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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的戈登和芭芭拉吵了一架,芭芭拉等他到很晚。她一个人坐在漆黑的房间中,餐桌上是已经冷了的晚餐,那是芭芭拉精心准备的,为了庆祝他们即将买下他们的第一个小家,可惜的是,这次晚餐中却缺少了最重要的主角,
芭芭拉知道戈登很忙,但她更知道,戈登会如此忙碌,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能力完成他的工作,而是因为他工作的地方根本就不需要警察。
陪着戈登一路走过来的芭芭拉很清楚,凭借戈登的能力,去任何一个除了哥谭以外的城市,都不至于如此辛苦,更重要的是,芭芭拉也知道,即使戈登如此辛苦,也没有任何意义,他救不了这里。
戈登回来的时候,芭芭拉正坐在沙上,抚摸着一张相片,那是他们在实习结束后照的照片,那上面戈登和她都非常年轻,甚至还是孩子。
那时候他们还都不到2o岁,刚刚确定关系还没有两个月,在聚会上喝的烂醉,然后一起说着他们的志向。
芭芭拉的家庭情况很不好,她想要挣钱改善自己父母和兄弟的生活,戈登出生于一个小有财产的中产之家,因为警察曾经救过他的家人,所以他从小就梦想当一个匡扶正义的警察。
虽然志向不同,可他们还是相爱了,甚至就算是长达几年的异地恋,都没有让他们的关系变淡。
可就在这个晚上,仿佛是堆积了许久的情绪一次性的爆出来,芭芭拉坐在沙上默默流泪,戈登站在门口不一语。
他不是不想去安慰芭芭拉,也不是能够看到他心爱的未婚妻在独自流泪而无动于衷。
但他知道,他知道芭芭拉要开口说什么,他也知道,他回答不了芭芭拉的那个问题——他到底为什么一定要留在哥谭?
戈登不是哥谭的原住民,他出生于芝加哥,他也不是穷人出身,反而是中产阶级的孩子,从小过得颇为富裕,他不是个什么级天才,大多数能取得的成就都来自于他的努力。
从他的老师到同学,到和他朝夕相处的未婚妻,都不明白这个问题,戈登到底为什么要放弃在芝加哥警局的大好前途,来到哥谭这个鬼地方,而且一呆就是几年。
戈登并没在哥谭警局里取得任何成就。
他的升迁度非常慢,几年了,到现在还只是一个小组的组长,他也没破获过什么大案要案,就算某些案子有他的贡献,可最后功劳也落不到他头上,更别提什么伸张正义、改变哥谭了。
但戈登就像被鬼迷心窍一样,他就一定要留在这里,所有他曾经的老师和同学在提起他时,总是一脸惋惜,在他们看来,哪怕戈登懂得一点变通,他的成就都会要比现在要高的多。
戈登走过去搂住芭芭拉,她一直在哭,但却什么也没问,因为她知道,她最想问的那个问题,戈登从来没有给出过答案。
在面对他的警徽和他的爱人这道选择题时,戈登从来都沉默以对。
哥谭的夜晚从来不缺少哭声,但芭芭拉的哭泣一定是特别的,这里很少有人会为了情人落泪,他们胸中的那口热气就连温暖自己都不够用,不会再去为爱情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放声大哭。
正是因为见识过太多哥谭夜晚的哭泣,芭芭拉的伤心和泪水才让戈登更加难受,他觉得自己成了比那些罪犯更坏的凶手。
他想,当他决定活在这深渊里时,就不应该再指望地面上的人多看他一眼,就算会有这样的人,她的终局也只是向他落下眼泪,就像哥谭深夜落在他身上的冷雨,但这眼泪终究是白流的,万千的情人泪如同万千的细雨,并不能改变这块不知变通的顽石。
第二天,哈维又来拜访了席勒,这让席勒有些惊讶,因为这位律师向来都非常在意礼节,很少会不预约就突然上门。
哈维说:“戈登昨天来找我,希望我为他的未婚妻找一份法律顾问的工作,最好能在大都会或者其他的南方城市。”
”我看他的精神状态有点不对,所以我才来找你,我觉得他和他的未婚妻不只是吵架了这么简单,他们明明连房子都买好了,甚至已经在计划要几个孩子了,可现在戈登却看起来想要和芭芭拉分手,这很不对劲……”
席勒相信哈维的直觉,但他打电话给戈登,他的号码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当他打电话去戈登的警局时,他的同事们告诉席勒,这位几年如一日加班的辛勤警探,今天下午居然没来上班。……
席勒相信哈维的直觉,但他打电话给戈登,他的号码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当他打电话去戈登的警局时,他的同事们告诉席勒,这位几年如一日加班的辛勤警探,今天下午居然没来上班。
席勒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赶忙联系了戈登的合作伙伴,也就是蝙蝠侠。
昨晚,戈登思考了一整个晚上,最后,他在第二天早上,和芭芭拉提了分手。
为了让芭芭拉能尽早离开哥谭,他拜托了哈维这个大律师给芭芭拉找一份工作,最好能离哥谭越远越好。
戈登也只是个普通人,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分手的情绪冲击,让他几乎快崩溃了,
在警局,他一上午都无心工作,浑浑噩噩,等到中午的时候,所有人都去吃饭了,空荡的办公室让戈登再也待不下去。
他有些精神恍惚的走出了警局,只想找个人多一点的地方待着,让他别再沉浸在那种令人绝望的悲伤情绪中。
可事与愿违,就如他所预料的一样,他的麻烦还远远没完。
他走出去没多久,就现有人在跟踪他,戈登稍微清醒了一些,他想要快点回到警局,那里有重武器的守卫,不会轻易被人入侵。
但是跟踪他的人很狡猾,戈登在前面的路上看到几个不怀好意地盯着他的面孔的时候,就知道继续往前走绝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他的身上只带了一把枪,虽然弹夹是满的,但手枪的杀伤力很有限,他只能凭借对地形的熟悉,拿着手枪向右拐进小巷,然后躲在一处拐角的视野盲区里。
这种行为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跟踪他的人显然也把这里的地形了解的很清楚,看到戈登右转,他们立刻就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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