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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鹿车已经很招摇了,车辕上又站着胡、华两个美艳婢女,再看驾车的少年,更是如美玉般风流的人物。这确实很拉风,引来了路人的纷纷侧目,女人们指指点点,都做花痴状,一下就记住了这个施家的公子。
洛阳的女人们可是一向以痴迷少年美男为乐的,一言不合就主动献媚,甚至集体调戏。本朝的大美男潘。岳潘安仁就曾遭受过这种调戏,在大街上被年轻的妇人们手拉手集体环绕,不肯放行。老妇人们虽然不至于像年轻女人那么轻浮,但为了表达喜爱,则纷纷献上水果。
比玉的容貌并不输于潘安仁,好在今日天寒大雪,行人不多,妇人更少,兴不起风浪,才免遭骚扰。
美鹿宝车、俊男美女,飘飘然行走在茫茫白雪间,真是如神仙下凡般的画卷。比玉徜徉其中,美不自胜。
茫茫白雪带给人们巨大视觉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生活不便,其中之一就是路滑。人如此,四蹄动物也不能免。大路对面来了一辆马鹿车,这匹梅花鹿或许想跟那匹马鹿交流交流感情,它扭过头去,呼着白气,冲那匹马鹿嘶叫了一声,那匹马鹿也回了一声。梅花鹿本是性情毛躁的,它一兴奋,忘乎所以,四蹄在已被来往车辆轧得如镜面般光滑的冰路上乱了脚步。梅花鹿拉着三个人本就吃力,再加上脚步这一乱,前蹄在冰面上就劈了个叉。
站在车辕两边的拉风动作瞬间变成了危险之举。车身随梅花鹿的跌倒而随之摇晃,在窄窄的车辕上,阿妙、阿妍两个人哪能站得住脚。她们只觉身子一晃,脚下一滑,大叫着,就要跌下车来。
在即将跌落的瞬间,在路旁突然窜出一个胡人少年,他用一只胳膊把即将在右侧车辕坠落的阿妍一托,减缓了她坠地的力度,然后不管阿妍,迅捷地从梅花鹿的肚皮底下钻到车辕左边,仰在地上,一伸手将惊慌失措、刚好坠地的阿妙揽在怀中,顺势让她压在自己身上。
在坠落的过程中,阿妙吓得魂飞魄散。冬天,人的筋骨脆,这么坚硬的路面,从高处摔下来,不裂骨也要断筋。她虽然是生在塞外的鲜卑女,但她自小在豪门中长大,也养成了一副娇嫩的身体,完全没有了草原人的野性,不会骑马,在高处坠落也不懂自救,只能闭着眼,听天由命。直到她感觉被一双有力的臂膀托住,随后压在一具柔软的躯体上。
她纳闷,居然半点不疼,忙睁开眼睛看,却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和一双锐利的眼睛正温柔地盯着自己看。原来自己并没落在地上,而是压在一个男子身上。阿妙的脸“唰”一下就红了,两个人四目相对,只瞬间,她马上醒转过来,从男子身上扎挣着起来。这个男子看着阿妙羞红的脸,越起了怜爱,还意犹未尽,不愿放开,情愿被压着。与此同时阿妍也从地上爬起,她虽然没被摔伤,但是却没有阿妙那么幸运地落在谁的身上。她拍了拍身上的雪和土,转头正看见阿妙压在一个野男人的身上,忙喊道:“阿妙。”
阿妙更加羞愧,忙用力从胡人男子的手中挣脱。她起来后,想起的第一件事不是对救她的那个男子说感谢,而是赶紧询问少主怎么样了,有没有磕着、碰着、被吓着。看到比玉没事,她才放了心。
比玉从惊魂失魄中淡定过来,他看着眼前的这个胡人男子,年龄不大,线条粗犷、披散着头,小眼睛,粗糙的紫红的面皮。
比玉三人都觉得对他有几分相识,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时,路边人群中走过一个人来,对比玉笑道:“施公子受惊了。”
比玉一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奴隶贩子刘三麻子,那个年轻的胡人男子就是几个月前在洛阳大市上见过的那个匈奴奴。作为豪门公子,对于一个下等奴隶记忆当然不会有多深刻,而阿妙、阿妍作为女孩子,对陌生男子也不便多看几眼,所以他们对这个匈奴奴都想不起来,但是这个匈奴奴却记住了比玉三人,尤其是对阿妙,记忆犹新。
“我没事,只是虚惊一场。”比玉看着刘三麻子及从地上站起来的那个少年胡人,问道,“怎么,这个胡奴还没出手啊?”
