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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那是什么?&rdo;费伊发现自己的声音都莫名其妙嘶哑了,一头冷汗。戈索尔所骑的巨狼趴在砂岩下瑟瑟发抖,而他们还在狼背上,费伊表情古怪的低头看戈索尔的手。两人几乎是面对面。因为巨鹰俯冲的时候,戈索尔将费伊拽到自己的狼背上,现在是一手揽住肩背,一手勒住腰上……&ldo;那是巨鹰,罗马尼安荒原的王者,巫师的朋友。&rdo;戈索尔松开手,跃下狼背,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安全的地方单独说巨鹰,费伊还想不起来,不过&ldo;巫师的朋友&rdo;……otz太明显了,在原来的故事里,每次甘道夫遇到危险,都能及时喊到救兵‐‐巨鹰!抢半兽人的狼骑算什么,巫师随时能喊来一个飞行大队增援……包括魔戒毁灭后,末日火山喷发,甘道夫还乘着巨鹰救走了霍比特人。&ldo;它把我们当成了半兽人?&rdo;费伊宁愿相信这个可能,也不希望被灰袍巫师盯上。戈索尔立刻击碎了费伊的侥幸:&ldo;不,巨鹰的视力非常好,在俯冲之前它能够看清狼背上的人。&rdo;因为骑着巨狼的不是半兽人,巨鹰觉得很奇怪。&ldo;它可能会将你带上天空,直接飞到巫师那里……&rdo;费伊想到他是魔戒的身份最后被巫师发现,然后圣白议会决定将他跟那个金戒指一起丢进火山口的可怕情形,顿时冷汗直冒。&ldo;多谢了,我恐高,要是被老鹰抓上去我一定直接吓死。&rdo;费伊回过神后,立刻找了一个借口解释自己的失常。戈索尔看着巨鹰远去的黑影,也没戳穿费伊的谎言,他只是踢了趴伏在砂岩下发抖的巨狼一脚:&ldo;趁巨鹰没有叫来同伴之前,快走。&rdo;怎么走?两个人同骑一头狼吗?这玩意本来就比马难骑!不过情况紧急,这个念头只能在脑海里一闪而过,让费伊不满的是‐‐&ldo;等等,为什么是我坐在前面?&rdo;&ldo;我的骑术比你好,而巨狼更容易听你控制。&rdo;&ldo;……&rdo;费伊发现戈索尔总能将一件看上去很奇怪的事情,解释得非常合理,最要命的是仔细想想,还是只能选择这个决定。巨狼的脑袋很大,与背相连的颈椎也显得特别明显,奔跑起来会不断的起伏,所以能骑的位置略微靠后,所谓的坐在前面,就是平常驱使狼骑的位置,再后面就真的需要好平衡力跟技术才能保持不摔下去‐‐费伊确定自己没有那种能耐。戈索尔从他身后伸出手,越过费伊的手臂,抓住巨狼脖颈上的皮毛,这个动作让费伊的两条胳膊都没法动了,但是半兽人的狼骑从来就没有鞍具缰绳这种东西,骑在狼背上也只能这样保持稳定。巨狼也明白这是在逃命,刚一冲出砂岩,它就疯狂奔跑。&ldo;我不认识路!!&rdo;费伊尽量往前俯低身体,狂风迎面扑袭,他连方向都没来得及看清。&ldo;荒原上到处都是这样,认识方向也没用,让它自己跑……它能像寻找水源那样找到安全的地方!&rdo;&ldo;只要离开巨鹰的领地,不就安全了?&rdo;&ldo;罗马尼安荒原在巨鹰的眼中没有秘密。&rdo;费伊差点被倒灌的一口风沙呛到:&ldo;也没有能对付巨鹰的办法?&rdo;&ldo;它们不是一只,是一群!据说最小的巨鹰展开双翼,也有十米……我们没有弓箭,弓箭也没法射伤它们,而且没有人敢这样做。&rdo;&ldo;为什么?&rdo;费伊感到诧异。刚才看到的那只飞鹰,并没有斯矛戈的体型大,人类连屠龙都敢,不可能惧怕天上的飞鹰。&ldo;因为它们是万王之首,维拉主神的造物,同时也是主神的使者……我不能说出他的名字,否则罗马尼安荒原上的狂风会将我们的对话传到他的耳中。&rdo;也就是说,巨鹰其实是神王的传令使者?果然很棘手!&ldo;那就等我们离开荒原,再继续谈论这个话题。&rdo;&ldo;在哪里都一样,一切风与云,包括大地上流动的空气都会将声音传递给他。你也不要在河流与泉水旁边商量任何机密,因为众水主宰是另外一位维拉。&rdo;&ldo;……&rdo;这,这逆天的监听系统!!他早就应该想到的!神虽然没有直接出现在大陆上,但众神会派遣巫师来到中土大陆,就说明他们对许多事情都一清二楚。绝望的情绪忽然从心底冒出来,费伊觉得自己的秘密已经曝光了。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