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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又开始出低沉的咆哮声。
蝙蝠侠:“——除非你并不熟悉他。”
“……”
“布鲁斯·韦恩已经死了,是吗?”
“……”
漫长的沉默。迪克半跪着,手还按在艾斯柔顺的皮毛上,仰头看着对峙的两个人。他观察着那些白日里无所遁形的微表情,猜想夜枭这时更想把自己打扮成猫头鹰,而不是就这么毫无遮掩地站在阳光下。
不管是枭鸟还是蝙蝠,都比常人更需要夜晚。
直到他们走出院子,艾斯才放松下来。它跟在阿尔弗雷德身后,在老管家坐下时将自己的下巴搭在老人的膝盖上,瞳仁里流露出人性化的忧虑。
“别担心。”阿尔弗雷德一下下抚摸它的脊背,“我们要相信他能克服。”
然而管家先生并未明确指出自己说的究竟是哪件事、又是哪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好耶!继续贴贴,老爷总算现平行宇宙自己没了。
我觉得每章3ooo有点短,不如我隔日然后多写点,沉思。下章逛哥谭,然后就回去了,带老爷一起穿,之前说过是在两个世界反复横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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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韦恩纪念馆
“你最好能解释清楚,为什么夜枭失踪前最后见到的人是你。”
女王有一下没一下地甩着自己手里的屈服套索,翘腿打量坐在她对面的莱克斯·卢瑟。卡尔飞在她身边抱着手臂满脸不耐烦:“你用你的绳子套过去让他乖乖听话不就完了?”
“他可不是个简单人物,霸。普通人也不能和夜枭合作研究出来这种东西,你说是不是?”路易斯的高跟鞋在她身边摆着的传送机器上轻轻踹了一脚,“我倒是遗憾于死亡风暴对平行宇宙并不太感兴,还得让托马斯亲自出门找合作对象,如果不是为了这玩意,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迈出哥谭一步。”
卢瑟嗤笑一声:“我从不指望平庸之人能够理解天才的想法,你以为自己对他的判断就全都是正确的吗?”
“露易丝。”卡尔冷冰冰地说,“今天来这不是为了听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自大狂在这里夸夸其谈的——”
卢瑟:“——你在说你自己吗霸?”
“行了,我知道了,安静点儿。”路易斯露出了一个她典型的‘男人就是不行’的表情,“我最后再问你一次,卢瑟。你恐怕在辛迪加找不出第二个比我更有耐心的人。夜枭,托马斯·韦恩,他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卢瑟确实有所猜测,可是他为什么要告诉面前这两个级人类呢?
看看吧,一个仗着氪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对自己的实力从来没有具体认知的外星人;一个从来不肯说出自己的真实目的、永远游走在花丛中玩弄人心的亚马逊人。地球现在就是由这群人所统治,随便换个被他们关在精神病院里的疯子都能做的更好。
可是偏偏由他们站在权力顶峰,偏偏就是没有人能够战胜辛迪加。
夜枭想要的东西卢瑟难道一点都猜不到吗?小托马斯·韦恩继承了他父亲的名字和城市。多年以来他就是哥谭的国王,是行走的律法,是不可动摇的铁则,没有任何人能在猫头鹰的监视下粉碎这座庞大王国的根基。让卢瑟觉得好笑的是,夜枭通过暴力和金钱渗透进了政府执法机关,哥谭的警察对他俯帖耳。由此,他竟然是唯一一个愿意和政府部门合作的‘级反派’。
辛迪加的其他成员从不屑于这么做,他们征服、摧毁、掠夺,以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在这个基础上,霸等人对‘世界’的认同与热爱远胜于小托马斯·韦恩。
夜枭则只信奉他自己。他玩弄权力,像条理智又冷漠的标尺,将一株朽木上已经长歪的躯干与即将扭曲的枝条强行板正,甚至不在乎哥谭在他永远离开后会不会变得更加混乱。
若是有天小托马斯·韦恩死了,哥谭还能有第二个夜枭么?
卢瑟认为答案是‘不’。
夜枭死后,疯狂的唯有更疯狂,混乱的只能更混乱,再无人有条件以及能力制止。从这个角度上说,卢瑟还挺能理解为什么哥谭的级英雄尽管身处劣势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却每天前仆后继地追在夜枭后头搞事。
理解万岁,小丑送他的恐怖|袭击式自杀机器人仍然摆在实验室里没来得及拆封呢。
总之如果有个什么‘最有可能毁灭世界’排行榜之类的东西,卢瑟会给猫头鹰投出宝贵的一票。
夜枭掉进平行宇宙是个意外,不知道好坏的那种。但若说卢瑟和小丑是表面敌人,卢瑟和夜枭是表面合作,卢瑟和辛迪加其他成员目前就是连表面都没有的关系。
把平行宇宙的事告诉霸有什么好处?
没有好处。
莱克斯·卢瑟有个优点,就是从来不干对自己没好处的事。
他轻松地耸了耸肩,对露易丝扯出一个假笑,理直气壮地说道:“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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