刘三麻子囧了一下,道:“呃,前一阵子跟胡人打仗,奴隶出不了手,没办法,白养了这小子好几个月。”
比玉听了笑道:“你的这个奴隶我要了,他刚刚救了我的侍婢,我正要感谢他呢。我上次听你说,他身手矫健、车马娴熟,我正缺一个好御夫,就让他做我的御夫吧。”
刘三麻子冷笑了一声道:“实在是不巧啊,施大公子,上次奴隶不好出手的时候,我求着你要,情愿只收你一半的价钱,可你不要。而现在呢,边患平息了,胡人奴隶又抢手了,我的这个奴隶已经有主了,一个洛水南岸的买主。这不,趁着河水还没结冰,今天我就把他送过去。”
的确,鲜卑人被打败了,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就连阿妙的头也恢复了本来的黄色。
刘三麻子说毕,就领着这个匈奴少年走了。这个匈奴少年极不情愿,眼神渴望留下,不断地回头望着阿妙,阿妙并不看他,跟比玉、阿妍一起打道回府。
这个匈奴少年从看见阿妙的第一眼起就喜欢上她了,今天又近距离的身体接触,摸着她那柔软的身体,闻着她身上的香味,看着她娇羞的脸庞,他痴迷不已。这种痴迷令他产生一个念头,为了阿妙,他要留下来。
冬季昼短,刘三麻子领着他走了一段路,不知不觉,天已经擦黑了。前面就是洛水了,过了河,自己就要被卖到一个陌生的人家,到时候想要逃跑可就难了。这么寒冷的天气,又值傍晚,路上根本没几个人,他脑袋里想着办法。此时正经过一片小树林,他看着走在前面的刘三麻子,又想想痴迷的阿妙,色胆包天,顿时心生歹念,抄起路边的一块石头,一个箭步冲过去,朝着刘三麻子的脑袋就拍了上去。可怜刘三麻子,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呢,糊里糊涂地就做了一个冤死鬼。他这一生,虽说没有杀人放火,但是在贩卖胡奴的过程中,伤天害理的事也没少做,这样说来,他死在胡奴手中,也算死得其所。
匈奴少年将刘三麻子打死后,扛着他的尸体迅跑向河堤,慌乱中,与对面的两个人擦肩而过。
难得这样迷人的雪景,舒晏和小默两个人不知不觉地走出了很远,一直到了城外还没兴尽。但天已黑了,他们不得不踏上归途。忽然,看见对面一个人扛着什么东西飞快地跑,黑漆漆的,看不清扛的是什么,在擦肩的那一刻,才看出是一个人来。两个人惊讶地看着,不知道怎么回事,还以为是扛着一个不能走路的病人。忽听“噗通”一声,就见那个人已将身上扛的人扔到了河里,然后迅跑了。
舒晏这才觉察出不对,跟小默三步两步追到河边,被扔的那个人早就被河水冲走了,漆黑的一条大河,只听见水声,什么也看不见。
舒晏道:“不好,有问题,赶快追。”他跟小默飞步去追那个人,边追边喊。二人原以为他们自己身体好,行动敏捷,没想到对方身手亦很矫健。三个人都有走雪路的经验,不走路中间被车碾轧的光滑的路面,那样容易滑跌,而是走路两边没有车辙的地方。夜色遮挡了视力,舒晏二人不得不加快脚步,因为如果落的远了,很可能就跟丢了。而那个匈奴奴穷途末路,更是亡命一样跑,双方始终相差一段距离。一路从城外追到城内,此时,小默的体力稍稍有些跟不上了,呼吸渐重。她知道,如果再跑下去,只会越拉越远,肯定追不上了。想到这,她一边跑,一边伸手摸出紫玉笛,按动机关,嘴上用力一吹,一枚毒针就飞射过去。与此同时,小默因为举手吹笛的动作,乱了步法,脚下一滑,跌倒在地。舒晏听到小默跌倒,一回头、一分神的工夫,那个人就不见了踪影。
舒晏将小默拉起来,喘着粗气,望着前面巷子的岔路,叹息道:“终究还是让他跑了,在野外都没追上,现在进了城,这么多的高墙大院,就更找不到了。”
小默先不说话,她借着微弱的月光,顺着这几条街巷望过去,确实没见到人,她纳闷道:“不应该啊,中了我的毒针,怎么可能跑掉呢?”
“啊?”舒晏听到‘毒针’二字大吃一惊,责怪道,“在没搞清楚事情真相的情况下,你怎么能乱杀人呢?真是太鲁莽了!”
“谁说我杀人了?舒大哥,这里是天子脚下,杀人这么严重的罪名我可当不起,能乱说吗?”
“呃……”舒晏也觉得自己说话有些唐突,但这话也不是无端就说出来的,他问小默,“你不是说,你的这把笛子吹出的毒针叫夺命迷魂针吗?咱们在来洛阳的路上遇到那三名杀手的时候,我是亲眼见到的,他们中了你的毒针之后,要不是自断一臂,真的就没命了,而且你说过,还没有解药,这怎么不是杀人?”
“嗤。”小默笑了一声,“舒大哥,原来你不知道真相。我的这把笛子吹出的夺命迷魂针分为两种,一种是夺命针,一种是迷魂针。”
“‘夺命针’?‘迷魂针’?”
“对。其实你细心的话就会现,我的这把双管玉笛的每根管上都有一个机关,左边的笛管里面藏着的是带有剧毒的夺命针,右边的笛管里面藏着的是无毒的只可把人迷晕的迷魂针。对待那三个杀手,为了你的安全,我当然要下手狠一点,用夺命针,以绝除后患。而刚刚这个人只是有杀人的嫌疑,还不能确定,又与咱们扯不上任何关系,我怎么能乱杀人呢?咱们只是想弄清楚事实真相,所以我吹的是迷魂针。”
“原来是这样啊。”舒晏恍然大悟,“你的夺命针药效奇快,瞬间就可使人毒,可你这迷魂针,怎么不见效,现在人影都没有啊?”
“我也纳闷呢。我的迷魂针药性虽然不如夺命针那样剧烈,但是人要是被射中之后,百步之内肯定会倒下。百步尽在咱们的视力范围,可是我刚刚看了这几条街巷,真的没现那个人。我想最大的可能是……”
“没射中?”
“对,没射中。因为一则,黑漆漆的天色,根本看不清楚;二则,因为奔跑,我的气息早就乱了,吹出毒针的力道也难掌握。”
“这也难怪,你也不必为此事烦忧,捉拿凶犯的事咱们也没权利做,咱们马上去通知洛阳尉,让他们去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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