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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摸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李清浅正在院中舞剑,青色的、打着补丁的衣衫随着他的动作而飘飞摆动。
但他并不是一个人,有个身着粗布绯衣的娇小姑娘正在和他拆招。她的动作曼妙而轻快,旋转避闪间教人看不清相貌。直到被李清浅点了一剑制住,她才笑着停下来,娇嗔道“大哥,今日我能多拆你十二招啦。你还不夸夸我”
李清浅笑道“红芍自是十分了得的。”
原来,红芍是一位姑娘的名字。
红芍不依不饶“这句上次就夸过啦,换一句”
李清浅无奈笑道“那你最是聪慧”
“上上次就是这句,你再想想”
说罢作天作地,赌气般偏过脸来。
墨熄这才看清了她的面容,但见这位姑娘约摸十七八岁,肤若芙蕖,柳叶细眉,眼尾一点泪痣。墨熄对女性容貌一贯不太有辨识之力,只瞧着她很是眼熟,过了良久才意识到,这个姑娘长得和那些失踪的女人总有几分相似。
或许应该说,那些失踪的女人都有点像她的碎片,有的是鼻子像,有的是嘴唇像,还有的是那颗眼尾的黑痣像。
李清浅收起佩剑,抬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想不出,不想了。”说罢转身回屋里去。
“你你你你就是不用心”红芍追着他,又跳又嚷地,聒噪得厉害,大叫道,“啊李大哥朝三暮四越来越不疼我啦”
惊得满地芦花鸡跑,院中一只小黄狗跟着汪汪直吠,也不知道是在为她助威还是跟她争嗓门。
“”
墨熄一向不太受得了女人,梦泽那种沉和的还好,红芍这样的姑娘简直能排进他的人生十大噩梦中去。
但瞧起来,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
再往下看,墨熄大致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原来,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的一个逃荒的小姑娘。认识她的时候,他十八岁,她十五岁。一起走南闯北三年半,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的一双人。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的经历,李清浅自是不用说了,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其实也是个纯的不得了的姑娘,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所以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旁人都看得出来,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破。
最绝的是有一次红芍喝多了点酒,趴在桌上抬起眼,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的李清浅,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的手,忽然就忍不住,悄悄凑过去一点,再凑过去一点,忽地心血上涌,鼓足勇气握住。
李清浅吃了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睁大眼睛看着她。但见红芍面颊酡红,嘿嘿傻笑着,望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
“大哥”
照理说郎情妾意,好容易两人中有一个鼓足勇气捅破了窗户纸,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忽然就怯了。
她想,她真的配的上他吗
早在三年前,当他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
勇气没了,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我以为你的手是茶杯,拿错了。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她笑吟吟地说“你跟我玩比手劲嘛”
李清浅“”
“玩嘛玩嘛我们来比比谁的力气大”
李清浅大概也觉得自己会错了意,耳根微微有些红,他把手从她掌心中抽出来,垂下睫帘,随即无奈道“昨天不是才刚比过谁聪明”
“对呀,所以今天比力气大嘛。”
李清浅勉强笑了笑“这又是你忽然想到的什么奇怪念头每天都比那明天又想比什么”
“明天比比谁英俊”红芍说着,忽然跳起来抢过李清浅书边搁着的笔,在自己唇上添了两笔胡子,“大哥你看,就像这样”
李清浅看着她明眸顾盼,装模作样捻着胡须的机灵样子,不禁又是好笑,又是心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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