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哨兵看着他的眼睛,一下明白了这个少年的好奇是为了什么。“是的,视力变得很清晰,可以看很远很远,夜里也看得很清楚。”
“哇。”张艺羡慕了,“我也想觉醒!”
“千万不要。”哨兵苦笑,“视力的变强,意味着可以接收更多的光线,不一定是好事……”
“可……”宋捡还想问问,他想问能变得多强,自己这种只有残视的人,会不会变得视力正常。但小狼哥没给他机会再问,一下把他抓了出去。
“你在这里干什么?”少年手劲儿大了些,很少这么用力拽宋捡。但他真的很怕宋捡被哨兵的一切吸引,怕他被那些不属于沙漠的基地吸引。
“我……我问问。哥,你们的地图画完了吗?”宋捡赶紧抱人哄哄,“我就问问。”
“不许问!”少年又看了眼张艺,把不高兴注满了眼神,“他不是沙漠里的人,和咱们的生活没有关系。”
“不问,不问了,再也不问了。”宋捡能听出哥的不高兴,即便有再大的好奇也比不上小狼哥的情绪。他跟着哥回帐篷,主动钻回只属于他们两个的家,像小时候,抱着哥的脖子舔舔。
“哥,你别生气,我以后再也不和别人说话。”宋捡隐约觉出哥很不高兴,“我连帐篷都不出!”
少年抱着他,在宋捡的后背留下一道又一道划痕,在他的嘴上亲吻,抚摸索求。少年有股冲动,想把宋捡永远留在帐篷里,可是又知道那样不行,自己没有理由要求这个。
狼从来不会因为想要占有,就不让同伴奔跑。
宋捡被亲得气喘吁吁,贴着哥的额头急喘气:“哥,我底下又难受了,揪揪,你揪揪它好不?别揪肿了……”
少年底下也不舒服了,他们交换来摸。“等过几年,等你过了成人礼,我带你合帐篷。”
少年已经知道合帐篷的意思,他会从别人那里听说,还有父母不允许但偷着在夜里见面的情人。他想做同样的事,可是张牧又告诉过他们这些快要成年的人,合帐篷必须过了成人礼,必须请父母见面。
自己没有父母,宋捡也没有,只要再过两年,他们就可以了。
宋捡光顾得自己舒服,都没听清,但一下子变得很高兴。等哥和自己合帐篷,就再也不用担心别的女人来抢了。
自己给哥当女人。
几天后,那个哨兵离开了营地,真像他说的一样,离不开向导素,他必须回去。营地里的人开始忙碌,定下了迁移的日子和方向,只剩下观察天气,千万别和狂风暴的方向撞了。
少年变得很忙,和张牧一起,每天早出晚归去找云的迹象。宋捡倒是高兴,恨不得睡醒一觉,就到十八岁。
什么哨兵向导精神体,全部都抛到脑后。
下午,他学着自己用打火石点燃篝火,哥虽然可以使用火了,但还是怕火。宋捡拢了拢衣服,起风了,他又往篝火里扔了几根树枝,想让它烧旺些。
火点燃后,他就回帐篷里等着,等着打猎的狼群回来,算着下一窝幼崽的出生时间。
突然,一双手把他抱了起来,惊慌中,宋捡察觉到这不是小狼哥,也不是张牧的手。那人把他一下抱了起来,又压在了毯子上。
“你是谁啊!”宋捡张嘴大喊,嘴里又被塞了布,满鼻子都是枪粉的味道。
是樊宇,宋捡挣扎起来,用舌头把嘴里的布顶出去。“救、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啊!”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篇原本只想写20万字,但背景从一开始就设定大了,我总是错误估算自己的能写程度……大环境从40章之后才全盘浮出,不过请大家不要担心,狼允和捡捡长大后也是互相保护的依赖关系,环境不好,他俩是甜的。
会有副cp,是18岁小奶狗哨兵攻和28岁高岭之花最高指挥官向导受,还有一对隐藏cp,看大家能不能挖掘出来。
捡捡和狼允长大后的故事,才正要开始。
第39章远离营地
宋捡刚被腾空抱起来,又一下被压在毯子上,看不清楚,吓得要命。压着他的人不说话,但宋捡知道这一定是樊宇。
自己小时候,樊宇就差点杀了自己。
“啊!救命!”宋捡想往前跑,想从毯子上爬起来,虽然不知道樊宇为什么要杀自己,但求生本能促使他想尽办法逃脱。两条腿拼命地蹬,踹,两只手拼命地打。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