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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案中案31(第2页)

如果大剂量服用三唑仑,就会产生麻醉的药效,换言之,三唑仑一旦过量就是毒品。

在黑市中,三唑仑有着“迷药之王”之称。多名自称售卖三唑仑的药贩子表示,此药无色无味,见效快,持续时间能达到数小时,且受害人清醒后会“失去记忆”。

因此,三唑仑也是黑市中热销的一款“迷药”。多名专家曾评价称,一旦这种药物被人体吸收,受害人几无自救可能。

根据药量判断,王元鹅服用的三唑仑,足以造成他在一定时间内失去知觉,任人摆布。

但现场并未现搏斗或有外人进出的痕迹。因此,让王元鹅过量服用三唑仑的嫌疑人只有一个,就是他自己。

再结合之前现的出现在餐厅的闹钟,以及王元鹅的目光始终注视着闹钟正面钟摆,马弘文和法医一番讨论后,得出了一个推论:

为减轻痛苦,王元鹅在上吊前给自己服用了过量的三唑仑,闹钟的作用就在于药效即将挥之前,能让他掐准时间上吊。

王元鹅因失眠在较长时间内服用三唑仑,对其药效作用十分熟悉。只有精确的掌握并算准药效作的时间,才能在自己失去知觉之前和最大限度降低痛苦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上吊的时间点。

可以想象得到,王元鹅在上吊时极有可能是这样一幅场景:

将好几个药瓶里的三唑仑全部倒进嘴里后,王元鹅给自己狠狠地灌了几口水,心里计算着药效作的时长,然后不急不慢地拿起闹钟,设置好响铃的时间,再踩上椅子,将挂在风扇灯上的绳子套在自己的脖子上缠了两圈,然后静静的等待闹钟铃响。

在等待的过程中,时间显得漫长而又短暂。他会在想什么?回忆自己的一生,还是清空自己的思绪,仅是听着自己的心跳?他还有没有想见的人和想做的事?既然选择逃离这狗屎一样的人世,那他应该是了无牵挂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王元鹅的倦意越强烈,思绪越散乱。那些好的和不好的记忆,快乐和不快乐的往事,伤害和被伤害的人物,也许都会不受控制,一幕幕的浮现在他眼前。

到了后来,他会感觉到头重脚轻,天旋地转,眼皮打颤。

终于,闹钟出了刺耳的铃声,将他吵得精神一震,但也只是费力地睁了睁眼皮。

他知道,自己的时间到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闹钟的响铃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和目光。

看到闹钟旁边的手机,想起自己留下的遗书,王元鹅兴许忍不住又骂了一句“去你妈的”,然后垫着脚尖踢翻了凳子……

机械闹钟响铃后,只要不设置重复响铃,在无人关闭的情况下,一般2分钟后就会停止响铃。

这样一来,就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吵到隔壁邻居。从这一点来看,王元鹅至少还是个睦邻友好的人。

从王元鹅特意使用机械闹钟,而不使用电子闹钟或手机闹钟来看,王元鹅对上吊自杀显然有过精心准备。

据此,王元鹅尸检出来的第二个疑点也被排除。

在对血液进行检测后,出现了不能算是疑点的第三个疑点:王元鹅并未感染hiv病毒。

马弘文和法医都被这个结果惊呆了。

马弘文怀疑是不是法医哪里搞错了,好意提醒要不要重新再确认一遍,却被法医唾了一脸,说你这是怀疑老子在这一行里干了三十年都在吃白饭。

话虽这么说,为慎重起见,拂袖而去的老法医回头又悄悄地化验了一遍王元鹅的血液,结果没有任何变化。

然后,法医将血液检测报告甩在马弘文的脸上,要他要嘛自己再去检测一遍,要嘛就去调查。

马弘文当然选择后者,但调查结果和文韬所述基本一致。

至此,警方终于确定堰城家喻户晓的“抗艾英雄”仅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但王元鹅是否感染hiv病毒,和他是不是自杀,这二者之间并无多大关联。因此,这所谓的“疑点”,似乎并不算真正的疑点。

据此,尸检报告最终的鉴定结果,仍旧认定王元鹅为上吊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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