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0节(第1页)

他想说,哥,你杀了我喝吧。

自己本来,就是荒漠里最不容易活的那个,没有本事,没有视力,只能在帐篷里做手工活儿,还拖累着小狼哥,靠他养着自己。

可是他又不甘心啊,好不容易活到十五岁了,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再多活一些日子呢?再活一年,两年,三年四年……或者,沙漠给他一点好运气,让他能一直活下去。

活下去,陪着小狼哥。宋捡想哭,但是没有眼泪。他再也不想不乖了,只想乖乖的,再也不和哥闹别扭,哪怕他和别的姑娘合帐篷,也行。

只要自己还能活几年,陪着他。哥多孤单啊,人类又那么坏,会因为抢崖蜜划伤他的大腿,还会因为抢马,烧掉他们的家。哥太孤单了,他会被人骗的,他只有狼和自己。

自己是小狗,小狗要是死掉了,哥就只有狼了。宋捡张着嘴,看着面前的影儿,往上伸手。他不怕死了,他就怕没人疼哥,让他一个人守着沙漠。

突然,有液体流入宋捡的嘴巴。他愣了一下。

顺着牙齿缝流进来的,滋润了他的舌头。宋捡咽了一口,确定这真的可以喝,不是幻觉。

于是他抓紧嘴边的铁皮水壶,大口大口地吞咽。咽了几口之后他开始后悔了,自己不该许那么多誓言,就算死了,也不能让小狼哥合帐篷。

好渴,好渴啊……宋捡用尽全力地喝,每一口都是神仙滋味。他太渴了,渴到忘记给哥留一口,一直咽一直咽,直到喝光。

“哥……你……”喝光后,宋捡肿胀的舌头终于能动,干瘪的喉咙得到滋润,身体一下子活过来似的,他眨眨眼,爱惜地摸铁皮水壶上的十字,小声地问,“哥,这是什么啊?你找着水了?”

“乖,再喝一口。”少年掰开宋捡的嘴,喂了几口,接下来什么都没说。

宋捡听话又喝,刚才喝得急,尝不出来,现在能感觉出来了。

这好像……不是水。

他还想追问,这一定不是水,即便自己看不见,能尝得出来。

刹那间,一滴液体滴到宋捡脸上,是有温度的。

“哥?

”宋捡用手摸那颗水珠,放进嘴里尝了尝,好咸。

是眼泪,哥哭了。

宋捡瞬间明白,哥为了他,可能杀了一匹狼。

但是他不敢问,这是宋捡第一次摸到小狼哥的眼泪。原来哥也会哭,好多好多的泪水,全滴在自己的脸上。

晚上,小帐篷前又生起了篝火。

少年坐在火旁边,听到身后有声音。他没回头,一双手臂直接从背后搂住他,那么依赖他,让他舍不得。“你怎么出来了?”

宋捡抱着少年不动,一下下地舔他耳朵。“哥,我是不是拖你后腿了?”

“没有。”少年把他捞过来,这段时间过得苦,不仅自己瘦了,宋捡也瘦了,“别瞎想。”

“我真没用。”宋捡耷拉着脑袋,自己拍拍眼皮,“我要是眼睛好,就跟你一起找水。”

“不用你找水。”少年看着宋捡的嘴唇,终于又湿了,前几天干干裂裂的样子,让他心惊胆战。

“那用我什么啊?”宋捡摸到了哥的嘴唇,好干。

少年靠近他,有种很强烈的欲望,驱使他靠近,一下子,身体里升起了火。“用你乖。”

宋捡感觉到哥靠很近,就点了点头。“嗯,我乖,我最最乖了。以后咱俩一起活一辈子,我再也不闹腾你。”

少年突然扑倒了宋捡,在篝火旁边,开始亲他。“捡。”

“诶。”宋捡笑着等哥亲。

“捡捡。”少年笑了,眼里是清澈的占有欲,长头发的发梢碰着宋捡的嘴角。

他重新开始亲他。不再是单纯地喂食,而是学着他偷看来的,男人女人那样,挑开了嘴唇,把摸变成了抚摸,在宋捡的身上坦坦荡荡地寻找。他即将是狼群最强壮的狼,却想带宋捡去荒漠里流浪,再也不让宋捡见到别的男人。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后,病弱世子不装了入她局

替嫁后,病弱世子不装了入她局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穿越四零:从1940开始

穿越四零:从1940开始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

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穿越不同世界体验不同人生

穿越不同世界体验不同人生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

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