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忧听到他的决定后,也松了一口气般地与他相视一笑。
------题外话------
哈哈,小墨墨受伤,咱小忧忧心急如焚。小忧忧你怎么一点防狼意识都没有,就这么跟着小墨墨回家……不怕被吃掉么?
感谢txysqjy投了1票(5热度)minnie720415投了3票(5热度)晨髯投了1票(5热度)【评价票】
感谢minnie720415 送了20朵鲜花
感谢大家的支持,么么哒。
☆、6真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庞博将宾利车调头,按蔺墨臣说的将车子往墨园开去。
而一旁神色凝重的孟江的便赶紧给褚珩打电话,让对方赶紧往墨园。
墨园是蔺墨臣的住所,一处非常清静雅致的别墅,从大门进入后,就能看到一条小溪弯曲流淌,而小溪两旁都种满了奇花异草。还有参天的大树,绿意葱翠,仿若仙境。
和着这条小溪的主道一直蜿蜒到了主楼前,楼前也是一片荷塘,种满了金色的睡莲,片片绿叶相衬,鱼戏莲叶下,金色的阳光在水面上撒满漂亮的碎金。青石板的小径围绕着池塘,塘边是修竹林立,花团锦簇。
处处风景如画,陆忧已经被眼前的景色迷住,忘了呼吸。
别墅是白色主体,兼一些绿色,看起来非常的清新自然,与这仿若森林般的美景融为一体。
宾利车停在了主楼面前,孟江第一时间下车恭敬地给蔺墨臣拉开了车门。
陆忧本能地扶住了下车的蔺墨臣,孟江准备上前搭把手,却被身后的庞博给拉住了,给他递了一个眼色:“你不觉得这样很好吗?”
孟江看着陆忧扶住蔺墨臣的背影,俊男美女,看起来是非常的般配,画面格外的温馨缱绻。
“这样真的好吗?”孟江微微蹙眉,“我现在更担心蔺总的伤势。”
“蔺总也该找个知冷知热的贴心人了。”庞博倒觉得陆忧不错,“况且我们在后面看着,不会有事的。”
陆忧将蔺墨臣一路扶到了楼上他的卧室内。他的卧室采用暖色系,米色、白色,搭配上一点深咖色,色彩柔和,于简约高雅中透出了低调的奢华,每一处的细节都雕琢的独具匠心。
她刚把蔺墨臣扶到了床上躺下,孟江和庞博尾随进来,还有一个是她不认识的男子。这个男子很漂亮,对,不是英俊,是漂亮,肌肤偏白,唇瓣红润,五官就越是魅惑,就算是拆开来也是精致的,但是他却不显得娘。他给人非常干净的感觉,仿佛不属于这个尘世一般。
他应该就是褚珩吧?人如其名,如净白的好玉般光华生辉。
陆忧退后了一步,好让褚珩能走到床边替蔺墨臣检查。他非常冷静地替蔺墨臣前开了腹部的衬衣,解开重重缠绕在他腹部伤口染血的纱布,直到露出那个伤口来,已经是血肉模糊一片,全是刺目的鲜血,让陆忧看得自责,看得心肉跳。
“褚医生,他需要输血吗?需要的话,我可以的。”陆忧急急地边说边挽起了自己衣袖,露出了玉白的手臂。
“你就是昨晚献血给他的人?”褚珩眸光泛着微微和惊讶之光。
“嗯。”
她一想到蔺墨臣的身体里流淌着她的血液,就有一种说不出的莫名的亲切感吧。他们就从本是陌生的两个人有了一丝的联系和缠绕。
“你以为自己的血是自来水吗?”褚珩从医药箱里取着药,“你昨天才抽了500CC血,今天是不能再抽的!”
“没有关系的,只要能救他……”可若不是她鲁莽地按到他的伤口,也不会让他受这样的罪。
蔺墨臣看到她紧拧的清秀蛾眉,眸中全是责备,他不想让她再看到褚珩替他清理伤时的痛苦而再对自己增加罪责,便找了一个借口支走她:“陆小姐,请你帮我更衣室里取一套居家服来。”
“哦,好。”陆忧转身前再一次看了一眼蔺墨臣。
褚珩重新替蔺墨臣清洗上药,妖娆的唇角轻轻勾起来:“自己都成这样了,还有心思怜香惜玉。”
“她是我的救命恩人。”蔺墨臣解释着,“你能动作快点吗?”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