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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第3页)

琼斯踮起脚尖,往那边看了看,嘴里说道。

一行人赶忙往湖边走去,雄鹿这时已经不动弹了,另外那头歪着脖子倒在地上,血正从它腹部冒出来,眼见就要没命。

老巴顿拿出把短匕首,背对着韩宣蹲下,用力刺向这只白尾鹿的脖子,狩猎没问题,但不能让它们死亡时候遭受痛苦。

低头看了看它的伤口,回头说道:“老板,霰弹枪的子弹,它们刚刚站得太近了,这是你的猎物。”

“还真是东边不亮,西边亮了。”

“什么意思?韩宣。”

“他是在说我运气好。”韩千山走到鹿旁边,拍拍它脖子。

老牛仔看到韩千山的动作,张开嘴笑了笑,第一次猎杀到动物,那种又高兴又难过的心情,自己也曾经经历过。

抬头看看四周,开口说道:“先抬回去吧,要快点把火生起来,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这里的动物从没像今天这么少过。”

“那就回去吧,你们三个过来帮忙。”

每只鹿都超过90公斤,除了韩宣和老巴顿,两个人抬一只往回走,很快到了营地。

溪边的石头很多,几个人帮忙垒成一个小灶台,这里只有巴顿是烟民,金色的老式zippo打火机从不离身。

琼斯向他借过来生火,点燃之后,干草很快冒出白烟,把柴禾架上去,随着温度升高,渐渐变红燃烧。

马丁内兹砍下珊瑚一样的鹿角,被韩宣给要去了,放进包里带回家收藏,至于血淋淋的鹿头,他是没有兴趣的。

安德森脱了外套,从包里找出小刀,开始屠宰白尾鹿,他在牧场里经常帮忙杀羊,这种工作做起来很熟练。

长条里脊肉很快被剥离下来,又取了只肥美的鹿腿,用水洗干净,找来木棍穿上,架在火堆旁翻滚。

入冬前的鹿肉很肥美,等表皮变黑时候,金黄油脂不断从里面冒出来,松树枝加针叶熏烤,空气里弥漫着烤肉味和松木的香气。

安德森去年和摩根银行的那个女秘书,谢丽尔女士订婚了。

结婚的日子还没确定,不过已经住在一起,两个人工资都很高,在大瀑布城市郊买了房子,平时都是谢丽尔住在那里。

所以他会做饭,虽然不知道好不好吃,至少他还带了调料和塑料餐具,连巴顿这个老猎手都没记得这件事。

韩宣父子俩吃东西是顶尖的好手,要说自己去,那就只有在一旁捣乱的份了,静静坐着,等待开饭就好。

“我猜安德森以后一定会留在家里带孩子,瞧瞧这认真模样。”

安德森听到回过头,狠狠说着:“琼斯,有本事就别吃!”

“你又没打到猎物,不吃的也应该是你才对。”马丁帮腔道,对安德森挤挤眼睛,调笑:“我会去帮你泡奶粉,都用雪山牧场生产的,绝对是最好的。”

“该死的,你们这是嫉妒我有厨师的天赋!”

闲聊时间过的很快,半个多小时之后,安德森洗干净刀子,将里几公斤的脊肉切成小块,撒上各种调料,不一会儿就被吃完了。

“天啊,太好吃了,再给我来点吧,安德森。”

肉刚下肚,马丁内兹又眼巴巴看着火堆,上面的鹿腿太大,现在里面还没熟,不过也快了。

天空中传来声响,还没看见是什么韩宣就察觉到了,嘴里喊着:“BBQ?”

确实是一只鸟,不过不是BBQ。

看到这只红绿金刚鹦鹉,韩宣咧嘴笑起来,他想到了格罗佛警探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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