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按照文艺作品中的称呼,千夜的这种“病”应该归类为血族。
这种生物,自然不可能单独存在,应该是有着一个族群。
但是从出生时至今日,千夜从未现过任何一个与自己同样病症的人类。
以前在网络上搜索过一些类似“血族”的社群,或者自称是Vampire的网友,然而真正接触之后才现,大多都是一些标新立异或者干脆就是恶搞的无聊中二病青年。
就算有一些真的喜欢吃鸭血、猪血、羊血等动物血制品的人,但他们基本也不存在什么“能力”。
对,能力。
这就是血族与人类的根本不同所在。
影视作品中的血族皮肤苍白、獠牙尖长、吸食血液、害怕阳光照射,拥有能力,力大无穷、瞬移、心灵控制、不死之身等等。
简直就是无敌人的存在,《吸血鬼日记》、《暮光之城》的流行,让Vampire这一文学艺术角色成为万千少男少女的梦中情人。
现实中的千夜皮肤苍白,没有獠牙,要是涂上防晒霜戴上棒球帽身上的衣服厚实点,其实是不怎么惧怕阳光的。
至于能力。。。。。。力气确实大,但要说到力拔山兮还是差得十万八千里,当然参加个举重、掰手腕还是轻轻松松赢得世界冠军的。
但以他这瘦弱的身板去参加那些比赛赢得冠军也实在是不科学,如果不想成为实验室里面被切片的小白鼠,最好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太出风头。
瞬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一百米最多也就比奥运冠军博尔特快了那么几秒。
心灵控制。。。。。。在目光对视的时候,确实可以通过言语引导着对方根据自己的指示行事,不过成功的概率极低,很容易被人当做神经病。
再然后。。。。。。不死之身,记得初中的时候,一个同学踢足球把脚摔骨折了,他也试着把自己的脚弄骨折,结果恢复的时间只有那位同学的十分之一左右。
那个同学养了两个月,而他一周就基本又蹦又跑了。
这么低效的恢复度,与影视作品中的“不死之身”可是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他曾经试过跳楼,来试验一下自己的“不死之身”,结果站在学校楼顶一个小时,被太阳晒得头晕目眩浑身软,最后愣是没敢跳下来,反而是惹了好大一场风波把自己父母吓得要死。
当时警察还来到学校调查是否有“校园欺凌”。
现在回忆起过去的那些荒唐事,心里依然有些荒诞不经之感。
幸好那时候胆小,不然恐怕现在就不存在了。
经过叛逆而作死的青春期之后,他就像一个普通人一般生活了下来,一直到现在。
如果说感到遗憾和可惜的事,也不是没有。
说出来也不怕人笑话,活到这么大,他竟然连一场正经的恋爱都没有谈过。。。。。。
虽然凭借突出的外表从小学起便收获了无数的告白和情书,不过。。。。。。他始终没办法克服心里的那道难关,越出关键的那一步。
最近,他感觉到自己可能才思枯竭了。
江郎才尽了。
渐渐有力不从心之感。
创作的时候屡屡走神犯困,大脑就像将马力十足的布加迪跑车开进了插满稻香的田野里,泥水纷飞,寸步难行。
这种感觉,在业界被称作创作上的瓶颈期。
有了这样的危机意识。
如果没办法突破这个瓶颈,恐怕他的创作能力也就停留在这个阶段了。
虽然世人总拿他与东野圭吾相比,但是他内心知道,无论自己的书卖得有多好,但是自己永远都比不上东野圭吾。
原因是东野圭吾小说中的人物感情内敛真挚、暗潮涌动,特别是爱情方面的描述,一般的推理小说家差之远矣。
千夜从未经历过爱情,自然无法在书中描绘出生动感人的男女之情。
画龙画虎难画骨,始终是隔着一层皮。
所以为了扬长避短,千夜尽量不在书中描述爱情,哪怕编辑部、出版社甚至读者再三反馈要求他在书里多加一些爱情元素,多洒一些狗粮,他都坚决不与现实妥协。
连环杀手系列。
医生系列。
老师系列。
Jk系列。
空姐系列。
出租车系列。
密室杀人系列。
食人魔系列。
。。。。。。
自从地球被列为收藏品,一切都被改变了。模块成为了一切凡力量的来源,而探险维度成为了获取模块的最好方式。内力模块经脉窍穴火焰刀61燃木刀法?魔力模块术法模型精神力引导飞弹61魔法飞弹?内力气血空间生命死亡碾磨转换???61???领着自己死亡赔偿金的6柏,开始了不断薅死亡羊毛的旅程。群578342111已有多本完本小说,旧日篇章奈格里之魂永续之镜灵魂冠冕觉得这本不够看,可以看看以前的完本小说。...
