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队伍离开小河村,渐行渐远,沿着若隐若现的沙漠公路,向着大漠深处挺进。
随着太阳的逐渐升起,天气越来越热,陈落及小伙伴们都早已赤了膀子,只穿一件对开襟的褡子,冒着酷暑前进。
留给大伙儿赶路的时间,只有三个时辰,三个时辰内,众人必须赶到下一个中转点,以躲避中午时分,这沙漠中的暴晒,然后需要一直等到下午后半晌,才能再行出。
石山明走过多次这个路线,十分清楚,骑马三个时辰,下一个歇息的地方是古孜村。穿过古孜村,再走三个时辰,就可以抵达楼兰古城。
大宛马的脚力,还是可以,大约走了两个半时辰,陈落看到了一座山,准确的说,是一座赤红色的小山。
山上光秃秃的没有植被,山脚下则是茂盛的一片绿州,绿洲之中,是一个村落。
红彤彤的太阳,洒照在山上,山上的石头也被映成了火红色。山脚下,绿洲里面,若隐若现的是稀疏的村舍,村舍旁边,一条潺潺的小河,从村中流过。
石山明说,这河叫古孜河,顺着古孜河往上溯源,会现其源自大雪山,然后一直延伸到沙漠深处,直至消失不见。
正是因为这古孜河的存在,才使得此地形成了一片绿洲,使得本地有了繁衍生息的条件,然后才有了人类留存居住。
隐约中,陈落觉得,这古孜村,似乎也是一个有故事的地方。
陈落跟着队伍,进入村子,这是一个简朴的不能再简朴的村落了,没有客栈,没有商店,甚至没有一条完整的街道。只有一些低矮的房屋,散落在胡杨树林下。
村头就是一颗巨大的胡杨树,高约三丈,巨大的树冠,稀稀疏疏的,将下面遮蔽出一块巨大的树荫地。
“就在这里休息了。两个时辰以后,再继续赶路。”石山明指挥众人下马休息。
“赵锐,你去村子里买些甜瓜解渴。”古孜村依靠这片天然的绿洲,在沙土地上种植甜瓜,口感非常好,每次路过都要买一些带上,当水喝也行。
村子里的孩子,见到外来的人,已经是见怪不怪,更是有孩子围着大宛马,左看右看,充满了好奇。
陈落试着交流一番,这些孩子连说带比划,兴奋异常。
“你们见过这马?”陈落问道。
其中一个年龄稍大的孩子点点头!
“这马去哪里了?”
“走了!一早走的!”孩子指了指前面的大路。陈落猜的不错,这偷马贼应该是偷了马连夜赶到了这古孜村,休息一下,又趁着黎明继续往前赶路去了。
这茫茫大漠,生命通道也只有这一条,只是早一步晚一步的问题。
可恶的偷马贼,别让我抓住你!陈落心想。
不一会儿,去买瓜的赵锐,领一个扎着头巾的异族大嫂走了过来,大婶挑着箩筐,箩筐里装满了甜瓜。
石山明双手合十,弯腰感谢。
陈落取出陨铁小刀,切开一个甜瓜,咬了一口,果然香甜可口,这沙漠日晒时间特别长,种出来的瓜果也是极其甜的。
石山明跟大嫂聊了几句,问了一下最近有没有陌生人经过,大嫂迷茫的摇摇头,看样子是没有看见。
众人一直休息了三个时辰,最热的正午已经过去,太阳已经没有那么炎热,众人吃完甜瓜,补充能量以后,继续前行赶路。
陈落总感觉,在不远处的前方,有人在等着他们。
“石叔,你说他们这些人,是怎么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的呢?”陈落有点想不通,为什么环境如此恶劣,却依然有人居住。
“小落,咱们西疆地大物博,地广人稀,但是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有很多这样散落的村子,他们就像这茫茫大漠中的一颗明珠。”
“这些人,有的是不愿意搬迁的土著,也有的是躲避纷扰,来此隐居的人。”
“这也太偏了,到库勒这样的大一点的城镇不好吗?”
“人各有志,也许有的人就喜欢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
“再说了,这里也不错啊,有水,有食物,还有这茫茫大漠作伴,他们不觉得苦。”
陈落想想也是,这宇宙洪荒,变幻莫测。就如山海幻境中的影像,说不定哪一天,整个宇宙都会被沙漠所覆盖,那时候,你我之间还有什么差异呢?
“小落,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人求生的欲望也是无限的!”
“是的,至少在这里他们是快乐的,这就足够了!”
“就如那小河村的水晶棺中的女尸,脸上的淡淡忧伤,也无法掩盖生前曾经的快乐。”
懵懂少年开始思索哲学问题。
日落西边,大漠落日的余晖,将沙漠上的马队,拉成一条长长的影子。
陈落抬眼望去,只见远方的天边,出现一座巨大的古城!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现代白富美魂穿古代,成了小泉村有名的农女。前有极品亲戚恨不得吃她血肉,后有无耻婆母处处算计,且看她手握灵泉空间,酿灵酒种灵蔬,赚的盆满钵满走上人生巅峰。只是这个一心护着他的丑猎户是怎么回事?一声不响就给她捞了个将军夫人当!...
关于万里追狼白龙,它不是龙,也不是马,它是一条白色的狗,是60年代华北地区某村的一条狗王。在那个狼灾泛滥的时代,白龙在主人福哥的照料下,历经坎坷,从一条小狗崽成长为一条勇猛的狗王,并和村里的狗一起担负起守卫村庄的责任。由此与村庄周围的狼群结仇,几番恶战,斗智斗勇。。。万里追狼是将薇之道精心创作的都市。...
京城谁人不知御史家的少年郎有心仪之人,谁知某天,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上门自称是沈少的未婚妻,这可把沈少气坏了。想做他沈澈的未婚妻,她骆云皎不配,不走是不是,那他就想办法逼她走。骆云皎无语地看着眼前的纨绔少年,这样的人怎么会是爹娘给她订的娃娃亲?无礼,蛮横,还嚣张,真没法入她眼。还好,她不是一般文弱女子,而是心怀大义的...
血色杀手组织的最锋利的一把刀...
大婚当日,青梅竹马的夫君南下赈灾,回来时失忆了,还另娶新妻,有了孩子。顾倾歌心中五味杂陈。起初他心有愧疚抱歉,我非有心负你,我只是忘了。后来他厉声斥责我知你怪我,但绾绾没错,她和善大度,不与你争,你这般咄咄逼人,太过恶毒。再后来,他埋怨你家人都要死绝了,绾绾和孩子会对你好,多两个关心你的人,有什么不好?顾倾歌心若死灰,一心和离。可后来,顾倾歌无意中发现,夫君的失忆是假的,青梅竹马十余载,不及贪婪心上生。顾倾歌手握长枪,愤然休夫。她将门娇女,离了谁,都可以堂堂正正好好的活。只是,她一转身就被残暴邪王缠上了。马车里,夜锦枭将她抵在车厢上,邪气勾唇,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倾歌,该回头了,青梅竹马伴你多年的,可不止他莫景鸿一个。美人骨,山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