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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第2页)

“不饿,哥我给你换个头绳吧,新编好的。”宋捡一张嘴就是一嘴的奶味。

少年的眉头又皱起来,不高兴地闻闻,这不是自己的味道。他立刻咬住宋捡的嘴唇,想把陌生的甜味舔干净。

“你吃什么了?”他使劲舔,从宋捡嘴里勾出一小块没吃完的。

宋捡张着嘴,像被检查。“张艺给我塞的,说是奶酪干……”

“奶酪干?”少年没听过,他们有狼,所以没法养产奶的家畜,“以后不许吃,奶酪干吃了人会死。”

“哦……”宋捡还想说奶酪干挺好吃的,伸手去摸少年的鬓角,摸到几缕散开的长发。奇怪,哥的辫子怎么开了?

在旁边满头汗水的张牧怔了几秒,要被狼崽子气得背过气去。

作者有话要说:再有10章,他们就要觉醒啦!觉醒前的经历,全部为以后的向导哨兵部分埋下伏笔!

虽然文章开头已经写过,本文三观只适合本文,但是看到有读者提出来,我再说一下哈。周允他动物性很强,一开始真的以为捡捡是小狗,长大后才明白自己和捡捡都是人。小狗是他对捡捡的爱称,没有把捡捡当作真的狗,更不涉及低自尊的驯化。周允对生命一直是敬畏的,他没有羞辱捡捡的意思,包括他的打手背,也只是训练捡捡生存。现实世界中的盲校,盲童放手训练,其实比文章里更严格。

所以文章里的相处模式,现实中还是要注意区分,如果是男女朋友间的小情趣,叫个小狗啊啥的,也无所谓。但如果是伤害到自尊的行为,真的用狗来辱骂、贬低、控制,这段恋爱就是有问题的,也不是文章所提倡的。

爱情一定建立在双方互相尊重的前提上。

第32章身体发育

半夜,隔壁营地的领头人终于审问完毕,过来交涉。张牧把抱着宋捡睡觉的狼崽子叫醒,带着出去了。他心里有谱,只赌一样,狼群跟着营地过了这么久的和平共生,不会无缘无故伤人。

如果赌输了,那就只能听隔壁领头人的意思,是全部剿灭,还是让狼崽子赔物资,听人家的,按照规矩办事。

交涉地点仍旧在营地边缘,那边押着几个人,少年远远望见,一个是马贩子,还有两个好像也见过。

“你认不认识他们?”领头人用篝火映照他们的脸,给少年看。

少年已经没有武器了,短刀和枪都被张牧没收,但这一刻,他想叫狼咬死他们。“认识,那个人卖了我一匹马,这两个人,想买我的宋捡。”

“营地禁止人口买卖。”张牧立刻说,“就算是领养,也要经过大家伙的同意才行。”

“我知道。”隔壁领头人这么说,可大家心知肚明,这种事管不了,总有人干些不正经的罪恶勾当。

少年仇恨地看着他们,第一次见识到了人类的阴暗面。“他们要用罐头买,我拒绝了,就因为我拒绝了,要烧死我们?”

在狼的群体里,被拒绝是最常见的事,每匹狼都有底线,不会轻易退让。可为什么人类不一样?少年一边恨,一边不懂,人类被拒绝后为什么会报复?

“他们没想烧死他。”隔壁领头人说出的真相更让少年震惊,“他们是想绑走他,带着他去别的地方。”

马贩子跪着,那两个人也跪着,谁都不敢抬头。他们的胳膊上、腿上都有被狼咬伤的痕迹,拆掉纱布就藏不住了。

“他们想要趁你不在,把宋捡带走,然后逃去别的营地。”领头人说,同时给了那两个人一脚。

那两个人倒在地上,站不起来,腿上的枪伤只做了简单处理。

少年下意识想要摸腰带,摸他平时放枪的地方。为什么?自己已经拒绝过了,他们还要抢?这和狼的抢夺意义不同,狼只为生存,他们又为了什么?

他后悔了,后悔没有用枪口对准他们的后背。出于第一次对人类射击的压迫感,少年只对准了他们的腿,让他们没法逃跑。

“他们是去找宋捡的,但是没想到你们的帐篷里有狼。狼冲出来将他们咬伤,慌乱之中,他们的煤油灯掉在了帐篷上,煤油烧起来,差点烧死了你的同伴。”隔壁领头人用枪对准了他们,“他们犯了罪,交给你们处理!”

张牧看向少年。“这件事的受害者是你,你说吧。”

少年来不及思考如何处罚,光顾得后怕。他们要带宋捡离开,万一成功了,自己回到帐篷时,等待自己的就是一个空空的家。如果他们的气味、脚印无法追踪,沙漠这么大,自己的小狗就真的丢了。

流民营地那么多,他只要丢在沙漠里,自己找不到。

找一辈子,可能都找不回来。小狗离开自己没法活,他又该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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