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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瘠的地面与沙子被鲜血染透,巨大的岩石上到处都是一片一块的碎肉,惨白的骨头和断裂的肌理脉络,几乎看不到一块比手掌更大的碎片。非常强大的黑魔法‐‐伏地魔有那么瞬间灵魂的波动非常剧烈。显然他已经猜出可能会是谁造成的眼前景象,只是有些不明所以的发现还有很多尸体是被摔死或者践踏踩死的,甚至还有一些被砸死的……呃,如果是这么多的麻瓜,伏地魔哦暗算着假如是自己遇到的话。咳,伟大的黑魔王实在没有看见几百个麻瓜拿着武器朝自己冲过来的经历。直接杀掉就可以了……等等,一个个阿瓦达?够了,他也只知道几个大范围致死魔咒,还不是直接致死,而是造成周围环境变化的那种,燃烧周围一切的火焰,或者直接用魔压震碎所有玻璃化作利刃攻击?哼,所谓的麻瓜,他们看见巫师就吓得可以了……虽然不知道中世纪的麻瓜是怎么回事,竟然死伤无数还叫喊着挥舞武器冲上来。最中间的一堆还在火焰里持续燃烧的遗骸周围有折断的魔杖。除了尸体,还是尸体,一个活着的人都没有。【里德尔,我闻到了。】【恩?有一个活着的人,他刚刚离开。】【……追上去。】蛇怪饿着,他也需要生命力,总之罗得里克荒原不愧是荒原,除了这里有遍布的小生物在啃噬新鲜的血肉之外,可还是找不到比老鼠更大的食物。‐‐&ldo;席尔维斯特校长,这就是罗得里克荒原吗?&rdo;对着自己背包说话的正是救世主哈利波特,这几个月他看见的尸体几乎比他见过的巫师都要多,梅林知道经历过这样的战争巫师还没有灭绝真是奇迹。&ldo;是的,格兰芬多宝剑就来自‐‐&rdo;哈利猛然将背包的缝隙合拢。不是他没有礼貌打断校长画像的话,而是他看见一个人影。几个月的中世纪生活已经足够让他明白,不相信任何人,只有独处的时候,他才敢跟画像们说话。他不是一个人,而且他要肩负很多人的未来。也许这才是救世主真正的意义‐‐哈利无趣的这么想‐‐将所有人从中世纪拯救回来。尽管目前看来是件丝毫没有希望的事情。恩,那个人影,跌跌撞撞,似乎是麻瓜。肯定是麻瓜‐‐哈利立刻隐藏了自己。因为他太熟悉那身衣服了,虽然已经沾满鲜血与沙子,但仍然能很明显的一眼看出是件主教袍子,现在没有比教廷更危险的麻瓜了……应该就有巫师在不远处,或者看这个麻瓜狼狈的样子,一场围杀巫师的战争应该刚刚结束,而且麻瓜输了。哈利袖子里的魔杖慢慢抽出来。按照道理,杀死这个麻瓜是最安全的,因为要杜绝再次被麻瓜围杀的可能。不过‐‐黑头发绿眼睛的救世主又一次纠结,默默的将魔杖收回,他不能被这一切影响!他可以做到这个时代巫师谨慎的所有,但是不能漠视生命,即使是麻瓜。因为哈利觉得自己总是要回去的,如果彻底沦陷在黑暗里,与食死徒有什么区别呢?就算是现在,他也不能毫无防备的接近别人,他不敢想象当再次相遇后,赫敏罗恩突然冲过来拥抱他他会不会条件反射的扔一个恶咒出去。不杀死麻瓜,也可以选择赶过去救人,或者提醒他们有逃脱者尽管离开这里。几乎不用魔法定位,随风传过来的血腥气就可以让哈利找到方向了。恩,死了很多人,而且尸体的状况非常惨烈‐‐从一开始看见残缺的尸体吐得死去活来的救世主经过四个月,已经可以面色稍微发白的看着战场过后的可怖狼藉,顺便判断是什么咒语造成的‐‐等等,这腥气,好像不是血的味道。救世主猛然瞪大了眼睛,反射性的先扔了个反光咒。他现在没有戴眼镜,蛇怪的眼睛直接望过来绝对会要了他的命,雾气里那庞大到恐怖的身躯出现的时候,沾染其上的鲜血与碎肉顺着暗淡光滑的鳞片一路滚下去,救世主一直给自己加了七个防御咒语并差点幻影移形时才反应过来,蛇怪的眼睛已经瞎了。【撕……看看这是谁,哈利&iddot;波特,真是激动人心的巧遇……】伏地魔的声音!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