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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长生(第1页)

  因为点星宗的屠杀惨案,路司狼等人没有再在这里多待。

  这个如同仙境的地方此刻对他们来说,却更加像是一个危机四伏的战场。且对手根本不是明刀明枪的跟你打,而像是一个诡异且傲慢的刺客,潜伏在无人所知的角落,准备给他们致命的一击。

  双玄宗的人再也没有分散,而是警惕着周围,一直到走出这片如同仙境的地方,往前是一条云彩铺就的路。

  走上去软软的,人也不会掉下去,表面看起来如同天上的云彩一般模样,但是却可以将这东西抓在手里。

  当众人都对这条云彩铺成的路好奇不已,短暂的忘却了那手段残忍的杀人凶手的时候,苏伏却突然一顿,随即一张符纸漂浮在他面前,散出淡淡的光晕,而里头传来了一个微弱的声音。

  “长生……”

  只是短短两个字,之后便是刺啦刺啦的声音,仿佛对方在说什么还没有说完,却已经再也听不到了,因为传音符突然就被挂断了。

  “这声音……”路司狼在前头领路,桑红衣和苏伏就跟在他身后,柳夜行等人吊在最末尾,越人歌在中间,承包住的趋势将双玄宗的普通弟子们保护在中间。

  “不错,是叶先晨传来的。”苏伏的神色凝重了些。

  叶先晨只说了短短两个字,可听声音却感觉他很虚弱。而且传音符突然挂断,很可能是他正在遭遇什么情况,这就叫人更加担心了。

  而路司狼与叶先晨见过很多次,所以对他的声音很熟悉,一听到这两个字,即便声如蚊蝇,又虚弱至极,但他还是一下子就听出了这声音的主人是叶先晨。

  路司狼同样很担心。

  都说修仙界里勾心斗角,同行又都是冤家。按说路司狼、苏伏和叶先晨分属不同的门派,各自的门派又都是苍穹域五大仙宗之一,竞争必然是有的,所以外界猜测他们五大宗的人大多不和,谁若是落难了必定有人落井下石拍手称快。

  这种人当然有,却也不尽然。

  至少他们这些绝代天骄们,拥有这种心思的却很少。

  不是因为什么正直善良没有心机,只是因为站的高度不同,眼界也就不同。

  十六阶梯不是三十三阶梯,没有因为你站在了最顶端进无可进,或许还会排除异己,保证自己最为权威的地位。

  五大宗或有激烈竞争,甚至五大宗的宗主也难保没有让对方都死绝了自己毒霸修仙界的心思,但那些天赋卓绝的绝代天骄们却不会这么想。

  以他们的天赋、努力,飞升上界不是什么梦想,至少在那些卡在千秋境的老人们身上难以逾越的鸿沟,在这些还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的心中,却远没有到达终点。

  既然前路漫漫,没有尽头,那为什么要将时间都浪费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之中?

  现在在这十六阶梯之上,或许他们分属不同的宗门,可是将来飞升了呢?

  的环境,陌生的人,陌生的宗门,甚至从下头飞升上去之后会遭遇到什么,有着什么样的经历与地位全是未知数。

  今日的竞争对手,可能就是明日的合作伙伴。

  与其将人都无谓的得罪光了,不如交好彼此,将来在陌生的环境中还能有个伴儿,有个能够并肩作战的盟友。

  毕竟比起十七阶梯那些人,十六阶梯飞升上去的这些人都算是老乡不是?

  真正能够走得更远的人,没几个是傻子。

  先别说叶先晨不是那种喜欢得罪人的人,就光是为了获知凶手的身份,他们也都不希望叶先晨就真的出事了。

  毕竟,敢对点星宗这个五大宗下手的人,你敢保证他就会怕了神兵城?会怕了双玄宗?

  “叶先晨还活着,只是情况可能不太妙。”桑红衣有些头疼。刚刚放下点星宗门人被杀的事,叶先晨又蹦出来了。

  “刚刚他还活着,现在可就不一定了。”苏伏这么一说,众人沉默了。

  “长生……是什么意思?”路司狼隐隐的能听清叶先晨刚刚那短暂的两个字似乎就是‘长生’。

  但是,这个词的范围实在是太广了。有没有具体的说明,他们该如何去寻找答案?

  “难道点星宗这些人被人杀了是因为长生不老的丹药?”此时后头也听到了这两个字的双玄宗弟子也猜测了起来。

  “还是练了之后能长生的神功?”石先生也猜测了起来。

  桑红衣和苏伏他们却不这么想。

  苏伏摇摇头道:“还从未听过这世上能有丹药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至于功法……”感觉比丹药还不靠谱。

  桑红衣也是如此想的。

  比如越人歌的《越人九歌》其实就是出自于三十三阶梯。当时在万族之中,魂族的这套功法也是名列前茅的。即便如此,若是与能够长生的功法比起来,也实在是差了不少。

  至于丹药。方逆鳞的《丹综大道》,几乎涵盖了上古所有拿得出手的丹方,这一点,因为万物之书就在她体内,所以桑红衣很清楚,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能让人长生不死的药。顶多就是些增长寿命的丹药,但与长生不死的差别不要太多了。

  “可这琉空遗迹不是传说能够得到来自上界的宝物吗?咱们这里没有,可能上界有呢?”小表妹不知道什么时候挤了过来,一脸‘我好像找到了真相’的表情道。

  “修士修仙为了什么?还不就是长生不死?”桑红衣却摇头道:“即便上界真的有长生不死的丹药或是功法,你认为这种东西会是烂大街的货色?”

  “怎么会是烂大街的货色呢?若有能让人长生不死的丹药和神功,任是谁都会当做宝贝一样的藏着。”小表妹还没天真到觉得能长生的东西会不值钱。

  “既然如此,若是你得到了一枚能让你长生不死的丹药,或修炼了就能长生不死的神功,且这种丹药与神功并非大街上人手一件的货色,你会不会慷慨的将它放在这琉空遗迹之中,让它便宜了下界哪个你根本就不认识的修士?”桑红衣的话很好理解。将之带入自己,哪个会这么傻?

  小表妹想了想,才噘着嘴道:“确实不可能。我若有这么好的东西,肯定要自己留着用啊,还谁都不能告诉,否则会引来杀身之祸。就算自己用不着,也该留给子孙后代或家族,再不济没有子孙后代的,又怕怀璧其罪的,也该跟那些大势力或是绝顶高手换些实用的东西。谁会把这种宝贝留给不认识的阿猫阿狗?”

  众人也都同意。以己及人,这种事可能傻子都不会干。

  “那长生是什么意思?凶手的名字?”小表妹顿时就闷了。

  “这倒是有可能。只是,从未听说过哪个高手叫长生的,你们可认识这样的人?”路司狼翻遍了记忆,也没有找出谁的名字跟什么长生有关的。

  众人也都想了想,最后全都一脸蒙圈的摇了头。显然,谁也没有头绪。

  桑红衣头都大了。

  本来来这遗迹探索,是本着来和苏伏交流下感情的目的来的,顺带和小歌一起带点天材地宝回去扩充一下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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