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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沿着山腰走,这样可以省一点力气。
丧尸大军紧跟其后,就象蝗虫一般将他们原来呆的木屋给淹没了,随后随着他们的路也开始登山。
他们的度很慢,可丧尸的度更慢。它们的肌肉都有不同程度的腐烂,再加上没有大脑可以思考,看到坑什么的反应很慢,随着坡度的增加,一个个都往山下滚。到了百米的地方,大约只有十分之一的丧尸能勉强在爬。
从山上往下看,公路那里的丧尸还在不断往这里走来,仿佛无穷无尽;堆积丧尸最多的地方就是山脚下。随着山势的升高,丧尸越来越稀,最后只有稀稀拉拉几个,追在大约离他们足足二公里的地方,并且距离越拉越远。
大家站在第一个山峰上,极目远眺。
这个山峰不算太高,上面并没有积雪,可程千寻已经感觉到吹来的风带着刺骨的寒意。
“终于又夺过一劫。”戈登也出了感慨。
雷格尔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气息中带着极为浓重的白色蒸汽“现在只有将这个空间全部炸了,才能消灭那么多的丧尸。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
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多,多得可怕。看过去,草原至公路、地平线所及,全是丧尸。存心就是将木屋里的人逼上绝路
可木屋里现在没有活人,人都站在山上,心有余悸地看着山下。
“生存下来后,就是更远更难走的路”鲁道夫将登山镜挑起,搭在头顶,对着西面眺望着“路没有标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地图上就画了二个山峰。这是第一个。希望我们今天能跨过第二个、也是最高的主峰,然后在山腰上过夜。明天才能留点力气到出口,谁知道出口那里还有什么招待着我们。”
“有车有船的日子就此结束,看来今天惨了”斯内德夸张地苦着脸,让大家反而笑了起来。
摆脱了丧尸,但代价就是原本四十公里的路,变成了面前的高山,上面还白雪皑皑,好看的:。
程千寻从未爬过过海拔二百米的山,而且大多都是坐缆车,这山却海拔达二千米以上。真是苦不堪言。
她虽然努力的想跟上,可没多久就不行了。幸亏队友的帮助,不时拉着系在她腰部的绳子拽着帮了一把。否则她不知道会掉队掉到哪里去了。
就这样跌跌撞撞。磕磕绊绊,走了大约四个小时,到了大约下午二点时,才刚到了主峰山腰。
再上去就是雪层,那里的风更大。戈登停了下来。和大家讨论了一下,到底是今天到此为止,还是一鼓作气翻过去。如果想在天黑前爬过雪山的话,可能要度加快。
大家都看着程千寻,其他人应该问题都不大,就看她的了。
程千寻知道。以她的体力,根本就爬不过这么高的山,爬到一半就有可能体力不支倒在那里。在风雪交加的时候。其他人自顾不暇,有可能这座山就是她的最后归宿。而今天到现在为止,一个人都没有死,她是最弱的,最可有可能被淘汰。
她思考了一下后。狠下心“爬吧,我们只有几个土豆。如果明天爬,有可能要饿着肚子过,不如现在就翻过去”
这话是非常理智的,停在这里,要么饿着肚子过夜、明天土豆但早餐;要么就翻过山,土豆当晚餐,等到明天早上下了山,就快到了出口处。而在这里,除了山顶上的雪之外什么吃的都没有。
“好,爬”戈登立即做出了决定。
雷格尔过来伸手去接程千寻背着的登山包“你的给我拿吧,可以轻松点。”
程千寻刚把背包拿下,就觉得不妥,于是笑着道“山上风大,背着还可以身体稳点。要不这样,你帮我把里面几个土豆拿出来,放在你包里,这几个土豆最重了。”
“好吧”雷格尔并多想,立即打开她登山包的拉链,将里面的一包土豆拿了出来。
程千寻提醒着“还有半包糖,你也拿着。”不能在她这里留下任何吃的东西,就怕待会儿出现坠崖的事情,那么其他活着的人都会饿肚子。
“好的”雷格尔全都拿了出来后,登山包又交还给程千寻。
程千寻踮起脚打开雷格尔背着的登山包,将吃的东西塞进去,随后接过自己的包背上,笑着道“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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