她是他的特别助理,跟了他整整七年,他却一把牌直接将她输给了别人。蓝星若也不是吃素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她一封辞呈丢下,潇洒离开。她开始带货直播,专注助农,宣传非遗,粉丝直逼一个亿!前上司坐不住了,开始死缠烂打,开启追妻火葬场模式。为了她,忤逆长辈,对抗家族,甚至连继承人都不要了!可重压之下,他们还是分开了。她死里逃生,摇身一变千金小姐。那些年虐我的渣渣们,一个也别想逃!盛景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离职后我被前上司痛哭纠缠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诡秘修仙』『传统升级』『单女主』『无系统』混乱的道法,诡异的仙神。修士飞天遁地,度三灾五劫,走登仙之路。凡人庸庸碌碌,耕作不休,生死不受自己掌控。灾民在风雪的裹挟中步履艰难,今日倒下的饿殍,就是他人下一顿的美餐,敲骨吸髓,连留下几粒骨渣都不过是奢望。少年人咀嚼着亲人的血肉,仰望着头顶划过的流光。那道流星一般的光芒诡道千眼...
简介关于纵吻玫瑰(甜宠暗恋蓄谋已久结局he)娇气虚弱的公主Vs高冷禁欲的骑士纪栖,出身宛城富纪家,是高不可攀的玫瑰,从小体弱多病,被骄养在纪家。池溟,京城池家三少爷,生性薄凉,被人唾弃的私生子。初次见面,五岁的纪栖拿着一朵玫瑰花,蹲在十岁的池溟跟前。哥哥,送你玫瑰花。从不接受别人东西的池溟,第一次接过了纪栖手里的玫瑰花。从此以后,池家三少爷,有了活下去的信念。第二次见面,纪栖的车追尾了池溟的车。纪家高高在上的公主,一直都有资本不用低头,塞了一把现金便离开了。第三次见面,2o岁的纪栖为了25岁的池溟来到疆北,只为了感谢十年来的生日祝福。纪栖在寒冷的疆北,遇见了那一大片玫瑰花园,却不知道这是池溟亲手为她培育的玫瑰花海。后来,纪家出事,纪栖消失了,池溟拼了命的去寻找纪栖,可怎么都找不到他的公主。再次见面,纪栖出现在京城,出现在池溟的公司,这一次,池溟誓再也不会让纪栖离开。池溟一步一步的把纪栖重新回到纪家公主的位置,让她从公主变成女王,而池溟心甘情愿臣服于纪栖。很久以后,纪栖才知道池溟对她的爱池溟,不是你臣服于我,是我沦陷在你的玫瑰花海里无法自拔。...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简介关于吾妻甚妙耿星霜做了十四年的耿五姑娘,没想到有朝一日,这排行还得往后挪一挪,更没想到的是,多出的这一位堂姐,也仅仅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世事的展便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让人难以预料措手不及。在一众堂姐妹们都各自担心自己的终身大事时,耿星霜却是忙着与竹马灵鹄传书。去书倾墨兄,近日府中诸事繁多,心中委实烦扰,寝食难安,衣带渐宽,面黄枯,回书银百两,可购美食衣饰,可置面霜膏耿五额,耿六姑娘气结,她要的是银子嘛,对,她是喜欢银子,但是但是几日后,再次来书,换个称呼,随尔所思!去书倾墨哥哥白色灵鹄背上驮着一册书卷出现在窗前,上书玉瑶山行路记。耿星霜先是一喜,继而心中一凛一寒一惊,咬牙低声骂了一句,提笔刷刷的开始回信,笔锋锐利,张牙舞爪,恨不得眼前就站着那个永远一脸云淡清风的清俊男子,在他脸上刷刷刷的写上三个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