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古老的血族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乔以莎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那红色的漩涡里,她喃喃道:“什么……”
加斯帕抬起手掌,修长的指尖托起她的下巴,玩味地说道:“你也知道图安的灵魂是不朽的,他不会‘死’,他终有一天还会回来,而那时你早就不在世间了。”
有点道理。
“我们可以帮你。”
“什么意思……”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也是不朽的。”加斯帕两只手抚在她的脸颊上。“只要你做了血族,就可以永远跟他在一起。”
加斯帕给了阿方索一个眼神,阿方索悄悄起身,来到乔以莎背后。他默念咒语,试图控制乔以莎的精神。
乔以莎的头昏昏沉沉,她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但提不起精神思考。
“我可以转化你,虽然很麻烦……你是巫族,我需要先洗净你的魔力,再灌输我的力量。”加斯帕的声音空荡荡地响在她的脑海。“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种费力的事了,但是你值得。”
他轻轻拥抱乔以莎消瘦的身体,亲密地贴紧她的脖子。
“如果我转化了你,你便与我密不可分,而你的孩子……那个会为血族创造历史的孩子,就是我的直系血脉,我将在族人中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阿方索两只手置于乔以莎双耳,随着咒语逐层加深,乔以莎耳膜渐渐被蒙住,大脑陷入昏沉。
就在这时,忽然响起一声响亮的叫声。
“汪!汪汪汪!”
???
一只黄色土狗站在上方的楼梯口,前肢抓地,怒目呲牙,它像是要提醒迷糊的女巫一样,朝她疯狂喊叫。
阿方索的注意力被打断,那么一瞬间的空隙让乔以莎缓过神来。
这一清醒就是一身冷汗。
加斯帕扣住她的肩膀,怒道:“卡拉!”
卡拉一晃身型,想要去抓那只土狗,土狗反应很快,扭头就跑。
一楼是酒吧,屋里挤满了各国的游客,拥堵不堪,卡拉被拖住,土狗趁机跑到外面,沿着大街上疯狂吼叫。
很快,街上其他的流浪狗,还有檐上的猫咪,空中的鸟儿,都跟着动作起来,所有能听到的,和不能听到的声音,交织成一道密集的大网,朝西北方向铺展开来。
地下室内,加斯帕也听到了街道上此起彼伏的犬吠声,阿方索凝神道:“不太对,我们得走了。”
“放开我!”乔以莎知道是洪佑森来找她了,挣扎得越剧烈。阿方索抖开之前的那个红斗篷,将她包裹起来。乔以莎想起之前被熏晕的经历,及时屏住呼吸。她装作瘫软,被加斯帕抱了起来。
“先离开。”
夜月高悬。
世界幽深静谧。
他拥有世上最强悍的听觉,这是自然赋予他的力量,当他屏气凝神,他能听见山风吹拂雪莲的花瓣,他能听见鸟儿骚动柔软的尾羽,他能听见破土的嫩芽和鱼儿的吐息。自然的一切都与他和谐共生。
他在飞机动机的轰鸣声中睁开眼睛。
莫兰看向他:“有动静了?”
洪佑森点头。
莫兰将皮翰叫来,对洪佑森说:“你跟他确认一下位置,只要有具体方向,皮翰可以追踪阿方索的踪迹。”
洪佑森指着东南方向,说:“应该是这边。”
皮翰手臂一挥,展开水镜,镜面在震荡的飞机上静如洁冰。
“如果是这个方向的话,尼泊尔、孟加拉、缅甸,老挝都有可能。”
莫兰叠着腿坐在座位里,淡淡道:“既然图安能感应到信息,那距离应该不会太远,我猜他们就在尼泊尔。加斯帕这个人我很了解,赤条条的享乐主义,他绝不可能委屈自己在荒郊野岭过夜,一定会选都落脚。”
“加德满都?”修手里捧着一台笔记本电脑,飞操作,说道:“我查到他们此行带了一架空客,还有一架改装的贝尔43o。”
莫兰笑道:“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挑了最快的一架飞机来。”他站起身,对洪佑森说,“您不用担心,不管他们怎么逃命都是徒劳的。”他的手放在机壁上,一股无形的波动滑过机身,动机的嗡鸣声瞬间变得密集紧促。
他自豪地介绍道:“这架飞机是由协和式音客机改装的,最高时可达24oo公里,机身已经被皮翰套上隐形咒语,我们放开了飞,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追上他们。”
闻薄天稍稍歪头,小声对修说:“自打图安醒了,他就跟狗腿子似的。”
修看过来:“你信不信我现在给你扔下去?”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