贪欢的脸蛋子了,要咬就咬他的手。不对,她哪里也不咬了,用自己脖子上的伤疤换来一时的解气,太不值得啊!

霍水的悲伤来的快去的也快,反正她脸皮够厚,大不了跑到无良山被他那毒舌羞辱一番罢了,什么也没有命来的重要!

做好了决定后霍水看到昨天莫贪欢晾衣服的树棍还在一旁架着,她挑了一根比较粗的在地上敲了敲,觉得还挺结实。霍水把装珠宝的包袱绑好,用手撑着粗树棍一只脚在地上蹦着。

她现在特别膜拜自己,像她这种毅力和勇气并存的女汉子世上少有啊!

霍水一蹦一蹦的走了没有二百米就感到疲惫,找了块石头坐下休息,歇够了继续上路。

她就靠着这样的毅力在中午还用树棍打死了一只野鸡,她是顺着河流走的,正好在河边把野鸡给处理了,简单的弄了个叫化鸡吃。

吃饱喝足霍水擦了擦满是油光的嘴准备上路,眼尖的看到不远处有几个穿着打扮像坏人一样的人冲着她过来。

霍水把身后的包袱又系了系,这荒郊野外的要是遇到土匪,她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站住,小子!让哥几个瞧瞧你都带了什么好东西!”果然,那几个人看到霍水独自一人还背着那么大一个包袱,就没准备放过她。

“干嘛?”霍水握紧手中的粗树棍,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这群人也就仗着她虎落平阳,前世的她要是被人这样虎视眈眈的看着,早就啪啪啪几枪过去送他们去地狱!

“干嘛?小子,你识相点就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要不然有你好看的!”其中一个男人从身上掏出了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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